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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里襯衫照

發布時間: 2024-08-06 19:03:21

A. 吳彥祖曬庫里簽名球衣,秒變小迷弟超級開心,你怎麼

著名演員吳彥祖突然通過微博分享了一個自拍視頻,這引起了很多反響,並在互聯網上引起了熱烈的討論。 我們都知道他很少更新自己的社會動態。 一旦更新,這絕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從他的微博帖子中可以看出吳彥祖是一個非常懷舊的人,這表明奧克蘭對他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地方,一方面,他在這里長大。 另一方面,勇士隊在這里留下了美好的回憶,尤其是穿著一件奧克蘭永恆的襯衫會讓他想念這里的所有歷史。

本篇文章就到這里了哦,你喜歡吳彥祖嗎?你有沒有喜歡的球員呢?你最喜歡誰?對於他們倆你有沒有什麼想說的呢?可以在評論區留言哦。喜歡我的文章記得給我點贊哦小可愛們!

B. 穿休閑西裝,襯衫用不用扎在褲子里

牛仔褲配襯衣還是不扎裡面好一些。反正我是不喜歡扎裡面的

C. 馬克吐溫 百萬英鎊精彩的片段有哪些

我等著。他忙完了手頭的事,把我帶到後面的一個房間,在一摞退貨當中翻了一通,給我挑出一套最寒酸的來。我換上了這套衣服。這衣服不合身,毫無魅力可言,可它總是新的,而我正急著要衣服穿呢;沒什麼可挑剔的,我遲遲疑疑地說:
「要是你們能等兩天再結賬。就幫了我的忙了。現在我一點零錢都沒帶。」
那店員端出一副刻薄至極的嘴臉說:
「哦,您沒帶零錢?說真的,我想您也沒帶。我以為像您這樣的先生光會帶大票子呢。」
我火了,說:
「朋友,對外地來的,你們不能總拿衣帽取人哪。這套衣服我買得起,就是不願讓你們找不開一張大票,添麻煩。」
他稍稍收斂了一點,可那種口氣還是暴露無遺。他說:
「我可沒成心出口傷人,不過,您要是出難題的話,我告訴您,您一張口就咬定我們找不開您帶的什麼票子,這可是多管閑事。正相反,我們找得開。」
我把那張鈔票遞給他,說:
「哦,那好;對不起了。」
他笑著接了過去,這是那種無處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皺,笑里帶褶,一圈兒一圈兒的,就像往水池子裡面扔了一塊磚頭;可是,只瞟了一眼鈔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臉色大變,就像你在維蘇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像蟲子爬似的凝固熔岩。我從來沒見過誰的笑臉定格成如此這般的永恆狀態。這傢伙站在那兒捏著鈔票,用這副架勢定定地瞅。老闆過來看到底出了什麼事,他神采奕奕地發問:
「哎,怎麼啦?有什麼問題?想要點什麼?」
我說:「什麼問題也沒有。我正等著找錢哪。」
「快點,快點;找給他錢,托德;找給他錢。」
托德反唇相譏:「找給他錢!說得輕巧,先生,自個兒看看吧,您哪。」
那老闆看了一眼,低低地吹了一聲動聽的口哨,一頭扎進那摞退貨的衣服里亂翻起來。一邊翻,一邊不停嘮叨,好像是自言自語:
「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賣給一位非同尋常的百萬富翁!托德這個傻瓜!——生就的傻瓜。老是這個樣子。把一個個百萬富翁都氣走了,就因為他分不清誰是百萬富翁,誰是流浪漢,從來就沒分清過。啊,我找的就是這件。先生,請把這些東西脫了,都扔到火里頭去。您賞我一個臉,穿上這件襯衫和這身套裝;合適,太合適了——簡潔、考究、莊重,完全是王公貴族的氣派;這是給一位外國親王定做的——先生可能認識,就是尊敬的哈利法克斯·赫斯龐達爾殿下;他把這套衣眼放在這兒,又做了一套喪眼,因為他母親快不行了——可後來又沒有死。不過這沒關系;事情哪能老按咱們——這個,老按他們——嘿!褲子正好,正合您的身,先生;再試試馬甲;啊哈,也合適!再穿上外衣——上帝!看看,喏!絕了——真是絕了!我幹了一輩子還沒見過這么漂亮的衣服哪!」
我表示滿意。
「您聖明,先生,聖明;我敢說,這套衣裳還能先頂一陣兒。不過,您等著,瞧我們按您自個兒的尺碼給您做衣裳。快,托德,拿本子和筆;我說你記。褲長三十二英寸——」如此等等。還沒等我插一句嘴,他已經量完了,正在吩咐做晚禮服、晨禮服、襯衫以及各色各樣的衣服。我插了一個空子說:
「親愛的先生,我不能定做這些衣服,除非您能不定結賬的日子,要不然就得給我換開這張鈔票。」
「不定日子!這不像話,先生,不像話。是永遠——這才像話呢,先生。托德,趕緊把這些衣眼做出來,一刻也別耽擱,送到這位先生的府上去。讓那些個不要緊的顧客等著。把這位先生的地址記下來,再——」
「我就要搬家了。我什麼時候來再留新地址。」
「您聖明,先生,您聖明。稍等——我送送您,先生。好——您走好,先生,您走好。」

二十七歲那年,我正給舊金山的一個礦業經濟人打工,把證券交易所的門檻摸得清清楚楚。我是隻身混世界,除了自己的聰明才智和一身清白,就再也沒什麼可依靠的了;不過,這反倒讓我腳踏實地,不做那沒影兒的發財夢,死心塌地奔自己的前程。
每到星期六下午股市收了盤,時間就全都是我自己的了,我喜歡弄條小船到海灣里去消磨這些時光。有一天我駛得遠了點兒,漂到了茫茫大海上。正當夜幕降臨,眼看就要沒了盼頭的時候,一艘開往倫敦的雙桅帆船搭救了我。漫漫的旅途風狂雨暴,他們讓我以工代票,干普通水手的活兒。到倫敦上岸的時候,我鶉衣百結,兜里只剩了一塊錢。連吃帶住,我用這一塊錢頂了二十四個小時。再往後的二十四個小時里,我就飢腸轆轆,無處棲身了。
第二天上午大約十點鍾光景,我破衣爛衫,餓著肚子正沿波特蘭大道往前蹭。這時候,一個保姆領著孩子路過,那孩子把手上剛咬了一口的大個兒甜梨扔進了下水道。不用說,我停了下來,滿含慾望的眼光罩住了那個臟兮兮的寶物兒。我口水直淌,肚子里都伸出手來,全心全意地乞求這個寶貝兒。可是,只要我剛一動彈,想去揀梨,總有哪一雙過路的火眼金睛明察秋毫。我自然又站得直直的,沒事人一樣,好像從來就沒在那個爛梨身上打過主意。這出戲演了一回又一回,我就是得不著那個梨。我受盡煎熬t正打算放開膽量、撕破臉皮去抓梨的時候,我身後的一扇窗子打開了,一位先生從裡面發話:
「請到這兒來。」
一個衣著華麗的僕人把我接了進去,領到一個豪華房間,里頭坐著兩位上了歲數的紳士。他們打發走僕人,讓我坐下。他們剛剛吃了早餐,看著那些殘羹剩飯,我簡直透不過氣來。有這些吃的東西在場,我無論如何也集中不了精力,可是人家沒請我品嘗,我也只好盡力忍著。
這里剛剛發生過的事,我是過了好多天以後才明白的,不過現在我就馬上說給你聽。這對老兄弟為一件事已經有兩天爭得不可開交了,最後他們同意打個賭來分出高低——無論什麼事英國人靠打賭都能一了百了。
