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湖州市清泉武術學校的評價
湖州市清泉武術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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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清泉武術學校
環境不錯,在長興從校風學風各方面都口碑不錯,願他們健康開心每一天
湖州市清泉武術學校整體感覺還行。
學校很大而且是個貴族學校那裡的學生教學質量會好嗎.那裡的孩子要同時學兩樣東西會跟不上學習的.而且早上早練再上課下午再練習武術晚上又上課.這樣對孩子的生長發育不太好吧.
湖州市清泉武術學校
學校建設挺不錯,校風也很好,就是如果學校的學生能多出色一點會更好!
呵呵,校長很帥哦,聽說那裡學習環境很好,而且是一群武功蓋世的帥哥帥姐們
湖州市清泉武術學校服務還挺好的,交通方便。
Ⅱ 去湖州清泉文武學校好不好
還不錯。
湖州清泉武術學校創辦於1994年,佔地面積260畝,建築面積4.2萬平方米,設有清泉小學、清泉初中、湖州清泉綜合高級中學等三個分校,學校現有學生3000餘名,生源來自全國13個省、市和自治區。學校以仿宮殿式建築為特色,雄居太湖之畔,氣勢雄偉,被譽為太湖西畔的一顆明珠。
教育特色
教育特色是把中華武術系統合理地引入課堂教育,通過武術技術的教習作為道德修養的手段,在教學上針對學生天性好動的特點,採用動靜結合、文武搭配的學習方法,激發學生的才智,使學校的教學效果得以最大程度的發揮。清泉總校的辦學目標是:讓受教育者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創新、學會強身。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湖州市清泉武術文化學校
Ⅲ 清泉武校校長周清泉是什麼來頭
周清泉從小習武,前三十年四處拜師,精通各門各兵器武術,1993年創辦清泉教育集團,而後致力於清泉教育集團的發展。身為武術八段、特級武術教練,是浙江省體育科學學會武術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浙江省「涉外」武術專家評審組副組長。他在教學期間編著武術教程,創編武術拳械及競賽套路等40多套,自創取自於內功精髓的「還陽丹功拳」,在武術界有一定的影響力。
Ⅳ 清泉武校的介紹
湖州市清泉武術總校位於江南歷史名城,浙江省長興縣——太湖西岸的蘭香山風景區。縱橫交錯的104國道、高速公路、黃金水道等使學校成為杭州、上海、南京、安徽等省市的交匯處。
Ⅳ 為什麼清泉武校的學雜費這么貴
因為硬體設施比較齊全,包括生活護理、水電住宿(含寢、教室空調)、保險、生活用品、服裝、武術、藝術或硬筆書法培訓等費用。這些設施及保障是必要的,所以學雜費就高點了。
Ⅵ 聽說清泉武校名氣很大,不知道學校都有什麼成績
一所學校的成績聲譽大部分是靠一屆又一屆的學生贏得的。清泉武校曾多次獲得省級、國家級和國際性榮譽,曾獲中國名校、國際公認的教育教學雙十佳、全國先進民辦學校、全國教育教學管理示範學校、全國中小學德育示範基地、全國十大武術名校、浙江省優秀民辦學校、浙江省體育訓練先進集體、浙江省傳統武術「五星級」學校、湖州市文明單位等近百項榮譽。
Ⅶ 他們說湖州清泉武校經常打架啊,氛圍很差
武校管理很嚴格不能打架,,禁止帶手機等電子產品,也不準抽煙打架,違反都要懲罰,訓練非常嚴格不準偷懶,違反會被教練拿棍子當眾打屁股,屁股肉多打幾下會痛幾天就沒事了,如果嚴重違反校規比如打架,偷偷出去網吧玩游戲抓到就要倒大霉了,抓到訓導室挨板子,褪下褲子用毛竹板子狠狠打,屁股蛋子差不多皮開肉綻。其實武校管理嚴厲也是好事,打屁股對頑皮搗蛋的學生非常有效果。
Ⅷ 請問湖州清泉文武學校怎樣
