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劉晨宇,劉浩宇兩兄弟的名字好嗎。後面的字相同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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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晨宇
晨表示清早、晨星、晨光;宇表示天地、儀容、風度,意義優美。
意蘊該名字可以趣解為: 晨炊星飯 瓊樓玉宇
劉浩宇
浩表示廣遠、盛大、浩大;宇表示天地、儀容、風度,意義優美。
意蘊該名字可以趣解為:「浩瀚宇宙,銀河蒼茫
⑵ 男裝店名字簡潔大氣
個性男服裝店名大全
1、衣統江山
2、衣布登天
3、得衣非凡
4、衣馬當先
5、英雄本色
6、男兒本色
7、決不裸奔!
8、領導者
9、掌門人必樂 酷斃了
11、先鋒
12、旋風
13、沸騰
14、沸點
15、威龍
16、佐佑
17、左羅
18、角落
19、衣流
20、倚天閣
21、本色
22、角度
23、紳道
24、酷客
25、尚品
26、左岸
27、品位
28、良品
⑶ 兄弟到底是什麼意思
兄弟釋義:
1、弟弟。
2、稱呼年紀比自己小的男子(親切口氣)。
3、謙辭,男子跟輩分相同的人或對眾人說話時的自稱:兄弟我剛到這里,請多多關照。
4、哥哥和弟弟:兄弟二人。兄弟單位。兄弟部隊。兄弟民族。
5、古代對姻親之間同輩男子的稱呼。因亦借指婚姻嫁娶。
6、比喻兩者相似,不相上下。
7、泛稱意氣相投或志同道合的人。亦以稱友情深篤的人。
兄弟[ xiōng dì ] 、[ xiōng di ]
出處:清·劉大櫆 《送張閑中序》:「於是吾徒夙與張君有兄弟之好者,各為歌詩以送之。」
白話釋義:清劉大櫆《送張閑中序》:「於是我們一向與張先生有兄弟之愛的,分別為歌詩送給他。」
(3)兄弟男裝這個名字好不好擴展閱讀
近義詞:伯仲
伯仲[ bó zhòng ]
釋義:
1、指兄弟的次第。亦代稱兄弟。
2、借指關系密切的人或事物。
3、原意是哥哥和弟弟,老大和老二。後多用於評論人物的等次,比喻二者不相上下:~之間。相伯仲。
4、稱人兄弟。長曰兄,次曰仲。
5、古代對年長的男子,不稱名字而稱排行,表示尊敬。
出處:明·蔣一葵 《長安客話·碧雲寺》:「大抵西山蘭若, 碧雲 、香山相伯仲。」
白話釋義:明·蔣一葵《長安客話·碧雲寺》:「大抵達西山寺廟,碧雲、香山不相上下。」
⑷ 古代兄弟名字有什麼講究
古人開蒙後、作詩前,都要學對對子。這種思維種到中國人骨子裡,被用到很多方面,包括新聞標題,平時說話(有時明明三個字就說得清的意思,為了說起來語句和諧、字詞對稱,非要湊成四個字),當然也包括起名。
對聯里字字相對,字詞遵循「虛對虛實對實」原則,即虛詞對虛詞、實詞對實詞,字詞涵義或相反或相似或同類。如白對黑、地對天、武對文、武對勇、虎對豹、虎對犬、春對夏、日對月、風對月、骨對肉、絲對肉、生對死、一對二、三對萬、庚對丑、乍對豈、殊對堪等。
對聯只有兩句/段,必須講求音韻和諧,至少遵循仄起平收。
這種思維種到中國人骨子裡,被用到很多方面,包括新聞標題,平時說話(有時明明三個字就說得清的意思,為了說起來語句和諧、字詞對稱,非要湊成四個字),當然也包括起名。
(4)兄弟男裝這個名字好不好擴展閱讀:
起名時在對聯擇字基礎上有兩點值得注意:
一、是通常避開丑惡字,如丑、死、病、亡、惡、殲、爛等。
二、是過去往往不止一個孩子,所以平仄可以講究但不那麼嚴格,有的平仄間隔著來,有的按愛好全平或全仄,有的在選用平仄字時主要考慮與通字相互配合,還有的根本就隨便來。
所以說並沒有嚴格講究。只要父母或爺爺願意怎樣都好。並不是每個人的爸爸或爺爺都讀書。所以恭喜發財那種也不是完全不可能,不過那應該屬於父母放出來惡心人的了。
⑸ 給我一兄弟起個英各立什名字,好不好
不是的,這是魯迅關於文學的方向,思想和價值最重要的五篇雜文之一,收入到了雜文集<墳>裡面.