你也許記得,英格蘭銀行曾經發行過兩張一百萬英鎊的大鈔,用於和某國公對公交易之類的特殊目的。不知怎麼搞的,這兩張大鈔只有一張用過後注銷了;另一張則一直躺在英格蘭銀行的金庫里睡大覺。且說這兩兄弟聊著聊著,忽發奇想:假如一位有頭腦、特誠實的外地人落難倫敦,他舉目無親,除了一張百萬英鎊的大鈔以外一無所有,而且他還沒法證明這張大鈔就是他的——這樣的一個人會有怎樣的命運呢?大哥說這人會餓死;弟弟說餓不死。大哥說,別說去銀行了,無論去哪兒這人也花不掉那張大鈔,因為他會當場被抓住。兄弟兩個就這樣爭執不下,後來弟弟說他願出兩萬鎊打賭,這人靠百萬英鎊大鈔無論如何也能活三十天,而且進不了監獄。大哥同意打賭,弟弟就到英格蘭銀行把大鈔買了回來。你看,英國男子漢就是這樣,魄力十足。然後,他口述一信,叫一個文書用漂亮的楷體字謄清;然後,兩兄弟在窗前坐了整整一天,巴望來一個能消受大鈔的合適人選。
他們檢閱著一張張經過窗前的臉。有的雖然老實,卻不夠聰明;有的夠聰明,卻不夠老實;還有不少又聰明又老實的,可人窮得不徹底;等到個赤貧的。又不是外地人——總是不能盡如人意。就在這時,我來了;他們倆認定我具備所有條件,於是一致選定了我;可我呢,正等著知道叫我進來到底要干什麼。他們開始問一些有關我個人的問題,很快就弄清楚了我的來龍去脈。最後,他們告訴我,我正合他們的心意。我說,我打心眼裡高興,可不知道這心意到底是什麼意思。這時,倆人當中的一位交給我一個信封,說打開一看便知。我正要打開,可他又不讓;要我帶到住處去仔仔細細地看,不要草率從事,也不用慌慌張張。我滿腹狐疑,想把話頭再往外引一引,可是他們不幹。我只好揣著一肚子被侮辱與被損害的感覺往外走,他們明擺著是自己逗樂,拿我耍著玩;不過,我還是得順著他們,這時的處境容不得我對這些闊佬大亨耍脾氣。
本來,我能把那個梨揀起來,明目張膽地吃進肚子去了,可現在那個梨已經無影無蹤;就因為那倒霉的差事,把我的梨弄丟了。想到這里,我對那兩個人就氣不打一處來。走到看不見那所房子的地方,我打開信封一看,里邊裝的是錢哪!說真的,這時我對他們可是另眼相看嘍!我急不可待地把信和錢往馬甲兜里一塞,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好,這一頓猛吃呀!最後,肚子實在塞不下東西去了,我掏出那張鈔票來展開,只掃了一眼,我就差點昏倒。五百萬美元!乖乖,我懵了。
我盯著那張大鈔頭暈眼花,想必足足過了一分鍾才清醒過來。這時候,首先映入我眼簾的是小吃店老闆。他的目光粘在大鈔上,像五雷轟頂一般。他正在全心全意地禱告上帝,看來手腳都不能動彈了。我一下子計上心來,做了這時按人之常情應該做的事。我把那張大鈔遞到他眼前,小心翼翼地說:
「請找錢吧。」
他恢復了常態,連連道歉說他找不開這張大票,不論我怎麼說他也不接。他心裡想看,一個勁地打量那張大票;好像怎麼看也飽不了眼福,可就是戰戰兢兢地不敢碰它,就好像凡夫俗子一接那票子上的仙氣就會折了壽。我說:
「不好意思,給您添麻煩了,可這事還得辦哪。請您找錢吧,我沒帶別的票子。」
他卻說沒關系,這點小錢兒何足掛齒,日後再說吧。我說,我一時半會兒不會再到這兒來了;可他說那也不要緊,他可以等著,而且,我想什麼時候來就什麼時候來,想點什麼就點什麼,這賬呢,想什麼時候結就什麼時候結。他說,我只不過因為好逗個樂於,願意打扮成這樣來跟老百姓開個玩笑,他總不至於因此就信不過像我這么有錢的先生吧。這時候又進來了一位顧客,小吃店老闆示意我收起那張巨無霸,然後作揖打恭地一直把我送了出來。我徑直奔那所宅子去找兩兄弟,讓他們在警察把我抓起來之前糾正這個錯誤。盡管這不是我的錯,可我還是提心吊膽——說實在的,簡直是膽戰心驚。我見人見得多了,我明白,要是他們發現把一百萬鎊的大鈔錯當一鎊給了一個流浪漢,他們決不會怪自己眼神不好,非把那個流浪漢罵個狗血噴頭。快走到那宅子的時候,我看到一切如常,斷定還沒有人發覺這錯票的事,也就不那麼緊張了。我摁了門鈴。原先那個僕人又出來了。我求見那兩位先生。