湖州清泉武校,我同學的孩子在那邊讀的,跟亂不亂完全沒關系了,比較好的文武學校,教學質量很高,無論是文化課還是武術訓練,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績。環境也是值得一提,好像是被稱作天下第一景觀武校。
Ⅸ 清泉武校在國際上處於什麼地位
與美國、英國、法國、澳大利亞、日本等國家和地區的教育及體育組織都有交流,而且保持著友好的合作關系。2003年的時候,清泉武校被授予浙江省首家「特級」涉外傳統武術培訓基地,成為全國首家通過評審並頒發一級「涉外」武術教練證書資格學校。
Ⅹ 長興朱亞運,就是清泉武校的,誰知道他現在在哪裡
點擊咨詢在線律師朱亞運犯故意殺人罪案
2009年04月13日 來源: 瀏覽次數:419 【字體:↑大 ↓小】 背景色:
浙 江 省 湖 州 市 中 級 人 民 法 院
刑 事 判 決 書
(2007)湖刑初字第39號
公訴機關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朱亞運,男,1990年9月22日生,漢族,浙江省長興縣人,初中文化,學生,住(略)。因本案於2007年5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9日被逮捕。現押於長興縣看守所。
法定代理人朱永權,男,1965年1月31日生,漢族,浙江省長興縣人,住(略)。系被告人朱亞運之父。
法定代理人李美紅,女,1968年3月7日生,漢族,浙江省長興縣人,住(略)。系被告人朱亞運之母。
辯護人許火棠,浙江興博泰律師事務所律師。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檢察院以浙湖檢刑訴(2007)39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朱亞運犯故意殺人罪,於2007年9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因被告人朱亞運系未成年人,故本院於2007年10月9日不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浙江省湖州市檢察院指派代理檢察員沈國勇、陸峰美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朱亞運及其法定代理人李美紅,辯護人許火棠律師到庭參加訴訟。現已審理終結。
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5月28日中午11時許,被告人朱亞運與被害人沈堯因身體碰撞發生口角,隨後被害人沈堯與吳旭明、朱彬等人對被告人朱亞運實施了拍臉等行為,被告人朱亞運返回寢室將彈簧刀藏於褲袋,再次與沈堯發生言語沖突時,被告人朱亞運拿出彈簧刀,先後捅刺沈堯胸部、背部及手臂。沈堯經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下午死亡。為證明以上事實,公訴機關當庭宣讀和出示了被告人朱亞運的供述與辯解,證人范濤濤、鄭穎、張俊傑等人的證言,現場勘驗筆錄、現場圖、現場照片,法醫學屍體檢驗鑒定書,凶器彈簧刀等證據。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朱亞運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朱亞運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提請依法判處。