"摩羅",這個詞好象是印度宗教內的一個名詞,指的是反抗,障礙,破壞.魯迅用這個詞來形容詩學,表明了自己對新詩持的觀點---無論是在思想上,還是形式上,都應該打破陳規.
《摩羅詩力說》與摩羅式崇高詩學
王柯平
《摩羅詩力說》(1907年)是魯迅早期詩學的代表作。這篇在人類精神發展中探索救亡圖存和改造國民性方略的詩論,既是魯迅浪漫主義詩學與文學創作的出發點,也是充滿民主革命熱情、追求人本主義理想、號召思想革命的戰斗檄文;既倡導「立意在反抗,指歸在動作」的摩羅詩派精神,也呼籲「自覺勇猛、發揚精進」的「精神界之戰士」。從歷史的語境看,此文融魯迅的藝術創作思想與啟蒙主義熱情為一體,在詩學與政治的經緯坐標上,達到了合規律性與合目的性的相對統一,在中國詩學從古典式和諧向摩羅式崇高的轉型過程中,具有破舊立新的先導作用和標志意義。
一 《摩羅詩力說》的歷史地位
1906年,魯迅棄醫從文[1],返回東京,開始參與革命派和改良派的論戰。1907年以文言文撰寫了4篇論文[2],先後發表在河南籍留日學生創辦的《河南》月刊上。1908年2-3月連載於《河南》月刊第二號和第三號的《摩羅詩力說》,署名令飛,是魯迅早期浪漫主義詩學的代表作。
《摩羅詩力說》的基本主旨是以進化論為理論基礎,以摩羅詩派為美學導向,以文學革命為運作手段,以啟蒙新民、改良社會為終極目的。為此,作者逐一分析中外幾大文明古國「燦爛於古」、「蕭瑟於今」的主要原因,否定了文化復古派保守、靜止、倒退的世界觀,揭露了洋務派崇實(實利器物)輕神(精神思想)的片面性及其重外(文明表象)輕內(文明實質)的救國論,批判了阻滯文藝發展、扼殺天才個性的孔孟儒家的「無邪」詩教,強調了藝術教育在人生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闡明了詩歌要打破「無濁之平和」、發揚「反抗挑戰」的作用,總結了摩羅派詩人剛健不撓、抱誠守真等共同特點,標舉出拜倫的「摩羅式」叛逆精神及其浪漫主義風格,最後熱切盼望通過「別求新聲於異邦」,使中國能涌現出像拜倫、雪萊一樣的「精神界之戰士」,發出文學革命的「先覺之聲」,以「破中國之蕭條」,開辟中國的文藝革命之道。
若從1906年棄醫從文算起,直到1936年逝世,魯迅在這條戰線上披荊斬棘,前後奮鬥了30餘年。縱觀魯迅的後大半生,無論其浪漫主義詩學思想、審美追求、藝術創作,還是其革命民主主義政治理想、人道主義哲學理念,都在很大程度上發軔於《摩羅詩力說》。誠如國內外研究魯迅的學者所言:
「可以說,《摩羅詩力說》最充分地體現出魯迅的文學觀。這篇文章在俄國和東歐被壓迫民族的詩人中間,找到了英國被稱為摩羅派詩人拜倫的譜系,其內容超出所謂批評與介紹之上。這篇在人類精神發展中求得救國救民方策的詩論,是魯迅文學的出發點。」[3]
「《摩羅詩力說》是一篇號召思想革命的檄書,以鮮明的色彩和激揚的情調,反映了辛亥革命以前革命民主主義最先進的水平。當魯迅高呼『今索諸中國,為精神界之戰士者安在』的時候,作為理想的書寫和追求,美學便成為他直接觸及的對象:『有作至誠之聲,致吾人於善美剛健者乎?有作溫煦之聲,援吾人出於荒寒者乎?』沒有理由可以懷疑魯迅的自覺的政治熱情和強烈的戰斗要求,社會改革和藝術創造在他的思想里是水乳交融地結合在一起的。」[4]
如果從20世紀中國文論發展與流變的歷史整體來看,我們將會發現,《摩羅詩力說》的重要意義及其歷史地位,還表現在審美文化的破舊立新諸多方面,如張揚個性,提倡浪漫主義文學;反抗傳統,標舉摩羅式理想人格;倡導悲壯風格,走向摩羅式崇高型詩學;推行文藝啟蒙運動,期待「第二次維新」,堅持藝術創作的合規律性與合目的性的相對統一;「別求新聲於異邦」,開拿來主義之風,行中西會通之實等等。總之,無論是對魯迅本人的詩學思想與藝術創作實踐來說,還是對20世紀中國文論或詩學、美學的轉型來說,《摩羅詩力說》所產生的積極推動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凡此種種,我們有必要做進一步的說明。