「他們走了。」他用這類人那種不可一世的冷冰冰的口氣說。
「走了?去哪兒了?」
「出遠門了。」
「可——上哪兒啦?」
「我想是去歐洲大陸了吧。」
「歐洲大陸?」
「沒錯,先生。」
「怎麼走的——走的是哪條路呀?」
「我說不上,先生。」
「什麼時候回來呢?」
「他們說,得一個月吧。」
「一個月!唉,這可糟了!幫忙想想辦法,看怎麼能給他們傳個話。這事要緊著哪。」
一實在辦不到。他們上哪兒了我一無所知,先生。」
「那,我一定要見這家的其他人。」
「其他人也走了;出國好幾個月了——我想,是去埃及和印度了吧。」
「伙計,出了件大錯特錯的事。他們不到天黑就會轉回來。請你告訴他們我來過,不把這事全辦妥,我還會接著來,他們用不著擔心。」
「只要他們回來我就轉告,不過,我想他們不會回來。他們說過,不出一個鍾頭你就會來打聽,我呢,一定要告訴你什麼事都沒出;等時候一到,他們自然會在這兒候著你。」
我只好打住,走開了。搞的什麼鬼!我真是摸不著頭腦。「等時候一到」他們會在這兒。這是什麼意思?哦,沒准那封信上說了。我把剛才忘了的那封信抽出來一看,信上是這樣說的:
看面相可知,你是個又聰明、又誠實的人。我們猜,你很窮,是個外地人。你會在信封里找到一筆錢。這筆錢借你用三十天,不計利息。期滿時來此宅通報。我們在你身上打了一個賭。假如我贏了,你可以在我的職權范圍內隨意擇一職位——也就是說,你能證明自己熟悉和勝任的任何職位均可。
沒落款,沒地址,也沒有日期。
好嘛,這真是一團亂麻!現在你當然明白這件事的前因後果,可當時我並不知道。這個謎洞對我來說深不可測、漆黑一團。這出把戲我全然不曉,也不知道對我是福還是禍。我來到一個公園坐下來,想理清頭緒,看看我怎麼辦才好。
我經過一個小時的推理,得出了如下結論。
那兩個人也許對我是好意,也許是歹意;無從推斷——這且不去管它。他們是玩把戲,搞陰謀,做實驗,還是搞其他勾當,無從推斷——且不去管它。他們拿我打了一個賭;賭什麼無從推斷——也不去管它。這些確定不了的部分清理完畢,其他的事就看得見、摸得著、實實在在,可以歸為確定無疑之類了。假如我要求英格蘭銀行把這鈔票存入那人名下,銀行會照辦的,因為雖然我不知道他是誰,銀行卻會知道;不過銀行會盤問鈔票怎麼會到了我手裡。說真話,他們自然會送我去收容所;說假話,他們就會送我去拘留所。假如我拿這鈔票隨便到哪兒換錢,或者是靠它去借錢,後果也是一樣。無論願不願意,我只能背著這個大包袱走來走去,直到那兩個人回來。雖然這東西對我毫無用處,形同糞土,可是我卻要一邊乞討度日,一邊照管它,看護它。就算我想把它給人,也出不了手,因為不管是老實的良民還是剪徑的大盜,無論如何都不會收,連碰都不會碰一下。那兩兄弟可以高枕無憂了。就算我把他們的鈔票丟了,燒了,他們依然平安無事,因為他們能掛失,銀行照樣讓他們分文不缺;與此同時,我倒要受一個月的罪,沒薪水,也不分紅——除非我能幫著贏了那個賭,謀到那個許給我的職位。我當然願得到這職位,這種人賞下來的無論什麼職位都值得一干。
我對那份美差浮想聯翩,期望值也開始上升。不用說,薪水決不是個小數目。過一個月就要開始上班,從此我就會萬事如意了。轉眼間,我的自我感覺好極了。這時,我又在大街上逛了起來。看到一家服裝店,一股熱望湧上我的心頭:甩掉這身破衣裳,給自己換一身體面的行頭。我能買得起嗎?不行;除了那一百萬英鎊,我在這世上一無所有。於是,我剋制住自己,從服裝店前走了過去。可是,不一會兒我又轉了回來。那誘惑把我折磨得好苦。我在服裝店前面來來回回走了足有六趟,以男子漢的氣概奮勇抗爭著。終於,我投降了;我只有投降。我問他們手頭有沒有顧客試過的不合身的衣服。我問的伙計沒搭理我,只是朝另一個點點頭。我向他點頭示意的伙計走過去,那一個也不說話,又朝第三個人點點頭,我朝第三個走過去,他說:
「這就來。」
我等著。他忙完了手頭的事,把我帶到後面的一個房間,在一摞退貨當中翻了一通,給我挑出一套最寒酸的來。我換上了這套衣服。這衣服不合身,毫無魅力可言,可它總是新的,而我正急著要衣服穿呢;沒什麼可挑剔的,我遲遲疑疑地說:
「要是你們能等兩天再結賬。就幫了我的忙了。現在我一點零錢都沒帶。」
那店員端出一副刻薄至極的嘴臉說:
「哦,您沒帶零錢?說真的,我想您也沒帶。我以為像您這樣的先生光會帶大票子呢。」
我火了,說:
「朋友,對外地來的,你們不能總拿衣帽取人哪。這套衣服我買得起,就是不願讓你們找不開一張大票,添麻煩。」
他稍稍收斂了一點,可那種口氣還是暴露無遺。他說:
「我可沒成心出口傷人,不過,您要是出難題的話,我告訴您,您一張口就咬定我們找不開您帶的什麼票子,這可是多管閑事。正相反,我們找得開。」
我把那張鈔票遞給他,說:
「哦,那好;對不起了。」
他笑著接了過去,這是那種無處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皺,笑里帶褶,一圈兒一圈兒的,就像往水池子裡面扔了一塊磚頭;可是,只瞟了一眼鈔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臉色大變,就像你在維蘇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像蟲子爬似的凝固熔岩。我從來沒見過誰的笑臉定格成如此這般的永恆狀態。這傢伙站在那兒捏著鈔票,用這副架勢定定地瞅。老闆過來看到底出了什麼事,他神采奕奕地發問:
「哎,怎麼啦?有什麼問題?想要點什麼?」
我說:「什麼問題也沒有。我正等著找錢哪。」
「快點,快點;找給他錢,托德;找給他錢。」
托德反唇相譏:「找給他錢!說得輕巧,先生,自個兒看看吧,您哪。」
那老闆看了一眼,低低地吹了一聲動聽的口哨,一頭扎進那摞退貨的衣服里亂翻起來。一邊翻,一邊不停嘮叨,好像是自言自語:
「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賣給一位非同尋常的百萬富翁!托德這個傻瓜!——生就的傻瓜。老是這個樣子。把一個個百萬富翁都氣走了,就因為他分不清誰是百萬富翁,誰是流浪漢,從來就沒分清過。啊,我找的就是這件。先生,請把這些東西脫了,都扔到火里頭去。您賞我一個臉,穿上這件襯衫和這身套裝;合適,太合適了——簡潔、考究、莊重,完全是王公貴族的氣派;這是給一位外國親王定做的——先生可能認識,就是尊敬的哈利法克斯·赫斯龐達爾殿下;他把這套衣眼放在這兒,又做了一套喪眼,因為他母親快不行了——可後來又沒有死。不過這沒關系;事情哪能老按咱們——這個,老按他們——嘿!褲子正好,正合您的身,先生;再試試馬甲;啊哈,也合適!再穿上外衣——上帝!看看,喏!絕了——真是絕了!我幹了一輩子還沒見過這么漂亮的衣服哪!」
我表示滿意。
「您聖明,先生,聖明;我敢說,這套衣裳還能先頂一陣兒。不過,您等著,瞧我們按您自個兒的尺碼給您做衣裳。快,托德,拿本子和筆;我說你記。褲長三十二英寸——」如此等等。還沒等我插一句嘴,他已經量完了,正在吩咐做晚禮服、晨禮服、襯衫以及各色各樣的衣服。我插了一個空子說:
「親愛的先生,我不能定做這些衣服,除非您能不定結賬的日子,要不然就得給我換開這張鈔票。」