被告人朱亞運的辯護人許火棠對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朱亞運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及定性無異議,提出被告人朱亞運的犯罪行為系出於間接故意,其亦有明顯悔罪表現,且被害人沈堯有明顯過錯,請求法院酌情予以從輕處罰,另被告人朱亞運系未滿十八周歲,依法應予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經審理查明, 2007年5月28日中午11時許,被告人朱亞運與被害人沈堯在湖州市清泉武術學校因瑣事發生口角,隨後被害人沈堯與吳旭明、朱彬等人在被告人朱亞運寢室附近找到朱亞運,對朱亞運實施了推搡、言語威脅等行為,朱亞運未還手,後返回寢室取出一把彈簧刀藏於褲袋,到寢室外再次與沈堯發生言語沖突,被告人朱亞運用彈簧刀捅中沈堯胸部、背部及手臂。被害人沈堯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下午死亡。經法醫鑒定,被害人沈堯系被銳器(尖刀類)刺傷雙側胸部、背部、左前臂等處,造成心臟破裂合並失血性休剋死亡。
證明以上事實的證據有:
1、證人朱豪的證言,證明2007年5月28日中午11時30分許,其和同班同學朱亞運去洗澡。其看到朱亞運在廁所門口和一個高一的同學在吵架,之後就散開了。朱亞運告訴其是因為和那人撞了一下,那人說朱亞運很狂,還問了朱亞運的班級和姓名,朱亞運就告訴了他。之後,朱亞運洗完澡就回寢室,其還在那洗頭。一會兒後其看到和朱亞運吵架的那人帶了四、五個人往朱亞運的寢室走去,其中有胡培峰、朱彬。其估計可能要打架,就跟著過去,看到那些人把朱亞運圍了起來,有人拍朱亞運的臉,並把他的頭往水泥柱上按。之後大家散開了,朱亞運也回寢室去了。三、五分鍾後,朱亞運從寢室出來,見和他吵架的那人還在罵他,就朝那人走去,右手從褲袋中摸出一把彈簧刀,向那人捅去。朱亞運接連捅了幾下後,被捅的那人流血倒地了。07春(3)班的教練趕來後,把朱亞運拉到一邊。胡培峰和朱彬上去打朱亞運,朱亞運就用石頭砸他們,但都被教練拉開。教練叫其和別的同學把朱亞運帶到寢室看住。後來教練和徐校長把朱亞運帶走。
2、證人胡培峰、吳旭明、沈亞斌、朱彬(均系湖州市清泉武術學校學生)的證言,證明2007年5月28日中午11時40分許,沈堯對吳旭明(綽號「小黑」)、沈亞斌講,他在廁所里被人撞了一下,那人很狂,自稱叫朱亞運。沈堯覺得自己被欺負了,叫吳旭明等人教訓一下朱亞運。沈堯即和吳旭明、沈亞斌、胡培峰、朱彬等人,在230-232寢室處找到朱亞運,沈堯講就是這個人。吳旭明即上前拍了一下朱亞運的肩膀,並掐了他膀子推了一把,對他講以後別太狂。朱彬也口氣很兇的質問朱亞運想干什麼。朱亞運一直未說話,就回寢室了。之後不久朱亞運突然沖向沈堯,把沈堯的頭往下按,右手朝沈堯身上揮過去,揮了幾下後即退後。此時看到朱亞運手裡有把刀,而沈堯肚子和後腰上都是血,他站了一會兒就倒下。這樣就使很多人上來圍觀。邊上春(3)班的武術教練上去奪朱亞運的刀,但沒奪下來。胡培峰和朱彬跑上去打朱亞運,朱亞運看到朱彬就想用刀捅,被教練拉開後,朱亞運把刀扔到了地上。之後朱亞運拿石頭砸朱彬,也被朱彬閃開了。後吳旭明、朱彬等人把沈堯送到醫務室去,校醫看後說送長興,於是學校派車送沈堯到長興人民醫院,但因搶救無效而死亡。朱亞運被教練帶走,教練還把捅人的刀帶走了。
3、證人范濤濤、鄭穎、張俊傑、胡峰峰、倪蕭輝、蔣山、盛日鴻、董先超(均系湖州市清泉武術學校學生)的證言,證明2007年5月28日中午12時許,有幾個人到朱亞運寢室找他,說朱亞運很狂,並問朱亞運是否想「群挑」(指打群架)。朱亞運沒有說話。那幾個人說完就走了。朱亞運走進其寢室穿上褲子後,對同寢室的倪蕭輝講外面有點事情。此時,朱亞運上身赤膊、下身穿了條長校褲,手插在褲袋裡從寢室出來,聽到沈堯仍在罵他,朱亞運即朝沈堯迎面走去,距他二、三米時,朱亞運從褲袋裡拿出一把彈簧刀,右手持刀朝沈堯胸部、腹部等部位刺去,當時兩人貼得很近。在場的張俊傑等人上前將朱亞運拉開後,朱亞運兩次掙脫,沖過去刺沈堯。沈堯雙手捂住傷口站一會兒後就倒地了。此時,07春(3)班的教練成國全趕過來,把朱亞運拉開了,並撿起被朱亞運扔在地上的刀,交給盛日鴻,由其將刀放到成國全寢室里。後沈堯的同學胡培峰、朱彬等人圍過來打朱亞運,朱亞運用石頭砸他們,也被成國全拉開。范濤濤、張俊傑和其他同學將朱亞運控制在寢室里。沈堯則被人抬到醫務室。之後學校來人把朱亞運帶走。
