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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愷當眾脫掉衣服褲子

發布時間: 2021-08-19 15:36:56

❶ 仲愷附近那裡有縫補衣服的,我一件外衣的啪紐壞了..要換一個..注意,是啪紐哦

哪裡的「仲愷」?是廣州的仲愷農業工程學院還是惠州的仲愷高新區?
如果是廣州的話...我也不太好給你描述。大概是出學校北門向東(右方)拐。一直向東走,走進一片居民樓之間的小道,那個裁縫店就在這片區域里。往東不過遠安路。你到那附近問一下那裡的街坊,他們應該都知道。

❷ 一部很老的電視劇,和鎧甲勇士很像,但不合體,主角是上衣是黃色馬甲,下面牛仔褲,經常做許多動作

奧特曼 O(∩_∩)O 神獸金剛

❸ 江愷同你們喜歡嗎說說有關她的事件吧,我覺得長得還行,但比不過鄭爽的。

江鎧同是一個兩面派,在你們面前表現的天真可愛,而在鄭爽面前就是狠毒的.現在,讓我來揭穿她的真正面目:1江鎧同是富二代,本來一不小心愛上你的主演是張翰鄭爽,但是江鎧同用一千萬來收買李湘,自己便成為了女主角.2江鎧同和鄭爽一起被媒體采訪,江鎧同還當著媒體的面打鄭爽.3江鎧同不僅要搶鄭爽的張翰,還要搶謝娜的張傑,幸好謝娜鄭爽大度,不和她計較.4江鎧同在鄭爽的貼吧里說,要不是自己比鄭爽晚出道,一定會紅,還說鄭爽人長得丑,歌唱得差,她是不是睜眼說瞎話,更可恨的是她還讓她的粉絲梧桐把她的話發出去.5前面的都不算什麼,最可恨的是張翰有一天邀請鄭爽參加派對,然後江鎧同知道了,她就趁鄭爽不注意的時候把鄭爽推下樓,結果摔傷了,在元宵喜樂會上,害鄭爽穿風衣和褲子,鄭爽本來還要穿晚禮服.6江鎧同是一個香腸嘴,臉不好看,演技又不逼真,而且元宵喜樂會上還是人家江映蓉配的音.

❹ 人物細節描寫精彩片段!

1、小姨將雙袖向上一挽,褲腳也被卷到了大腿。她在小溪水裡慢慢移動著,左腳輕輕地抬起一點,向前邁了一小步,右腳再慢慢拖向前,好像穿著千斤重的鞋。她把帽子扭了扭正,躬著背,低著頭,眯著眼,雙手做出捧東西的樣子。這時,她停下腳步,不再東張西望,對著右邊的一個地方目不轉睛,猛然把手向水中一紮,將一條小魚捧在手中了。
2、她拿起筷子,向一盤色澤鮮艷的菜伸去,輕輕夾起一片,用左手在筷子下方端著,小心翼翼跟隨著筷子。本來筋脈突兀的手此刻一用力青筋更加明顯。她小心地把菜放入嘴中,細細地品嘗著。
3、奶奶將右腳綳著,向鞋子口裡溜進去,筋脈凸兀的手緊緊抓著門框,將左腳輕輕抬起,緊綳著的腳小心向鞋口一插,又往裡扎了扎,接著踩了幾踩,讓自己的腳更舒適些,滿意地出門了。
4、近了,更近了,組長終於來到他的身邊,像一座泰山定在他面前,嚷道:「快交作業,快交作業!」他「嘿嘿」一笑,表情是那樣滑稽,又是那樣神秘,猛然,他把頭一紮,像一條滑溜溜的泥鰍從組長胳膊旁閃過,腳底像抹了油一樣飛奔逃走了。
5、十字路邊有一個老婦人,略微有些駝背,胖胖的身軀,費力地打著傘在空曠的路上艱難地行走。狂風夾著大雨撲面而來,她使勁向前躬著身子,抓緊傘,進一步,退半步,踉踉蹌蹌地向前走著。
6、在郎平排球生涯的頭一次冬訓里,教練們開始給郎平吃「小灶」。長跑——郎平圍著四百米跑道一圈又一圈向前跑……頭好脹啊,胸口生疼,腿已經抬不起來了,停下嗎?不!大腦清晰地發出指令,步子繼續向前邁……汗水早把頭發濕成一縷一縷,汗珠從額上流到嘴裡又苦又澀。多想一下子躺到跑道上,攤開四肢放鬆啊!突然,一絲奇怪的笑容爬上她的嘴角——她忽然想起小時候,總盼著嘗嘗再跳不動皮筋的滋味,而今果真嘗到了,又苦又澀。
7、姐姐七歲,是一年級學生,穿著白襯衫和藍色的學生褲,胖墩墩的像個小東瓜,又像是個胖鼓鼓的花生米。她的名字就叫小胖。她跑起來很吃力,臉蛋累得通紅,微微凸出的前額滲出細小的汗珠。
8、施軒的腳步很均勻,雙臂一前一後地擺動著,雙腳越邁越快,身子向前傾斜著,像要倒下似的,奮力向前迅跑。跑到終點線處,她頭一抬,胸一挺,終於取得了第一名。
9、十字路邊有一個老婦人,略微有些駝背,胖胖的身軀,費力地打著傘在空曠的路上艱難地行走。狂風夾著大雨撲面而來,她使勁向前躬著身子,抓緊傘,進一步,退半步,踉踉蹌蹌地向前走著。
10、他年紀約摸三十五六歲了,鬢角的頭發略微禿進去一些,眉毛濃黑而整齊,一雙眼睛閃閃有神采。他看人時,十分注意;微笑時,露出一口整齊微白的牙齒;手指粗大,指甲縫里夾著黑泥巴,穿一件舊青布棉襖,腰上束條藍布圍裙。