二 摩羅詩派與摩羅的寓意
所謂「摩羅詩派」,主要是指以拜倫為首、遍及歐洲的浪漫主義詩歌流派。拜倫下啟英國的雪萊,俄國的普希金和萊蒙托夫,波蘭的密茨凱維支、斯洛伐斯基和克拉辛斯基,以及匈牙利的裴多菲等著名詩人。「摩羅」在印度佛教中代表天上的惡魔,歐洲人謂其為撒旦,當時人們以此來稱呼離經叛道的浪漫派詩人拜倫。我個人猜想,魯迅或許因為國人大多熟悉佛教而生疏基督教,故出於消除文化距離的考慮而假借「摩羅」一詞,拈出富有新奇感和象徵意義的「摩羅詩派」加以宣揚。
1 摩羅詩派的基本特徵
在西方,摩羅詩派的正式名稱應是Romantics或Romantic Movement。「romantic」一詞源於古法語的「romant」,原指用拉丁語方言羅曼斯語寫的傳奇故事,因其內容主要是 中世紀騎士的空想和冒險經歷,故用來表示新奇驚異之意。在現代法語中,源自「romant」一詞的有「roman」、「romance」與「romanticisme」等詞,分別表示傳奇小說或長篇小說,抒情歌曲或浪漫曲,浪漫主義等等。文藝史上,18世紀末至19世紀上半葉被認定為浪漫主義時期,但其影響在整個十九世紀持續不衰。[5]
在英國,浪漫詩派發端於詩人華茲華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和柯勒律治(Samuel T. Coleridge,1772-1834), 以他們倆人在1798年共同出版的《抒情歌謠集》(Lyrical Ballads)為標志。後起之秀中有拜倫、雪萊、濟慈(John Keats, 1795-1821)等人。
當然,浪漫主義不僅代表文藝史上的一種創作風格,而且也意味著人類精神史上的一種時代思潮。從哲學思想上講,浪漫主義反對啟蒙運動所倡導的理性主義,同時也反對因工業化而導致的物質主義文明。浪漫主義詩人大多受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思想和法國革命的影響,他們的主要共同點在於強調情感(emotion),關注個性化(indiviality),推崇想像力(imagination or fantasy),熱愛大自然(Nature),每人都熱衷於以自己獨特的方式來表現真實(truth)。從藝術的風格與內容上講,浪漫主義的主要特徵在於:
(1) 富有動態創造性,不拘泥於嚴格的規則與次序,充分運用豐富的想像力,以生命的自由委身於無限的流動之中,探求奔放的情感表現。
(2) 重視個性,追求自由,強調表現個人的內心感受或作者的精神生活, 自我獨白的傾向顯著。
(3) 慣於採用熱情的語言、奇特的幻想和豪放的誇張手法來塑造藝術形象。
(4) 崇尚理想,喜歡從理想出發批判現實或將其理想化,肯定個體對社會的反抗。
(5) 鍾情自然山水,採用民間題材,喜愛異國情調,憧憬遙遠的國度,探求「無限」的理念,贊美中世紀等等。[6]
魯迅筆下的「摩羅詩派」,是以拜倫為代表的一群富有反叛精神或愛國熱情的詩人。從思想根源上講,英國浪漫主義與英國激進主義密切相有關。事實上,拜倫上承洛克(John Locke,1630-1704),雪萊上承戈德文(Willian Godwin, 1756-1836)。洛克的政治哲學在當時極富激進色彩,不僅倡導自由、民權與公民社會,而且對神權、皇權與外在的權威提出懷疑和挑戰。戈德文因其極端的無政府主義和功利主義而聞名,他追求政治的公正性,宣傳人人平等的理想,強調人類的自然權利,反對政府對執政者和人民的腐蝕作用。如果溯本探源的話,浪漫主義和激進主義的基本思想,主要發軔於盧梭的自由民主思想和法國革命的理想追求。因此,在歷史上,盧梭經常被尊為「浪漫主義之父」(father of Romanticism)和「法國大革命的哲學家」(philosopher of French Revolution)。[7]
