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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品牌男裝服飾加盟

發布時間: 2023-07-28 18:26:37

A. 我想加盟男裝品牌店。想詢問那些國際品牌好些。要求:知名度高,款式新,投資回報率高。請指教,謝謝

當然大品牌如果好的銷售渠道一定是賺錢的.樓主主要得看你具體想做休閑,運動還是正裝了.樓上例舉的牌子,第一個二三百萬你許能拿下以外,其它的你沒幾千萬就不要想了.觀察一下你們城市的消費能力了.休閑可以看看JACK JONES ONLY VEROMODA G-STAR LEVI'S等.運動阿迪耐克已經非常普遍了,看看LACOSTE和Y-3也許價位高些,但它們的東西非常有檔次的,正裝不太容易現在穿正裝的越來越少而且品牌比較雜.大品牌一般都是公司直營的,小品牌要麼國產的,要麼根本沒聽過.我覺得樓主應該從休閑和運動中選擇一個,這是我的建議樓主仔細斟酌一下吧!

B. 加盟39度空間快時尚男裝品牌可靠嗎

這個品牌是全程扶持,所以加盟的都已經賺錢再發展了

C. 男裝加盟店10大品牌有哪些

做服裝行業是最傳統的想法了,現在還在想著做服裝生意,這樣的想法是很守舊的,就目前的市場情況而言想要創業成功還是很欠缺的。服裝生意明顯已經達到極大的飽和了,現在再去加入這個行業純粹就是去當炮灰的啊。做生意想要成功和賺錢還是要有一些突破性的思維的,要能夠發現大多數人發現不了的商機,這樣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功。多去市場上看看有什麼生意是做的人少但是卻長久屹立不倒的,黃金回收就屬於這其中的一類,從古至今一直流傳下來,但是從業的人一直不多,說明這個行業的競爭小但是利潤大,值得嘗試。

D. 如何加盟男裝品牌道蒙 DU MON UOMO

道蒙剪裁: 特聘名師參考西歐名牌精研適體剪裁,並配合精湛工藝裁造出來的道蒙西服,永遠走在潮流,令你傲首同齊。 道蒙衣料: 選取最優質進口及國內面料,春夏以天然棉、麻,混合各類新穎纖維為主,而秋冬則以天然羊毛及各類毛纖混合料為首選面料。道蒙 DU MON UOMO產品道蒙以男仕西服為主要項目,服裝系列中還有夾克、衫衣、休閑褲、T恤、毛衣、針織中褸,而配件方面,不可缺少的領呔、皮帶、皮鞋、手提包、襪子、內褲都現備齊全。 道蒙新牌 DUMON 之創立及概念Designed by Leo Yeung隨著穿著消費的成熟化,顧客追求的或需求的已開始走向個性化。個性化的定義(即不一定可以滿足全人類或可說是所有顧客)。在這種需求下,公司隆重推出時尚味較重的精品男裝系列。 DU MON這系列所走的路線,在目前來說是較陝窄,顧客要有一定的氣質及體型才可穿出理想效果,服裝剪裁以C CUT為主要,較修身及低腰褲頭。 DU MON系列的貨品設計簡單,剪裁合體。在首批推出的後夏天系列中,以金色手印花及手繪花為主力,數量方面,外套及套裝均是48、50、52碼各一件。顧客可以要求特別訂做,特別手繪(約十天可交貨)。 DU MON系列對銷售人員的要求也較嚴格,在個人形象及對產品的認識方面尤重要,並要配合售賣場的皇室高貴感覺,令顧客有特別精品服務感,但可按顧客的反應作適度處理。 DU MON系列價格比道蒙較高,這是因為少量生產的原因,再加上每款賣完即不再生產,新款不停提供。顧客在錯失機會購買後,便無法再得,所以這是一個賣點(他們會很少機會在市面與人撞上同衫)。 DU MON系列在選料上也不別於道蒙,同樣是進口精選面料,基礎在克、白、灰三色及以棉、麻、羊毛等天然成份上下功夫,會較舒適透氣。 DU MON系列之保養及維顧,應盡量提議顧客乾洗,因克色面料一般也會有少許褪色現象。 道蒙 DU MON UOMO產品 特點西裝:無肩棉,修身,無里包邊,有手工藝處理; 西褲:低腰,時款; 恤衫:棉,修身,手繪,特別工藝處理; T恤:棉,彈力,特別處理,手工處理; 皮具:特別皮種製作(皮鞋款式較前衛)。 道蒙 DU MON UOMO招 商 廣 東 省 誠 邀 加 盟

E. BOSS男裝怎麼加盟

對代理商的要求: 身份資格:須具有法人資格。
經營素質:具有一定的現代營銷理念,有多年的西裝、夾克、羊毛衫等服飾銷售、管理經驗,具有一定的服裝品牌意識;思維活躍、思想開朗,具有國際化的戰略眼光。
經營場所:
1、街鋪專賣店面積50平方米以上,門面達5米以上,位於服飾市場及商業旺區;
2、檔次及知名度較高的商場,店中店所佔實際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上;
3、專櫃在商場所佔位置處於優勢,使用面積在25平方米以上。

可提供的支持: 對加盟客戶的支持:
1、享有總公司提供的店鋪開業首批相關噴畫、燈片、宣傳資料及VI手冊;
2、享有總公司提供的每季畫冊、廣告書,供應數量根據各店面積或營業額而定;
3、享有公司的系統培訓和專業指導;
4、享有公司提供的店面及店堂裝修的設計圖紙;
5、及時充足地得到公司提供的各種貨品;
6、享有指定區域之內由公司指定的**經營權。