4、證人成國全〔系湖州市清泉武術學校春(3)班教練〕的證言,證明2007年5月28日中午11時45分許,其在寢室休息時,聽到外面有打架聲,其走到寢室門口看到前面水泥場上圍了很多人,其中一個學生腹部衣服上有很多血,正被另外兩個學生抱著,而朱亞運面對著那流血的學生站著。其走近時看到朱亞運手裡拿著一把刀,刀上有血,當時其想肯定是朱亞運把人刺傷了。因為看到有學生圍著朱亞運並罵著他,怕朱亞運再刺傷別人,其上去拿了朱亞運手裡的刀交給盛日鴻拿回寢室,此時那幾個學生上來打了朱亞運,其把他們勸開後,叫學生將朱亞運拉回寢室控制住,又叫了幾個學生打掃地上的血跡。後來,學校總教練周子良來了,其就把刀交給了他。那受傷的學生被送往長興醫院搶救,後來死了。
5、證人周偉甲、雷升、胡豪傑、施建華、林勇(均系湖州市清泉武術學校學生)的證言,證明2007年5月28日中午12時許,在朱亞運把沈堯捅傷後,沈堯被人抬到醫務室去了,地上流了很多血,成國全教練叫該五人把地上的血跡沖干凈。
6、證人沈雪剛〔系湖州市清泉武術學校07春(2)班教練〕的證言,證明2007年5月28日中午將近12時,其接到成國全的電話,說朱亞運出事了。其即到朱亞運寢室門口,看到水泥地上有兩灘血,成國全站在邊上,告訴其說朱亞運拿刀把別人捅傷了,受傷的學生已被送去醫院。成國全還把刀拿給其看了。朱亞運被控制在寢室里,其就到寢室里看著朱亞運。後來,其和周子良教練、徐慧明校長一起把朱亞運帶到學校行政辦公室里,等警察來後交由警察帶走。
7、證人周子良(系湖州市清泉武術學校07春季段武術總教練)的證言,證明2007年5月28日中午將近12時,其接到成國全的電話,說朱亞運出事了。其趕到朱亞運寢室門口,看到朱亞運和沈雪剛都在寢室里,經向沈雪剛了解,知道是朱亞運用刀將本校的沈堯捅傷,沈堯已被送往醫院。因為當時朱亞運情緒比較激動,為防止他自殺自殘及逃跑,其和沈雪剛把他控制在寢室里,並穩定其情緒。成國全把朱亞運捅人的凶器交給其,之後其把刀交給了學校阮志強校長。警察來後把朱亞運帶走。
8、證人徐慶祥(系湖州清泉武術學校黨支部書記)的證言,證明2007年5月28日中午12時許,其接到學校老師電話稱學校里有學生打架,就趕到學校,了解到是該校07春(2)班學生朱亞運與高一(8)班學生沈堯吵架,朱亞運用刀把沈堯捅傷了。沈堯被送往長興縣人民醫院搶救,朱亞運被控制在寢室里。其打電話向片區民警劉有才報警,又打110電話報警,之後朱亞運被民警帶走了。後沈堯因搶救無效死亡。
9、證人阮志強(系湖州市清泉武術學校副校長)的證言,證明2007年5月28日中午12時許,其從學校徐慶祥書記處得知該校學生朱亞運用刀把沈堯捅傷,徐慶祥已電話報警的事情。後周子良把朱亞運捅人的凶器刀具交給了其,警察來後其就把刀交給了他們。
10、證人徐慧明(系湖州市清泉武術學校副校長)的證言,證明在該校學生沈堯被送到醫院搶救後,其才得知是同校學生朱亞運把他捅傷的,徐慧明即打電話給周子良,要求他安排人把朱亞運控制住,之後徐慧明去了朱亞運寢室。等朱亞運情緒穩定後,徐慧明和周子良、肖薈君、沈雪剛等人將他帶到學校行政辦公室(會議室),之後民警來把他走到。
11、證人肖薈君〔系湖州市清泉武術學校07春(2)班班主任〕的證言,證明2007年5月28日中午其聽同事說,其班裡的學生朱亞運用刀把同 校的沈堯捅傷了,其就趕到男生宿舍樓,看到朱亞運被沈雪剛教練控制在寢室里,情緒很激動。之後徐慧明校長和周子良教練都來了,把朱亞運帶到校行政辦公室,等民警來後,把朱亞運帶走。
12、公安機關110接處警單及情況說明,證實湖州市清泉武術學校黨支部書記徐慶祥先後打電話向片區民警及110報警中心報警,稱該校一學生持刀捅傷人的情況。