魯迅認為這群摩羅詩人的力量足以振奮人心,語言思想比較深刻,能發出最雄壯偉大的聲音。他們「外壯至異,各稟自國之特色,發為光華;而要其大歸,則趣於一:大都不為順世和樂之音,動吭一聲,聞者興起,爭天拒俗,而精神復深感後世人心,綿延於無已。」另外,他們的性格言論行動和思想,雖然由於民族不相同,環境不一樣,會因人而異地出現各種情況,但實際上卻同屬於一個流派:「無不剛健不撓,抱誠守真;不取媚於群,以隨順舊俗;發為雄聲,以起其國人之新生,而大其國於天下。求之華土,孰比之哉?」尤其是那位「自必居人前,而怒人之後於眾」、赴湯蹈火、笑卧沙場的摩羅式人格拜倫,既揄揚威力,亦頌美強者;「既喜拿坡侖之毀世界,亦愛華盛頓之爭自由,既心儀海賊之橫行,亦孤援希臘之獨立,壓制反抗,兼以一人矣。」
需要指出的是,魯迅所推崇的「摩羅詩派」,既是理想的人格,也是藝術的天才。他們的品格情操,如上所述,可以說是「精神界之戰士」的表率。而他們的藝術成就,則可以概括為力、語、聲三維。用魯迅的話說,這力,是「足以振人」之力;這語,是「較有深趣」之語;這聲,是「最雄桀偉美」之聲。用現在的話說,「力」意指足可震撼人心的藝術魅力、感染力、表現力和創造力;「語」就是比較深刻的文學語言或思想內涵;「聲」代表異邦「新聲」,是最雄桀偉美之聲,震人耳鼓之聲,發人深省之聲,剛健抗拒破壞挑戰之聲,「致吾人於善美剛健」的至誠之聲,「援吾人出於荒寒」的溫煦之聲,當然也是「破中國之蕭條」的先覺之聲。
2 摩羅的多重寓意
「摩羅」為佛教用語,是梵文「Māra」的音譯,亦作「魔羅」,簡稱「魔」,與基督教所謂的「魔鬼撒旦」(Satan)之義接近。誠如魯迅所言:「摩羅之言,假自天竺,此雲天魔,歐人謂之撒旦。」「摩羅」可以意譯為「擾亂」、「破壞」、「障礙」等。佛教認為摩羅能擾亂身心,破壞好事,障礙善法。印度古代神話傳說欲界最高境界第六重天之主波旬(Pāpīyas)為魔界之王,經常率領魔眾從事破壞善事的活動,喜歡控制別人屈從於他的邪惡意志。佛教採用其說,把一切煩惱、疑惑、迷戀等妨礙修行的心理活動視為魔。《大智度論》卷五載:「問曰:何以名魔?答曰:奪慧命,壞道法功德善本,是故名為魔。」[8] 據說,佛教中的摩羅法力通天,智慧無邊,誘惑力大。在佛祖釋迦牟尼(Shakyamuni)即將修成正果之時,也曾使用女色引誘對方,以期達到擾亂身心、破環定力、阻礙成佛的目的,但卻以失敗告終。
魯迅在《摩羅詩力說》中使用「摩羅」,首先是指以浪漫派詩人拜倫為代表的「摩羅詩派」。但從文本的具體語境以及當時的社會歷史語境來看,魯迅筆下的「摩羅」含有多重寓意。首先,從藝術作品的角度看,摩羅也暗指摩羅詩派筆下那些不同凡響的英雄人物,如「張撒旦而抗天帝,言人所不能言」的唐璜(Don Juan);遭人誣陷、意志強大、鐵骨錚錚、以一劍之力蔑視國家法度和社會道德的海盜(Corsair)康拉德;捨命維護自尊、力抗定命、英勇戰死的羅羅(Lara);不受誘惑、不畏強權、「神天魔龍無以相凌」的曼弗列特(Manfred);逐師摩羅,效法撒旦,「上則力抗天帝,下則以力制眾生,行之背馳,莫甚於此」的凱因(Cain);以及「死守真理,以拒庸愚,終獲群敵之謚」的「國民公敵」等等。所有這些摩羅式人物,均為浪漫主義詩人所頌美的強者。他們大都憤世嫉俗,尊俠尚義,亦如拜倫本人那樣倨傲緃逸,無所顧忌。
其次,從藝術創作的角度看,摩羅也意味一種「天才」,也就是魯迅所說的「性解」(genius)。這類人不同於「意在保位,使子孫王千萬世,無有底止」的皇上,也有別於「意在安生,寧蜷伏墮落而惡進取」的民眾,因此一旦出現,往往遭到各方的扼殺。如同柏拉圖《理想國》里的詩人,會以擾亂社會治安為由而被驅逐出境。孰不知,他們是民眾的代言人。對於民眾的苦難與生活之煩惱,他們的感受更深切,反應更敏銳,抒寫更真實。所以,他們是觸動人們心靈的人。他們所作的詩,不為自己獨有,屬人們心中之詩。只是人們心中有詩,「而未能言,詩人為之語,則握撥一彈,心弦立應,其聲澈於靈府,令有情皆舉其首,如睹曉日,益為之美偉強力高尚發揚,而污濁之平和,以之將破。平和之破,人道蒸也。」[9]