備註: 加盟方式:
特許經營權
總公司授予加盟商在指定的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以定貨制的方式進行,貨品買斷經營,合同一年一簽。

F. 綾致時裝(傑克瓊斯)的加盟條件是什麼

傑克瓊斯加盟條件:

1、擁有一家200m的門店。

2、准備50.52萬元的資金。詳細費肢出現:傑兢瓊斯加盟費)

3、眼光獨到,熱愛男裝行業。

4、大型中高端商場、經濟繁華的步行街等中心地段有自有或租賃店面用以經營。

5、 具賂-定的零售銷售經驗或經歷,具賂定的人脈網路。

6、重視傑克瓊斯品牌形象,主動推廣傑克瓊斯品牌,致力於提高公司品牌的知名度、美譽度。

7、支持並認同傑克瓊斯的經營理念,主動宣傳並維護好傑克瓊斯加盟品牌的市場形象。

8、熟悉當地居民居住周邊市場環境以及當地經濟狀況和城市未來發展規劃極其發展情況。

在加盟過程中如果您有疑問,可以參考中國加盟網推出的「加盟六步法」,減少加盟風險。

G. 品牌服裝代理加盟

開辦加盟店,應持有加盟授權委託書或協議,而後到當地工商部門核定企業名稱,在提交身份證明/場地證明/或前置審批手續後,辦理營業執照,而後辦理稅務登記證,領取發票,即可從事經營活動.

三、加盟店選址要求

店址選擇是餐飲業能否成功的關鍵因素之一。對每個加盟店址做出全面、准確的評估是非常必要的。在選址前期准備工作應遵循以下幾點建議。

1、商業中心或副中心,餐飲集中地;
2、良好的可見性和可及性;
3、有方便的停車場;
4、有足夠的營業面積和空間;
5、比較規整的外形;
6、最好為一層(或獨立的門位及門廳);
7、獨立配套的廣告位;
8、水、電、氣三通,並具備空調安裝位置,排污油煙處理通暢。
四、加盟條件

1、熱愛餐飲事業,自願專職投入餐飲經營管理,具有吃苦耐勞,艱苦創業的精神。
2、認同並自願接受本企業經營管理模式、企業理念。
3、有足夠的資金。
4、具有交通便利、停車方便、停車位配套充足的店面。

五、加盟方式

1、特許加盟

由投資者自主經營,業務上接受總部指導,並向總部一次性支付加盟費,簽定加盟合同書,連續享有總部支持。

2、特許股份制聯營

a、公司總部投入品牌,專有技術,經營管理秘訣及導入CIS系統,作為無形資產投資股本。

b、公司可投入流動資金或啟動資金作為實際投資進入企業盈虧核算。

c、公司智力投資股本不承擔虧損。

3、零風險加盟

你投資、我經營、利潤共享、風險我擔(詳見零風險專版)

加盟連鎖經營的注意事項
加盟連鎖創業並不是人們想像中那麼容易,實踐表明,要成功地加盟連鎖經營,你得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事項一:選對加盟行業

近年來,新冒出的熱門連鎖業品牌不在少數,但有不少品牌沒「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這樣說,加盟連鎖的品牌幾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這無疑加大了加盟連鎖創業者選擇的難度。因此,選擇加盟行業時,一定要經得起市場的考驗:連鎖經營體系至少已經有5年以上。

事項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機會越大

加盟連鎖經營,對想創業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創業項目的煩惱,的確是一條成功的快捷方式。據一項調查顯示,日本零售業有80%的獨立開店者第一年就關門大吉,能撐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連鎖店第一年就結束營業者僅有20%,有77%的連鎖店能存活到第五年,這個調查就證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創業劃算。」但這些數據並不是說,加盟後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據調查,找具有一定開店經驗,且連鎖店數達一定規模或發展至少五年以上的總部,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比較有經營保障。有些新興加盟體系,本身在市場上發展的時間就不夠長,還沒有經過市場的經驗,顧客的消費習慣尚未養成,容易造成暫時生意興隆的假象。當選擇弱勢連鎖品牌時,雖然你可以少繳加盟金,但相對之下,所能享有的總部資源和幫助也較少;許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競爭力自然也就較弱。

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由於發展前途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條件越嚴格的品牌往往有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較強大的財力與實力,反而較有能力保證加盟者獲利。正因為如此,越有信譽的連鎖企業,挑選加盟者時把關就越嚴謹。

事項三:最好能與連鎖總部「面對面」

現在連鎖企業很多,加上前幾年加盟店利潤可觀,使得有些新興的連鎖企業和加盟者都比較浮躁。一些創業者創業心切,只聽連鎖企業的一些宣傳資料就草率地簽約加盟,等到有糾紛才發現連鎖總部比自己的店面還小,甚至是一個空殼,根本沒有解決門店問題的能力和經驗。因此,親自走一趟總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現場資料,非常必要。

另外:加盟簽約十大注意事項

近年來,隨著創業風潮日趨盛行,加入連鎖加盟店的人愈來愈多,加盟糾紛也隨之增多。這些糾紛的產生泰半肇因於加盟合約,加盟總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詳細說明合約內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簽下合約,在雙方各自模糊處理之下,會產生糾紛也就不足為奇了。

其實,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就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本文僅提供以下十點注意事項,供加盟者做為簽約時的參考。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後的紛爭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