❺ 佛教的服飾特點

佛制稱為衣者,袈裟也。後世別袈裟與衣。稱三衣為袈裟。種種僧衣。咸有別名。三衣者:一、僧伽梨San%gha%t!i,譯言眾聚時衣。大眾集會為授戒說戒等嚴議時著之。二、郁多羅僧Uttara%san%ga,譯言上衣。在安陀會上著之。三、安陀會Antarva%saka,譯言中著衣。襯體而著之。三衣皆為方形。縫綴數多之小片者,故隨其條數而分三衣。五條為安陀會。七條為郁多羅僧。九條已上為僧伽梨,特稱僧伽梨為大衣。
〔一、僧伽梨〕,梵語僧伽梨,華言合,又雲重;謂割之而合成也。義凈法師雲:梵語僧伽胝,華言重復衣。宣律師雲:此三衣名,皆無正翻。今以義譯之:大衣名雜碎衣,以條數多故也。若從用為名,則曰入王宮衣,又曰入聚落衣;謂於王宮說法時著,及聚落乞食時著也。薩婆多論雲:大衣分三品,九條、十一條、十三條名下品;十五條、十七條、十九條名中品;二十一條、二十三條、二十五條名上品。
〔二、郁多羅僧〕,梵語郁多羅僧,華言上著衣。即七條也。宣律師雲:七條名中等衣;若從用為名,則曰入眾時衣,禮誦齋講時著也。
〔三、安陀會〕,梵語安陀會,華言中宿衣。謂宿睡時常近身衣也。宣律師雲:五條,名下衣;若從用為名,則曰院內行道雜作衣也。
比丘應具三衣,即袈裟也。袈裟者,以布切細長條橫縫合成,由其所切之條數而分種種。
一、安陀會衣 為五條之袈裟,名下衣,平常著之。
二、郁多羅僧衣 為七條之袈裟,名中衣,在寺內之眾中為禮誦齋講著之。
三、僧伽梨衣 為九條乃至二十五條之袈裟,名上衣,為出外時及其他嚴儀之時著之。
三衣(梵文trinl civarani)依佛教戒律的規定,比丘所可擁有的三種衣服,謂之三衣。即:僧伽梨(samghati)、郁多羅僧(uttarasanga)、安陀會(梵antarvasa)。此三衣總稱為支伐羅(civara)。由於三衣依規定須以壞色(濁色,即袈裟色)布料製成,故又稱為袈裟(kasaya)。
依佛制,初期的出家者須過質朴的僧團生活,因此在個人物品方法,僅獲准持有三衣一缽、座具及漉水囊,其中,尤以三衣一缽為出家者最重要的持物。
《大堅固婆羅門緣起經》卷下中說:「謂一類人起正信心,修出家法。(中略)但持三衣一缽,余無所有。」戒律中並且對其形式、大小、顏色、縫製法、穿法等皆有所規定。
關於比丘常應隨身攜帶三衣一缽之事,《摩訶僧只律》卷八中說:「出家離第一樂,而隨所住處,常三衣俱,持缽乞食,譬如鳥之兩翼,恆與身俱。」
《四分律行事鈔》卷下之一亦說三衣是賢聖沙門的標幟,缽為出家者的用具,非俗人可用,應執持三衣瓦缽,即是少欲少事。或略稱衣缽。至後世,比丘臨入滅時,常將此衣缽傳與門人,作為傳法的信物。也因此,才有稱呼主要弟子為「衣缽傳人」的稱謂。
茲介紹三衣如後:
1、僧伽梨:即大衣、重衣、雜碎衣、入聚落衣、高勝衣,為上街托缽或奉召入王宮時所穿之衣,由九至二十五條布片縫制而成,又稱九條衣。據說有一次,釋尊覺得天氣很冷,擔心比丘的衣物不夠保暖,因此有大衣的制定。如人所知,大衣是由九塊布縫成的,因此准於以上二衣,也稱為九條。
2、郁多羅僧:是專為掩蓋上半身而披的,規定可用七塊布疑縫成,因此准於上述,也稱為七條,即上衣、中價衣、入眾衣,為禮拜、聽講、布薩時所穿著之衣,由七條布片縫制而成,故又稱七條衣。
3、安陀會:即內衣、中宿衣、中衣、作務衣、五條衣,為做日常勞務時或就寢時所穿著。規定用五塊布縫成,掩蓋腰部以下。由於它的作法,下來也稱為五條,這種用語傳到今日的日本佛教間。
而比丘尼除此三衣外,另加僧只支(梵samkaksika)及劂修羅(kusula),合稱比丘尼五衣。僧只支,即覆肩衣,穿在三衣裡面,里覆左肩與兩腋之衣。劂修羅,即下裙,覆於腰部之衣。
關於三衣的制訂緣由,頗有異說。依《十誦律》所載,瓶沙王請佛制僧衣,以別於外道衣;佛到南山游化,見良田畦畔齊整,遂命阿難根據由相裁製深摩根衣。依《四分律》所載,佛鑒於比丘眾渡愷河時現雜亂相,遂制三衣之數。《有部毗奈耶》卷三十九則載,六群比丘穿著白色衣,受到居士譏嫌,故佛制比丘須著三種壞色衣。
三衣之色相,以青、黃、赤、白、黑五正色及緋、紅、紫、綠、碧五間色為非法,應破壞之,染成茜、泥、木蘭三如法色。三衣之重數亦有制限,如系新衣,則大衣二重、餘二衣一重;若屬故衣,則大衣四重、餘二衣二重;若新故兩者並用,則大衣新一重、故二重。
⊙衣囊
衣囊(梵civara-brsika),古代印度僧人收拾僧裝(三衣)的囊袋。又作衣袋、盛衣、打包、三衣袋、袈裟袋。在佛制中,為教導僧眾遠離自他的執著,令以弊衣作成三衣,並令彼等善加維護,勿使破損。如《十誦律》所載,須護三衣如護自身皮膚,護缽如護眼目。著大衣時不可從事挑石、鏟土、除草、灑掃等工作。三衣不同時,應收入衣囊。
衣囊的製作,《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五中說:「三衣袋法,長三肘,廣一肘半。長牒兩重縫之為袋,兩頭縫合,當中開口。長內其衣,搭在肩上,口安鉤帶,勿令蟲入。」《五分律》卷二十一中也說,囊長,前至臍,以粗物制。