再者,從思想革命的角度看,摩羅也象徵著魯迅所呼籲的中國「精神界之戰士」。在魯迅看來,只有通過這類戰士的不懈努力,才會「破中國之蕭條」,才能推動「第二維新」。這樣的戰士,無疑是「立意在反抗,指歸在動作」的自由民主戰士。具體說來,也就是魯迅所論的「個人」。繼《摩羅詩力說》發表之後,魯迅又在同一月刊《河南》第七號上發表了《文化偏至論》一文。在這里,針對西方物質文明與政治文化的偏頗性,特別是國內「洋務派」只顧實利器物的淺薄性,魯迅著意凸現了「掊物質而張靈明,任個人而排眾數」的論點。這里所論的「個人」,一方面是出於人道主義立場所倡導的個性解放與個人尊嚴,另一方面是出於民主自由理想所呼喚的「先覺戰斗之士」。魯迅聲稱,「張大個人之人格,又人生之第一義也。」他認為個人的人格品性非同一般,他們「意力軼眾,所當希求,能於情意一端,處現實之世,而有勇猛奮斗之才,雖屢踣屢僵,終得現起理想:其為人格,如是焉耳。」[10]
同時在1908年,魯迅還寫了《破惡聲論》一文,對他所推崇的「個人」作了進一步的闡述:
「故今之所貴所望,在有不和眾囂,獨具我見之士,洞矚幽隱,評騭文明,弗與妄惑者同其是非,惟向所信是詣,舉世譽之而不為動,舉世毀之而不加沮,有從者則人其來,假其投入笑傌,使之孤立於世,亦無懾也。則庶幾燭幽暗以天光,發國人之內曜,人各有己,不隨風波,而中國亦以立。」[11]
這種人,「乃是敢於肩負社會改革的重擔的勇猛無畏的人。……有獨到的見解,決不隨波逐流;有堅定的信念,勇於反抗時俗;有堅韌的戰斗精神,排除了個人的私慾,不計較個人的毀譽;能團結『從者』,又不怕暫時的孤立。這樣的『個人』,實際上就是魯迅理想的發帝反封建的戰士。」[12]
當然,魯迅一再標舉「個人」,是有其深刻用意的。他是從啟蒙新民、改造國民性和救亡圖存的終極目的出發,來談立國必先立人的立國興邦之道的。他特意強調說:「是故將生存兩間,角逐列國是務,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後凡事舉;若其道術,乃必尊個性而張精神。」[13]這與「洋務派」的有關學說有著本質的區別。基於歷史的失敗經驗和嚴酷的社會現實,魯迅深知「安弱守雌,篤於陋習」,無以爭存於天下;而「日易故常,哭泣叫號」,也無補於亡國滅種的憂患。他始終認為解決問題的關鍵是人,是自尊自強之人,明哲先覺之士,也就是他心儀已久的理想「個人」。這種人「洞達世界之大勢,權衡校量,去其偏頗,得其深明,施之國中,翕合無間。外之既不後於世界之思潮,內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脈,取今復古,別立新宗,人生意義,致之深邃,則國人之自覺至,個性張,沙聚之邦,由是轉為人國。人國既建,乃始雄厲無前,屹然獨見於天下,更何有於膚淺凡庸之事物哉?」[14] 我們不能指望當時的青年魯迅從社會制度的深層去切入時弊,究其根本,開出「砸爛舊世界,建立新世界」的革命葯方。但要承認,他對國人亟需啟蒙、覺悟和改造自身思想意識與價值觀念這一點,是看得相當准確和深刻的。即便在今天,他的許多論點仍不失其現實意義與啟示作用。
三 破舊立新與摩羅式崇高
在中國新文化運動中,魯迅是拿來主義的積極倡導者。他在一篇專論拿來主義的文章中,不僅闡述了三種不同的拿來態度,而且斷言:「沒有拿來的,人不能成為新人,沒有拿來的,文藝不能成為新文藝。」[15]歷史地看,《摩羅詩力說》可謂拿來主義的先聲,其中「別求新聲於異邦」就是早期的宣言,引介浪漫主義詩派則是具體的明證。拿來的目的,顯然是為了立新,即立新人格與新文藝;在立新的同時,必然要破舊,即破舊人格與舊文藝。在很大程度上,《摩羅詩力說》可謂破舊立新說。那麼,到底立有何新呢?我們認為,比較突出的起碼有下述四點。