13、公安機關的抓獲經過,證實被告人朱亞運的歸案經過情況。
14、公安機關現場勘查筆錄及現場方點陣圖、平面示意圖,證實案發現場方位及現場提取物證等情況。
15、公安機關生物物證鑒定書,證實送檢的現場水果刀上提取的暗紅色斑跡、被告人朱亞運運動褲褲腰部前側的暗紅色斑跡均檢出人血,是死者沈堯所留的可能性是其他隨機個體所留的5.51×1021倍。
16、公安機關法醫學屍體檢驗鑒定書、屍體檢驗照片,證實被害人沈堯系被銳器(尖刀類)刺傷雙側胸部、背部、左前臂等處,造成心臟破裂合並失血性休剋死亡的情況。
17、公安機關扣押物品清單,證實公安機關對被告人朱亞運殺害被害人沈堯所用凶器彈簧刀予以扣押的情況。經當庭出示,被告人朱亞運承認該彈簧刀系其捅死被害人沈堯所用之凶器。
18、公安機關檢查筆錄及人身傷情檢查照片,證實被告人朱亞運身體受傷情況。
19、湖州市第三人民醫院司法精神病學鑒定書,證實經鑒定,被鑒定人朱亞運作案時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20、戶籍證明,證實被害人沈堯及被告人朱亞運的身份情況。
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本院予以確認。
另查明,案發後,被害人沈堯的父母沈學新、胡引娣已與湖州市清泉武術學校達成調解協議,湖州市清泉武術學校按協議內容已支付沈學新、胡引娣人民幣51萬元。在本院審理期間,被告人朱亞運法定代理人朱永權、李美紅與沈學新、胡引娣達成和解協議,朱永權、李美紅按和解協議已支付沈學新、胡引娣賠償款人民幣5萬元。
本院認為,被告人朱亞運採用彈簧刀捅他人要害部位之手段,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並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應予懲處。因被告人朱亞運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依法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被害人沈堯在與被告人朱亞運因瑣事發生口角後,糾合他人對被告人朱亞運進行挑釁,其行為對引發本案存在一定過錯,故對被告人朱亞運辯護人就被害人沈堯存在過錯的辯護意見,本院予以採信。被告人朱亞運自願認罪,如實交代,且案發後,其法定代理人朱永權、李美紅積極賠償被害人沈堯家屬損失,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朱亞運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後的表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朱亞運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7年5月28日至2020年5月27日止)。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本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直接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審 判 長 陳克娥
代理審判員 潘軼華
人民陪審員 李興湖
二00七年十一月六日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 記 員 凌烈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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