❻ 惠州小金口有沒有小廠做衣服的,做臨時工,好辭職的,謝謝各位

推薦我編輯國內辭職資料,供參考: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
勞動者提出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的同意許可。
如果你真想辭職走人,實習期提前3天,非實習期提前30天遞交辭職通知書給用人單位,到時候用人單位批與不批,同意與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後果與你無關。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編者令名快速辭職),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編者令名慢速辭職),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編者令名協商辭職),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註:辭職通知書建議最好通過快遞公司或者郵電局掛號信送給用人單位,這是為了保留證據;辭職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辭職公司前 ,員工為公司工作,付出了勞動,公司應該為員工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所欠工資應該補發。如不發放,屬於拖欠工資行為,是違法的行為,你可‍‍‍‍‍‍‍‍‍‍‍‍‍以舉報。
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
2、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3、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

《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法規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勞動者離職或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關於單位辭退員工的相關規定
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是違法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和雙倍工資的賠償金。協商不成,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1,沒簽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4,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
5,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以及節假日加班工資;
6,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必要時,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附錄:怎樣寫辭職書
辭職申請通常由標題、稱謂、正文、結語、署名與日期五部分構成。
1、標題
在辭職信第一行正中寫上辭職信的名稱。一般辭職信由事由和文種名共同構成,即以「辭職信」為標題。標題要醒目,字體稍大。
2、稱呼
要求在標題下一行頂格處寫出接受辭職信的單位組織或領導人的名稱或姓名稱呼,並在稱呼後加冒號。
3、正文
正文是辭職信的主要部分,正文內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寫出書信辭職的內容,開門見山讓人一看便知。
其次敘述遞交書信辭職的具體理由。該項內容要求將自己有關辭職的詳細情況一一列舉出來,但要注意內容的單一性和完整性,條分縷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後要寫出自己遞交辭職信的決心和個人的具體要求,希望領導解決的問題等。
4、結尾
結尾要求寫上表示敬意的話「此致敬禮」,意思非常明白:在此給您敬禮。
」此致敬禮「的兩種寫法
第一種寫法:在正文之下另起一行空兩格寫「此致」,「敬禮」寫在「此致」的下一行,頂格書寫。要注意的是,「此致」後邊不加任何標點,因為這句話未完。「敬禮」後加驚嘆號,以表示祝頌的誠意和強度。
第二種寫法:正文後緊接著寫「此致」(其後不加標點),另起行頂格寫「敬禮!」
此處「敬禮」的頂格,呼應於起首對收信人的稱呼,是古代書信「抬頭」傳統的延續。古人書信為豎寫,行文涉及收信人姓名或稱呼,都要把對方的姓名或稱呼提到下一行的頂頭書寫,以示尊重。它的基本做法,為現代書信所吸收。
5、落款
辭職信的落款要求寫上辭職人的姓名及遞交辭職信的具體日期。
注意禁忌
1、不要說上司壞話。如果你認為有必要向管理層反映一下上司的問題,要盡量以委婉的言辭口頭提出。
2、不要滿紙抱怨,抨擊公司制度。
3、不要指責同事,尤其忌諱把同事的「罪行」白紙黑字寫在辭職書上。
寫作要求
1.態度懇切、措辭委婉。
2.不要批評對方。
3.含蓄性。
4.簡潔性。
寫作方法
第一段:寫出辭職的心理(當然不一定是真的,自己可以編造),你可以寫一些客套的句子。例如:經過多方面的考慮,我打算辭掉所從事的職位……,或者:因家中變故,我打算申請辭去我的工作。因此整個第一段可以這么寫:
尊敬的人力資源經理:
您好!
經過我的深思熟慮,我決定辭去我在公司所擔任的職位,我知道這對於您來說,是非常難以作決定的事情。
第二段:說明您自己考慮的辭職的時間(盡管您提出辭職經公司同意後,公司的人力資源部將按照固定的離職日程辦理離職手續,但這樣說並不是畫蛇添足,大多數情況下,你都能夠爭取到提早離開的時間)。
例如:
我考慮在此辭呈遞交之後的2—4周內離開公司,這樣您將有時間去尋找適合的人選,來填補因我離職而造成的空缺,同時我也能夠協助您對新人進行入職培訓,使他盡快熟悉工作。另外,如果您覺得我在某個時間段內離職比較適合,不妨給我個建議或盡早告知我。
第三段:說明您在這個公司里的經驗積累,盡可能地去贊揚公司對您的栽培(不論您有多麼大的委屈和氣憤,都不應該在辭職信里表露)。
例如: 我非常重視我在「……公司」內的這段經歷,也很榮幸自己成為過「……公司」的一員,我確信我在「……公司」里的這段經歷和經驗,將為我今後的職業發展帶來非常大的利益。
最後,請務必使用親筆簽名,而且簽名要盡量剛勁,並寫好日期。