1 新的文化觀
《摩羅詩力說》開宗明義,引用了尼采(F. W. Nietzsche, 1844-1900)的一段名言:「求古源者將求方來之泉,將求新源。嗟我昆弟,新生之作,新泉之涌於淵深,其非遠矣。」其大意是:尋盡了古老的源泉的人,將去尋找未來的源泉,新的源泉。我的兄弟們,新生命的誕生,新的泉水從深淵中湧出,為時不會很遠了。[16] 這段引文選自《查拉圖斯特如是說》(Thus Spoke Zarathustra)中的《論舊榜與新榜》(On Old and New Tablets)一章(25節)。中譯文與英譯文稍有出入。依據專事尼采哲學研究的學者考夫曼(Walter Kaufmann)的英譯文,[17] 可以直譯為:「無論是誰獲得了有關古老起源的智慧,最終都將去尋找未來的泉水(wells)與新的起源(origins)。我的兄弟們啊,新人民的誕生,新的泉水呼嘯著奔入新的深淵,為時不會很遠了。」
魯迅以他特有的凸現方式,在篇首徵用上段文字,不僅點明了該文「別求新聲」的主題,而且暗示出他本人對中國舊人格、舊文藝的失望,對新人格、新文藝的嚮往。隨之,魯迅滿懷激憤,滔滔不絕,指陳中國文化與詩歌的凋敝、零落與可悲的局面:
「人有讀古國文化史者,循代而下,至於卷末,必凄以有所覺,如脫春溫而入秋肅,勾萌絕朕,枯槁在前,吾無以名,姑謂之蕭條而止。蓋人文之留遺後世者,最有力莫如心聲。古民神思,接天然之閟宮,冥契萬有,與之靈會,道其能道,爰為詩歌。其聲度時劫而入人心,不與緘口同絕;且益曼衍,視其種人。遞文事式微,則種人之運命亦盡,群生輟響,榮華收光;讀史者蕭條之感,即以怒起,而此文明史記,亦漸臨末頁亦。凡負令譽於史初,開文化之曙色,而今日轉而為影國者,無不如斯。」[18]
從中可以看出,魯迅直面中國社會的現狀,將文化以及詩歌的繁榮興盛與否,視為滋養靈魂的精神食糧,立民興國的決定因素。如果抱殘守缺,不思進取,文化詩歌就會衰落,民族的命運就會完結,國家就會淪為歷史的陳跡。包括中國、天竺、埃及在內的所有「燦爛於古,蕭瑟於今」的文明古國,概莫能外。於是,魯迅譏笑那些已經中落家荒的飄零子弟,出於尊貴顯赫的虛榮,死抱著思舊懷古之風不放,喋喋不休地高談闊論祖宗輝煌往昔等滑稽作法;同時抨擊那些胡亂誇耀,自尋安慰,盲目樂觀,妄自尊大,張嘴唱軍歌,隨意作軍歌,動輒痛斥印度、波蘭奴性的「洋務派」人士及其膚淺的行為。並且批評說:類似像中國這樣的「頌美之什,國民之聲,則天下之詠者雖多,固未見有此作法矣。」可見這在魯迅眼裡,委實過分和可笑到「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地步了。
當然,魯迅也不是無條件地反對懷古,而是認為懷古要建立在革舊更新的基礎上。如他所言:「夫國民發展,功雖有在於懷古,然其懷也,思理朗然,如鑒明鏡,時時上征,時時反顧,時時進光明之長途,時時念輝煌之舊有,固其新者日新,而其古亦不死。」[19] 顯然,懷古與立新在這里辯證地統一起來了。時常回顧輝煌的歷史,可以總結經驗並鼓舞人心;時常奔向光明的前途,可以使新者日新且古亦不死。為此,要掃除沉沉暮氣,力克愚蠢頑固,洞識文明進化與發展的無止境性,追求社會文化的不斷進步。就中國的情形而言,現在暫且不說古代的事情,而要首先「別求新聲於異邦」,借他山之石,鋪立新之基,也就是因借摩羅詩派的新聲與精神,來為中國的新文化建設和新文藝發展注入新的活力與動力。