「不定日子!這不像話,先生,不像話。是永遠——這才像話呢,先生。托德,趕緊把這些衣眼做出來,一刻也別耽擱,送到這位先生的府上去。讓那些個不要緊的顧客等著。把這位先生的地址記下來,再——」
「我就要搬家了。我什麼時候來再留新地址。」
「您聖明,先生,您聖明。稍等——我送送您,先生。好——您走好,先生,您走好。」
喏,往後的事你心裡明白了吧?我順其自然,想買什麼就買什麼,買完了,吆喝一聲「找錢!」不出一個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榮的行頭統統置辦齊備,在漢諾威廣場一家價格不菲的旅館安頓下來。我在那兒用晚餐,可早晨還是到哈里斯家的小吃店去吃個便飯,我就是在那兒靠一百萬英鎊的鈔票吃的頭一頓飯。是我成全了哈里斯。消息傳開了,說馬甲口袋裡揣著百萬大鈔的古怪老外是這兒的財神爺。這就夠了。這原本是一家窮得叮當響、苦巴苦結勉強糊口的小吃店,現在名聲大振、顧客盈門了。哈里斯感激不盡,非要借錢給我,還不許我推辭;於是,我雖然一貧如洗,囊中卻並不羞澀,日子過得又闊氣,又排場。我心裡也在打鼓,想著說不定哪天就會露餡,可是,事已至此也只有一往無前了。你看,這本來純粹是件胡鬧的事,可有了這種危機感,竟顯出幾分嚴肅、幾分傷感和幾分悲哀來。夜幕降臨後,這悲哀總是在黑暗中走上前來警告我,威脅我;讓我唉聲嘆氣,輾轉反側,夜不能寐。然而,一到喜氣洋洋的白天,這些悲劇因素就煙消雲散,無影無蹤了。我飄飄然,樂得暈頭轉向,像喝醉了酒一樣。
說來也不足為奇;我已經成了這個世界大都會的顯赫人物,我的思想何止是一星半點,簡直是徹頭徹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開哪份報紙,無論是英格蘭的,蘇格蘭的,還是愛爾蘭的,你總會看到一兩條有關「身藏百萬英鎊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剛開始的時候,這些有關我的消息放在雜談欄的尾巴上;接著我的位置就超過了各位爵士,後來蓋過了二等男爵,再往後又凌駕於男爵之上了,如此這般,我的位置越升越高,名氣也越來越響,直到無法再高的地方才停了下來。這時候,我已經居於皇室之下和眾公爵之上;雖然比不上全英大主教,但足可俯瞰除他以外的一切神職人員。切記,直到這時,我還算不上有聲望;只能說是有了名氣。就在這時,高潮突起——就像封侯拜將一般——剎那間,我那過眼煙雲似的名氣化作了天長地久的金子般的聲望:《笨拙》畫刊登了我的漫畫!是啊,如今我已經功成名就,站穩腳跟了。也許還有人調侃,可都透著尊重,既沒出格,也不粗魯;也許還有人發笑,卻沒有人嘲笑了。那樣的日子已經過去。《笨拙》把我畫得衣服都開了線,正跟一個倫敦塔的衛兵討價還價。喏,你可以想見一個向來默默無聞的小夥子,突然間,他的每一句只言片語都會到處傳揚;隨便走到哪裡,都能聽見人們相互轉告:「那個走路的,就是他!」吃早飯一直有人圍得里三層外三層;在包廂一露面,成百上千的望遠鏡都齊刷刷地瞄了過去。嘿,我一天到晚出盡了風頭——也可以說是獨領風騷吧。
你看,我還留著那套破衣服呢,時不時地穿出去,為的是品味一下從前那種樂趣:先買點兒小東西,接著受一肚子氣,最後用那張百萬大鈔把勢力眼斃掉。可是,我的這種樂趣維持不下去了。畫刊上把我的那套行頭弄得盡人皆知,只要我穿著它一上街,就有一大群人跟在屁股後面;我剛想買東西,還沒來得及拽出那張百萬大鈔,老闆就已經要把整個鋪子都賒給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