萬人點贊的牛人辭職通知書的美文欣賞
1、尊敬的領導們:
言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雖出自古書三國,吾以為對當今之事亦有裨益。
夫今天下遭遇百年經濟危機,試看全球經濟形勢,可謂哀鴻遍野,民不聊生,眾廠商、工人、民工皆叫苦連天,司某人有感於此,不禁聯想自身處境,不勝傷悲呼!
司本布衣,出身寒微,躬耕於冀南邢州大地,苟全於世,富貴不求聞達,但求溫飽以殘。然今酷之至矣,司自去歲四月上旬至本社工作至今,已一載有餘,幾度春秋幾度冬夏,時光流逝過三百餘個日日夜夜。想當初,余本一意氣少年,年少輕狂,夢想飛揚,欲於本社大展抱負,一則為集團增光添彩,二則為己身加衣增食,兩全其美之策,豈不爽哉?
惜,一年光陰,吾不僅未大展身手,且囊中羞澀,債台高築,惡衣菲食,杜絕聚會。眾朋友離去者,有之;鄙視者,有之;唾棄者,有之。皆因司某昔日之優秀少年,竟完全失去自我至此所致。司每月九百大錢竟是基礎工資、崗位津貼以及誤餐補助相加之也。
眾友雲:「甚矣,不慧汝之,乃能容忍至今,不死何為?」。」余汗矣,余何嘗不欲多整數銀,上謂之起天、下對得起地、中對得起氣;然而,余出身農,是苦皆能,是事皆忍,然終無功,兢兢業業,溫飽未決。
夫今面容竟呈老態龍鍾之相,何也?食不飽,力不足,才美不外現,故猶如千里馬,雖有千里之能,然無奈唯有餓死圈中矣!
司雖不才,不敢以千里馬自居,然自知亦非庸者。
人之立於當世,需一技之長,司某自視甚低,不敢自稱滿腹經綸,然應付文字之事亦不在話下;然,一載以來,每每捫心自問,莫不拊膺頓足,以頭搶地,幾欲灑淚襟前。何也?漫漫長夜,孤枕難眠,輾轉反側,陋室憶昔,悲從心來。
慚對恩師之視如顏淵,愧對同窗之贈冠學霸。
夫今每日之工作唯「清潔」二字……即打掃房屋若干、倒水端茶、擦桌抹椅、迎來送往,虛偽客套,周旋於「領導」之間。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受命以來,夙夜憂嘆,兢兢業業,誠惶誠恐,畏有所疏漏懈怠……今扶膝自嘆,何等悲哉!
桃花謝了春紅,太匆匆,無奈朝來寒雨晚來風。年華如水,倏忽逾四,茫茫回首,所得幾何?竟如西風凜痛!
所得——物質上:工作十二月,前三月每月六百,後九月每月九百,區區數千一年來不夠司某解決溫飽,更何談穿衣遊玩,過品質生活;精神上:備受打擊煎熬,一年來新掌握一技之長,即打掃衛生,司某高七尺男,本科畢業生,其不才之至,以非為清潔工列。
故使其當年年少輕狂之心瞬間蒼老,再無活力;一載以來,司某唯唯諾諾,伺候他人勝過關心自己,其所求,僅每日溫飽問題,然隨物價飛漲,此問題之解決亦不可得。
所失——失去了時間、浪費了青春,磨去了稜角,耽誤了大好年華、愧父老兄妹鄰里、為人尊消盡矣。
然,何以堂堂風華正茂之青年司某人壓抑之至,力固至今,唯一故也:在等待傳說中眾人期盼之漲工資之事耳,企滿足司某生活所需,實在可憐,怪司某年幼無知,竟傻傻苦等一年,終究未果也。
夫數千外債亦無望償還,故司某人頓悟:此處系年輕人之墳墓也,其功能:湮沒夢想、埋沒青春、消磨鬥志、磨損稜角、徒費光陰,如是而已。故,頓悟之司某,今定不消磨於此,分路揚鑣矣。
言天下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既此處不留司某,司某亦不便繼續打擾貴處,既不能兩惜,何不兩離,從此,彼此相忘於江湖!以決絕的姿態!
今懇請開明之領導准許卑微無能之員工司某人辭職,不勝感激!
年*月*日

2、余今請辭,心有戚戚焉。希天山一別,取經東向,去家萬里,游學京師。寒窗十餘載,稷下 情正濃。
一朝學成,東北而望,二三之齡,風華正茂,勵心從檢,宵衣旰食。求茫茫之正義,雖碌碌而無悔。不覺春去秋來,寒書暑相易,白雲蒼狗,滄海桑田,十五年時光轉瞬即逝。然書生意氣,求之靡途。
胸中所志,塊壘難消。羈索牽絆,恍然若失。口腹之慾,自役徒然。生生所資,未見其術。仕道官途,皆為浮雲。愷悌君子,神所勞矣。風雨如晦,錦雞獨鳴。歸歟之情,眷然何以自處?
自從檢事,不求顯達於庭閭,但願無愧於寸心。雖心為形役,違以交病,然志不能片刻墮,道不曾須臾離。嘗東皋而望野,徒舒嘯而迷離,嘆何枝可依。時刻自省,經常覺悟,然朝悔其行,夕則復然。長此往復,不勝其煩。觀人情厭惡,世間冷暖,蠅營狗苟,驅去復還。《詩》曰:營營青蠅,止於樊。豈非有所示耶?是因相顧無相識,宜當長歌懷採薇。歲歲黃菊,千載東籬,伴我倦鳥,茸我衡宇。往者不可諫,來者尤可追。欲效接輿醉,狂歌五柳前。
歸去來兮!小舟從此逝,江海寄餘生。
歸去來兮!人生幾何復幾何?曷不任性任我行?掛靴揮手自茲去,蕭蕭斑馬鳴啾啾!
丙申甲午***頓首。
3、其他奇葩辭職信:
①、天氣太冷,起不來。
②、外面世界那麼大,我想出去看看。
③我累了,不想幹了。
(編者評語:寫這樣的辭職簡單、容易、快速,不需才華。)

辭職注意辦理下列事項:
1、交接事項。
2、還清公司所有的東西(包括領取要歸還的、申領的備用金等),要回屬於自己個人的所有東西
3、核對好離職當月的考勤以及結清工資。
4、領取人事部門的離職檔案,包括離職證明、社保繳納憑證、公積金金龍卡和就業失業登記證(有就領取,沒有就不領)。
5、找到下家單位後,同地區可以繼續繳納社保,公積金暫時是封存在你上一家(離職的這家單位的),需要開企業公積金接收函給上一家單位辦理公積金轉移。有人事檔案的話,到下一家單位也是要辦理接收的。
6、保存好你的勞動合同,以後辦理退休的時候用得到。
關於自動離職處理文件
根據《關於自動離職與曠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復函》(勞辦發[1994]48號)、《關於企業處理擅自離職職工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3]68號)規定:自動離職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時不履行解除手續,擅自出走離崗,或者解除手續沒有辦理完畢而離開單位。自動離職的職工須承擔違約責任,並且新錄用自動離職的職工的用人單位,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有關停薪留職的文件規定,如果職工要求停薪留職,但未經企業批准而擅自離職的,或停薪留職期滿1個月內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工作,又未辦理辭職手續的,企業有權按自動離職處理。按自動離職處理是用人單位的行為。按有關行政復函規定,這里講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是指企業應依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對其做出除名處理。為此,因按自動離職處理發生的爭議,應按除名爭議處理。企業不得因職工擅自離職而對其本單位的家屬採取辭退等懲罰性措施。企業作出株連擅自離職職工家屬的規定是不符合國家勞動管理政策的,因而也不能作為勞動仲裁的依據。