值得注意的是,魯迅新文化觀的理論基礎主要是科學進化論。[20] 早在弱冠之年,即在南京求學之際,魯迅就深受進化論思想的影響。1989年,他開始接觸「西學」,對他影響最大的要數達爾文與赫胥黎的生物進化學說。如《朝花夕拾.瑣記》中所載,魯迅對當時維新人物嚴復翻譯的《天演論》興趣極大。當一聽說該書出版時,就在「星期日跑到城南去買了下來」,「一口氣讀下去」,從中發現了「物競天擇」的新天地。魯迅不是一般地讀此書,而是達到爛熟於胸、開口能誦的程度。許壽裳在《王友魯迅印象記三》中說:「有一天,我們談到天演論,魯迅有好幾篇能夠背誦。」[21] 在《人的歷史》和《科學史教篇》等文里,魯迅對進化學說有過比較翔實的論述。他認為新的總比舊的好,進化發展是硬道理。同時還假定進化論可以用來解決諸多問題,不僅可以促進文化更新與藝術創新,還可以延長種族與壯大生命力,乃至推動社會進步。前者見諸於對「摩羅詩派」及其新聲的稱贊推崇,後者在1918年所說的一段話里表露無遺:「我想種族的延長,——便是生命的連續,——的確是生物界事業里的一大部分。何以要延長呢?不消說是想進化了。但進化的途中總須新陳代謝。所以新的應該歡天喜地的向前走去,這便是壯,舊的也應該歡天喜地的向前走去,這便是死,各各如此走去,便是進化的路。」[22] 看來,魯迅既受進化論的啟發,也受其理論局限性的約束,在立論上顯得過於直接而絕對。但要看到,魯迅為了達到破舊立新的目的,對進化論進行了利用和改造,強化了其中發展的觀點,以此來促進新文化的建構和新社會的改革。
2 新的文藝觀
在《摩羅詩力說》中,魯迅滿懷熱情地介紹和稱頌了拜倫、雪萊、普希金、萊蒙托夫、密茨凱維支、斯洛伐斯基、克拉辛斯基和裴多菲等詩人的生平、作品、理想、藝術成就和詩學理論。這說明魯迅從一開始就受到浪漫主義的感染,對摩羅詩派的批判現實主義精神十分贊賞。在此基礎上,他所倡導的文藝觀,自然是以浪漫主義為導向的,其中蘊涵著更新文學觀念的火種。
首先,魯迅認為詩人是具有革新精神立法者,如同「摩羅詩派」這樣的「精神界之戰士」。他們「抗偽俗弊習以成詩,而詩亦即受偽俗弊習之夭閼。」他們「多抱正義而駢殞」,但依然推動「革新之潮」,「與舊習對立,更張破壞,無稍假借也。」與此同時,他們均是富有「神思之人,求索而無止期,猛進而不退轉,淺人之所觀察,殊莫可得其淵深。若能真識其人,將見品性之卓,出於雲間,熱誠勃然,無可沮遏,自趁其神思而奔神思之鄉,此其為鄉,則爰有美之本體。」[23] 雪萊本人在《為詩辯護》(A Defense of Poetry)一文中,對真正的詩人倍加贊揚,得出這樣的結論:「在一個偉大民族覺醒起來為實現思想或制度上的有益改革而奮斗當中,詩人就是一個最可靠的先驅、夥伴和追隨者;……是不可領會的靈感之祭司;是反映出『未來』投射到『現在』上的巨影之明鏡;……是能動而不被動之力量。詩人是世間未經公認的立法者(Poets are the unacknowledged legislators of the world)。」[24] 看來,魯迅不僅受到雪萊的影響,而且接受了雪萊的觀點。
其次,魯迅同大多數浪漫派詩人一樣,承認天才對於藝術創作和思想革命的重要意義。他既推崇天才(「性解」)的詩人,也稱頌天才的個性。在魯迅眼裡,天才的詩人,首推以拜倫、雪萊等人為代表的「摩羅詩派」。中國的天才詩人屈原,雖能「抽寫哀怨,郁為奇文。茫洋在前,顧忌皆去,懟世俗之渾濁,頌己身之修能,……放言無憚,為前人所不敢言。然中亦多芳菲凄惻之音,而反抗挑戰,則終其篇未能見,感動後世,為力非強,」[25] 所以與西方傑出的浪漫主義詩人尚存差距。至於天才的個性,則主要表現在思進取、抗舊俗、爭自由、求解放、講真實、多新創的實際行動和不屈不饒的精神之中。因此。天才一旦出現,時常遭到「意在安生,寧蜷伏墮落而惡進取」者的竭力扼殺。在《文化偏止論》一文里,魯迅在闡述立國必先立人的道理時,再次感嘆天才在中國的可悲命運和為此付出的沉重歷史代價:「夫中國在昔,本尚物質而疾天才矣,先王之澤,日以殄絕,逮蒙外力,乃退然不可自存。而輇才小慧之徒,則有號召張皇,重殺之以物質而囿之以多數,個人之性,剝奪無余。」 顯然,魯迅熱切地期盼著天才的出現,也呼籲社會尊重天才的作用。這里的天才與他理想的「個人」幾乎同屬一類。其實,魯迅的天才說,與一般的天才觀念是有本質區別的。譬如在文藝領域,詩人通常被尊為天才。這類天才十分罕見,僅限於少數。然而,魯迅在承認詩人天賦的同時,也提出「國民皆詩,亦皆詩人之具」的論點,認為「凡人之心,無不有詩,如詩人作詩,詩不為詩人獨有,凡一讀其詩,心即會解者,即無不自有詩人之詩。無之何以能解?」[26] 這或許是受雪萊的直接影響與啟發。譬如,把詩界定為「想像之表現」(the expression of the imagination)的雪萊聲稱:「自有人類便有詩(poetry is connate with the origin of man——或譯為「詩與人類的起源共生」)。在人心裡,……不僅產生曲調,還產生和音,憑借一種內在的調協,使得那被感發的聲音或動作與感受它的印象相適應。這正如豎琴能使它的琴弦適應彈奏的動作,而發出一定長度的音響,又如歌唱者能使自己的歌喉適應琴聲。……人在社會中固然不免有激情和快感,不過他自身隨之又成為人們的激情和快感的對象;情緒每增多一種,表現的寶藏便擴大一分。」[27] 相比之下,前後兩種說法均有的一定的可通約性,只是後者顯得更為翔實具體一些。
再者,魯迅積極肯定以真為美的藝術創作原則,也就是合藝術規律性的真實律。所謂真實,既包括藝術情感的真實,也包括藝術表現的真實。前者應當是發自內心的真情實感,因此要求作者「率真行誠,無所諱掩」;後者應當是破除舊思想或舊套子輊梏後的言論自由和表現自由,因此要求作者「超脫古范,直抒所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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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兩兄弟,起什麼名字好中間帶可字!
頭可斷,血可流,我這么說,是不是會被打~
原諒樓樓的腦洞過大~
可是,不曉得姓什麼~ 給你一些個人供參考吧~
(誠摯敦厚類)可敦 可誠;可端 可政
(愛心希望類)可心 可望 ;可得 可待
(有文化的同偏旁類)唐朝名將郭子儀八個兒子,分別名為:郭曜、郭旰、郭晞、郭晫、郭晤、郭曖、郭曙、郭映,這八個字加在可後邊,都好聽~
還可以叫可暖,可曖;以後娃們自我介紹的時候就可以說,我叫可暖,暖心的暖,我叫可曖,曖昧的曖,(嘻嘻~)就是以後怕分不清~O(∩_∩)O~
⑼ 兩兄弟用一個字起名字,前後順序不一樣可以嗎
可以 我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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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任重道遠:任重、任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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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虛懷若谷:懷虛、懷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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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功立業:建功、建業
9、安貧樂道:安道、樂道
10、防微杜漸:杜微、杜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