在回答辭職問題時候發現多有網友問及老闆扣押或者拖欠工資怎麼辦?回復於下:
用人單位是不能隨意剋扣勞動者工資的,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關於失業金問題: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申請資格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1)終止勞動合同的;(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領取程序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序如下: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註: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❼ 真三女人攻略,詳細點,跟雲哥pk

打路人還是 怎麼滴
路人局女人單壓趙雲屬性出門,有d就d把趙雲壓回箭塔
前期如果能壓住就速度出玄武甲如果難就出倆腕子過渡
女人裝備前期第一件一定要出源氏愷,再力量斧子奔玄武。
打團必須出玄武。

❽ 求《汰侈》的譯文

一、譯文

石崇每次請客宴會,常常讓美人勸酒;如果哪位客人不幹杯,就叫家奴接連殺掉勸酒的美人。丞相王導和大將軍王敦曾經一同到石崇家赴宴,王導一向不能喝酒,這時總是勉強自己喝,直到大醉。

每當輪到王敦,他堅持不喝,來觀察情況的變化。石崇已經連續殺了三個美人,王敦神色不變,還是不肯喝酒。王導責備他,王敦說:「他自己殺他家裡的人,干你什麼事!」

石崇家的廁所,經常有十多個婢女各就各位侍候,都穿著華麗的衣服,打扮起來;並且放上甲煎粉、沉香汁一類物品,各樣東西都准備齊全。又讓上廁所的賓客換上新衣服出來,客人大多因為難為情不能上廁所。

大將軍王敦上廁所,就敢脫掉原來的衣服,穿上新衣服,神色傲慢。婢女們互相評論說:「這個客人一定會作亂!」

晉武帝曾經到王武子家裡去,武子設宴侍奉,全是用的琉璃器皿。婢女一百多人,都穿著綾羅綢緞,用手托著食物。蒸小豬又肥嫩又鮮美,和一般的味道不一樣。

武帝感到奇怪,問他怎麼烹調的,王武子回答說:「是用人乳喂的小豬。」武帝非常不滿意,還沒有吃完,就走了。這是連王愷、石崇也不懂得的作法。

王君夫用麥芽糖和飯來擦鍋,石季倫用蠟燭當柴火做飯。王君夫用紫絲布做步障,襯上綠縷里子,長達四十里;石季倫則用錦緞做成長達五十里的步障來和他抗衡。石季倫用花椒來刷牆,王君夫則用赤石脂來刷牆

石崇給客人做豆粥,很快就做好了;也常常在冬天吃上韭蓱虀。另外,石崇家的牛外形、力氣都趕不上王愷家的牛,可是他和王愷出外游覽,回來時,他很遲才坐牛車起程,兩人爭先進洛陽城,石崇的牛走了幾十步後就快得像飛鳥一樣,王愷的牛拚命跑也追不上。

王愷常常認為這三件事是最令人惋惜的,就暗中賄賂石崇府中衛隊長和馭手,探問是什麼原因。衛隊長說:「豆子是最難煮爛的,只有事先煮熟做成豆末,客人到了,煮好白粥,然後把豆末加進去。

韭蓱虀是把韭菜根搗碎,攙上麥苗罷了。」又問馭手,牛為什麼跑得飛快。馭手說:「牛本來跑得不慢,由於馭手跟不上,反而控制著它罷了。緊急時就任車側過一邊,那麼牛就會跑得飛快了。」王愷全按他們所說的去做,終於爭到了頭名。石崇後來聽說了,就把泄密的人都殺了。

王君夫有一頭牛,名叫八百里駁,牛蹄、牛角經常磨得晶瑩發亮。有一次,王武子對王君夫說:「我射箭的技術趕不上你,今天想指定你的牛做賭注,和你賭射箭,我押上一千萬錢來頂你這頭牛。」

王君夫既仗著自己射箭技術好,又認為千里牛沒有可能殺掉,就答應了他,並且讓王武子先射。王武子一箭就射中了箭靶,退下來坐在馬扎兒上,吆喝隨從趕快把牛心取來。一會兒,烤牛心送來了,王武子吃了一塊就走了。

王君夫曾經處分一個人,不準他穿衣服,又徑直把他關在深宮內院里,不讓人帶他出來。這個人終於餓了好幾天,弄得精神恍惚,不知該往哪裡走。後來一個朋友幫助了他,都快死了,才得以出來。

石崇和王愷爭比闊綽,兩人都用盡最鮮艷華麗的東西來裝飾車馬、服裝。晉武帝是王愷的外甥,常常資助王悄。他曾經把一棵二尺來高的珊瑚樹送給王愷,這棵珊瑚樹枝條繁茂,世上很少有和它相當的。王愷拿來給石崇看,石崇看後、拿鐵如意敲它,隨手就打碎了。

王愷既惋惜,又認為石崇是妒忌自己的寶物,一時聲色俱厲。石崇說:「不值得遺憾,現在就賠給你。」於是就叫手下的人把家裡的珊瑚樹全都拿出來,有三尺、四尺高的,樹干、枝條舉世無雙而且光彩奪目的有六七棵,像王愷那樣的就更多了。王愷看了,惘然若失。

王武子被處分,移居北邙山下。當時人多地貴,武子喜歡跑馬射箭,就買地做跑馬場,地價是用繩子穿著錢圍著跑馬場排一圈。當時的人把這里叫做金溝。

石崇常常和王敦進學校游覽,看見顏回、原憲的畫像就嘆息說:「如果和他們一起登上孔子的廳堂做弟子,那麼和這些人又怎麼會有差別呢!」王敦說:「不知道孔門其徐弟子怎麼樣,我看子貢和你比較相像。」石崇神色嚴肅他說:「讀書人應當使生活舒適,名位安穩,我怎麼拿貧苦人來和別人談論呢!」

彭城王有一頭跑得很快的牛,他最吝惜這頭牛。太尉王衍和他賭射箭,把牛贏了。彭城王說:「如果您想要用來駕車,我就不說什麼了;如果想殺來吃,我就要用二十頭肥牛來換下它。這既不妨礙您吃,又能留下我所喜愛的牛。」王衍終於殺來吃了。

右軍將軍工羲之小時候,在武城侯周顗家作客,坐在末座上,吃飯時周顗先切牛心給他吃。從此人們改變了對他的看法。

二、原文

石崇每要客燕集,常令美人行酒,客飲酒不盡者,使黃門交斬美人。王丞相與大將軍嘗共詣崇,丞相素不能飲,輒自勉強,至於沉醉。每至大將軍,固不飲,以觀其變。已斬三人,顏色如故,尚不肯飲。丞相讓之,大將軍曰:「自殺伊家人,何預卿事!」

石崇廁,常有十餘婢侍列,皆麗服藻飾;置甲煎粉。沉香汁之屬,無不畢備。又與新衣著令出,客多羞不能如廁。王大將軍往,脫故衣,著新衣,神色傲然。群婢相謂曰:「此客必能作賊!」

武帝嘗降王武子家,武子供饌,並用琉璃器。婢子百餘人,皆綾羅褲,以手擎飲食。烝豚肥美,異於常味。帝怪而問之,答曰:「以人乳飲豚。」帝甚不平,食未畢,便去。王、石所未知作。

王君夫以糒澳釜,石季倫用蠟燭作炊。君夫作紫絲布步障碧綾里四十里,石崇作錦步障五十里以敵之。石以椒為泥,王以赤石脂泥壁。

石崇為客作豆粥,咄嗟便辦;恆冬天得韭蓱虀。又牛形狀氣力不勝王愷牛,而與愷出遊,極晚發,爭入洛城,崇牛數十步後迅若飛禽,愷牛絕走不能及。每以此三事為扼腕,乃密貨崇帳下都督及御車人,問所以。

都督曰:「豆至難煮,唯豫作熟末,客至,作白粥以投之。韭蓱虀是搗韭根,雜以麥苗爾。」復問馭人牛所以駛。馭人雲:「牛本不遲,由將車人不及,制之爾。急時聽偏轅,則駛矣。」愷悉從之,遂爭長。石崇後聞,皆殺告者。

王君夫有牛,名八百里駁,常瑩其蹄角。王武子語君夫:「我射不如卿,今指賭卿牛,以千萬對之。」君夫既恃手快,且謂駿物無有殺理,便相然可,令武子先射。武子一起便破的,卻據胡床,叱左右速探牛心來。須臾,炙至,一臠便去。

王君夫嘗責一人無服餘衵,因直內著曲閣重閨里,不聽人將出。遂飢經日,迷不知何處去,因緣相為,垂死,乃得出。

石崇與王愷爭豪,並窮綺麗以飾輿服。武帝,愷之甥也,每助悄。嘗以一珊瑚樹高二尺許賜悄,枝柯扶疏,世罕其比。

悄以示崇,崇視訖,以鐵如意擊之,應手而碎。愷既惋借,又以為疾己之寶,聲色甚厲。崇曰:「不足恨,今還卿。」乃命左右悉取珊瑚樹,有三尺、四尺,條於絕世,光彩溢目者六七枚,如悄許比甚眾。愷惘然自失。

王武子被責,移第北邙下。於時人多地貴,濟好馬射,買地作埒,編錢匝地竟埒。時人號曰金溝。

石崇每與王敦入學戲,見顏、原象而嘆曰:「若與同升孔堂,去人何必有問!」王曰:「不知餘人雲何,子貢去卿差近。」石正色雲:「士當令身名俱泰,何至以瓮牖語人!」

彭城王有快牛,至愛惜之。王太尉與射,賭得之。彭城王曰:「君欲自乘,則不論;若欲噴者,當以二-十肥者代之。既不廢啖,又存所愛。」王遂殺啖。

王右軍少時,在周侯未坐,割牛心淡之。於此改觀。

三、出處

出自劉義慶《世說新語》

(8)雲愷當眾脫掉衣服褲子擴展閱讀

一、創作背景

《世說新語》的編纂成書固然與劉宋家族對魏晉風流的喜好和社會各層人士對魏晉風流的追慕有關,然而劉義慶之所以對魏晉士人情有獨鍾化大氣力與其門客共襄盛舉還有他個人身世的內在原因。

在這樣的背景下,劉義慶不得不加倍小心謹慎,以免遭禍。他處在宋文帝劉義隆對於宗室諸王懷疑猜忌的統治之下為了全身遠禍,於是招聚文學之士寄情文史編輯了《世說新語》這樣一部清談之書。

二、作品賞析

《世說新語》主要記敘了士人的生活和思想及統治階級的情況,反映了魏晉時期文人的思想言行,上層社會的生活面貌,記載頗為豐富真實,這樣的描寫有助於讀者了解當時士人所處的時代狀況及政治社會環境,更讓我們明確的看到了所謂「魏晉清談」的風貌。

三、作者簡介

劉義慶(403年--444年)漢族,彭城(今江蘇徐州)人。字季伯,南朝宋政權文學家。

愛好文學,廣招四方文學之士,聚於門下。劉宋宗室,襲封臨川王贈任荊州刺史等官職,在政8年,政績頗佳。後任江州刺史,到任一年,因同情貶官王義康而觸怒文帝,責調回京,改任南京州刺史、都督和開府儀同三司。

不久,以病告退,公元444年(元嘉21年)死於建康(今南京)。劉義慶自幼才華出眾,愛好文學。除《世說新語》外,還著有志怪小說《幽明錄》。

❾ 最好的我們耿耿在辭職的時候穿的衣服是紅色的

管他穿紅色白色是他人的事,少操心。
推薦我編輯國內辭職資料,供參考: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
勞動者提出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的同意許可。
如果你真想辭職走人,實習期提前3天,非實習期提前30天遞交辭職通知書給用人單位,到時候用人單位批與不批,同意與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後果與你無關。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編者令名快速辭職),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編者令名慢速辭職),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編者令名協商辭職),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註:辭職通知書建議最好通過快遞公司或者郵電局掛號信送給用人單位,這是為了保留證據。)
★ 關於工資問題的論述:
員工為公司工作,付出了勞動,公司應該為員工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如不按時足額發放的,屬於拖欠工資行為,是違法的行為,對此可‍‍‍‍‍‍‍‍‍‍‍‍‍以舉報。
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
2、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3、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法規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勞動者離職或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關於單位辭退員工的相關規定
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是違法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和雙倍工資的賠償金。協商不成,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1,沒簽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4,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
5,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以及節假日加班工資;
6,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必要時,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附錄:
★ 怎樣寫辭職書
辭職申請通常由標題、稱謂、正文、結語、署名與日期五部分構成。
1、標題
在辭職信第一行正中寫上辭職信的名稱。一般辭職信由事由和文種名共同構成,即以「辭職信」為標題。標題要醒目,字體稍大。
2、稱呼
要求在標題下一行頂格處寫出接受辭職信的單位組織或領導人的名稱或姓名稱呼,並在稱呼後加冒號。
3、正文
正文是辭職信的主要部分,正文內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寫出書信辭職的內容,開門見山讓人一看便知。
其次敘述遞交書信辭職的具體理由。該項內容要求將自己有關辭職的詳細情況一一列舉出來,但要注意內容的單一性和完整性,條分縷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後要寫出自己遞交辭職信的決心和個人的具體要求,希望領導解決的問題等。
4、結尾
結尾要求寫上表示敬意的話「此致敬禮」,意思非常明白:在此給您敬禮。
5、落款
辭職信的落款要求寫上辭職人的姓名及遞交辭職信的具體日期。
注意禁忌
1、不要說上司壞話。如果你認為有必要向管理層反映一下上司的問題,要盡量以委婉的言辭口頭提出。
2、不要滿紙抱怨,抨擊公司制度。
3、不要指責同事,尤其忌諱把同事的「罪行」白紙黑字寫在辭職書上。
寫作要求
1.態度懇切、措辭委婉。
2.不要批評對方。
3.含蓄性。
4.簡潔性。
5、請務必使用親筆簽名,而且簽名要盡量剛勁,並寫好日期。

★萬人點贊的牛人辭職通知書的美文欣賞
▶1、尊敬的領導們:
言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雖出自古書三國,吾以為對當今之事亦有裨益。
夫今天下遭遇百年經濟危機,試看全球經濟形勢,可謂哀鴻遍野,民不聊生,眾廠商、工人、民工皆叫苦連天,司某人有感於此,不禁聯想自身處境,不勝傷悲呼!
司本布衣,出身寒微,躬耕於冀南邢州大地,苟全於世,富貴不求聞達,但求溫飽以殘。然今酷之至矣,司自去歲四月上旬至本社工作至今,已一載有餘,幾度春秋幾度冬夏,時光流逝過三百餘個日日夜夜。想當初,余本一意氣少年,年少輕狂,夢想飛揚,欲於本社大展抱負,一則為集團增光添彩,二則為己身加衣增食,兩全其美之策,豈不爽哉?
惜,一年光陰,吾不僅未大展身手,且囊中羞澀,債台高築,惡衣菲食,杜絕聚會。眾朋友離去者,有之;鄙視者,有之;唾棄者,有之。皆因司某昔日之優秀少年,竟完全失去自我至此所致。司每月九百大錢竟是基礎工資、崗位津貼以及誤餐補助相加之也。
眾友雲:「甚矣,不慧汝之,乃能容忍至今,不死何為?」。」余汗矣,余何嘗不欲多整數銀,上謂之起天、下對得起地、中對得起氣;然而,余出身農,是苦皆能,是事皆忍,然終無功,兢兢業業,溫飽未決。
夫今面容竟呈老態龍鍾之相,何也?食不飽,力不足,才美不外現,故猶如千里馬,雖有千里之能,然無奈唯有餓死圈中矣!
司雖不才,不敢以千里馬自居,然自知亦非庸者。
人之立於當世,需一技之長,司某自視甚低,不敢自稱滿腹經綸,然應付文字之事亦不在話下;然,一載以來,每每捫心自問,莫不拊膺頓足,以頭搶地,幾欲灑淚襟前。何也?漫漫長夜,孤枕難眠,輾轉反側,陋室憶昔,悲從心來。
慚對恩師之視如顏淵,愧對同窗之贈冠學霸。
夫今每日之工作唯「清潔」二字……即打掃房屋若干、倒水端茶、擦桌抹椅、迎來送往,虛偽客套,周旋於「領導」之間。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受命以來,夙夜憂嘆,兢兢業業,誠惶誠恐,畏有所疏漏懈怠……今扶膝自嘆,何等悲哉!
桃花謝了春紅,太匆匆,無奈朝來寒雨晚來風。年華如水,倏忽逾四,茫茫回首,所得幾何?竟如西風凜痛!
所得——物質上:工作十二月,前三月每月六百,後九月每月九百,區區數千一年來不夠司某解決溫飽,更何談穿衣遊玩,過品質生活;精神上:備受打擊煎熬,一年來新掌握一技之長,即打掃衛生,司某高七尺男,本科畢業生,其不才之至,以非為清潔工列。
故使其當年年少輕狂之心瞬間蒼老,再無活力;一載以來,司某唯唯諾諾,伺候他人勝過關心自己,其所求,僅每日溫飽問題,然隨物價飛漲,此問題之解決亦不可得。
所失——失去了時間、浪費了青春,磨去了稜角,耽誤了大好年華、愧父老兄妹鄰里、為人尊消盡矣。
然,何以堂堂風華正茂之青年司某人壓抑之至,力固至今,唯一故也:在等待傳說中眾人期盼之漲工資之事耳,企滿足司某生活所需,實在可憐,怪司某年幼無知,竟傻傻苦等一年,終究未果也。
夫數千外債亦無望償還,故司某人頓悟:此處系年輕人之墳墓也,其功能:湮沒夢想、埋沒青春、消磨鬥志、磨損稜角、徒費光陰,如是而已。故,頓悟之司某,今定不消磨於此,分路揚鑣矣。
言天下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既此處不留司某,司某亦不便繼續打擾貴處,既不能兩惜,何不兩離,從此,彼此相忘於江湖!以決絕的姿態!
今懇請開明之領導准許卑微無能之員工司某人辭職,不勝感激!
年*月*日

▶2、余今請辭,心有戚戚焉。昔天山一別,取經東向,去家萬里,游學京師。寒窗十餘載,稷下 情正濃。
一朝學成,東北而望,二三之齡,風華正茂,勵心從檢,宵衣旰食。求茫茫之正義,雖碌碌而無悔。不覺春去秋來,寒暑相易,白雲蒼狗,滄海桑田,十五年時光轉瞬即逝。然書生意氣,求之靡途。
胸中所志,塊壘難消。羈索牽絆,恍然若失。口腹之慾,自役徒然。生生所資,未見其術。仕道官途,皆為浮雲。愷悌君子,神所勞矣。風雨如晦,錦雞獨鳴。歸歟之情,眷然何以自處?
自從檢事,不求顯達於庭閭,但願無愧於寸心。雖心為形役,違以交病,然志不能片刻墮,道不曾須臾離。嘗東皋而望野,徒舒嘯而迷離,嘆何枝可依。時刻自省,經常覺悟,然朝悔其行,夕則復然。長此往復,不勝其煩。觀人情厭惡,世間冷暖,蠅營狗苟,驅去復還。
《詩》曰:營營青蠅,止於樊。豈非有所示耶?是因相顧無相識,宜當長歌懷採薇。歲歲黃菊,千載東籬,伴我倦鳥,茸我衡宇。往者不可諫,來者尤可追。欲效接輿醉,狂歌五柳前。
歸去來兮!小舟從此逝,江海寄餘生。
歸去來兮!人生幾何復幾何?曷不任性任我行?掛靴揮手自茲去,蕭蕭斑馬鳴啾啾!
丙申甲午***頓首。
★3、其他奇葩辭職信:
▶①、天氣太冷,起不來。
▶②、外面世界那麼大,我想出去看看。
▶③我累了,不想幹了。
(編者評語:這三封辭職通知書,簡單、易學、易仿、快速搞定,不需才華,不費思勞神。)

★辭職注意辦理下列事項的論述:
1、交接事項。
2、還清公司所有的東西(包括領取要歸還的、申領的備用金等),要回屬於自己個人的所有東西
3、核對好離職當月的考勤以及結清工資。
4、領取人事部門的離職檔案,包括離職證明、社保繳納憑證、公積金金龍卡和就業失業登記證(有就領取,沒有就不領)。
5、找到下家單位後,同地區可以繼續繳納社保,公積金暫時是封存在你上一家(離職的這家單位的),需要開企業公積金接收函給上一家單位辦理公積金轉移。有人事檔案的話,到下一家單位也是要辦理接收的。
6、保存好你的勞動合同,以後辦理退休的時候用得到。
★ 關於自動離職的論述:
根據《關於自動離職與曠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復函》(勞辦發[1994]48號)、《關於企業處理擅自離職職工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3]68號)規定:自動離職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時不履行解除手續,擅自出走離崗,或者解除手續沒有辦理完畢而離開單位。自動離職的職工須承擔違約責任,並且新錄用自動離職的職工的用人單位,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有關停薪留職的文件規定,如果職工要求停薪留職,但未經企業批准而擅自離職的,或停薪留職期滿1個月內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工作,又未辦理辭職手續的,企業有權按自動離職處理。按自動離職處理是用人單位的行為。按有關行政復函規定,這里講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是指企業應依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對其做出除名處理。為此,因按自動離職處理發生的爭議,應按除名爭議處理。企業不得因職工擅自離職而對其本單位的家屬採取辭退等懲罰性措施。企業作出株連擅自離職職工家屬的規定是不符合國家勞動管理政策的,因而也不能作為勞動仲裁的依據。

★在回答辭職問題時候發現多有網友問及老闆扣押或者拖欠工資怎麼辦?論述於下:
用人單位是不能隨意剋扣勞動者工資的,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關於失業金問題論述: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申請資格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1)終止勞動合同的;(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領取程序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序如下: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註: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 對於隨意調動職工工作崗位的論述:
調動工作崗位。如果你的勞動合同中有工作崗位的約定,單位若想調動你的崗位,必須經過你的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如果僅僅是一種概括性的約定,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你出具書面的你不能勝任原工作的理由。
如果強制性的調動工作崗位,你可離職並要求單位給你賠償。單位直接辭退你,你可以要求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等。
★關於五險一金的論述:
1,關於五險一金,根據《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2,社會保險的繳納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來承擔的,其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承擔的,生育險和失業保險是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其中養老保險用人單位需要承擔13%,勞動者需要承擔8%,醫療保險用人單位承擔6%,員工個人承擔2%,失業保險用人單位承擔2%,員工個人承擔1%;
3,對於單位拖繳五險一金的,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可以主張補繳五險一金,也可以向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投訴,由當地的社保徵收機構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繳納或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以向以銀行或其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戶,並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保費,書面通知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關於沒有與用人單位簽合同的論述:
用人單位不與職工簽合同的,違飯了現行實施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
理論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解讀:建立勞動關系的唯一標準是實際提供勞動,不論勞動者是否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將受到同等的保護。書面勞動合同簽訂在前,實際用工在後的,勞動關系自實際提供勞動之日起建立;實際用工在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在後的,勞動關系早於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的建立不受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影響。
(1)書面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唯一合法形式,不承認口頭勞動合同,達成口頭勞動合同的,視為未簽訂勞動合同;
(2)勞動關系一經建立,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當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關於單位扣押金、保證金或者其它證件物品的論述:
單位扣押金、保證金或者其它證件物品的的行為是違法行為。
理由依據:
《勞動法》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對違反以上規定的,勞動者可向公安部門和勞動部門舉報,兩部門應責令用人單位立即將其退還給勞動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