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跪求古代打板子的故事,要符合實際情況的!!!不要瞎YY的!!!
這種叫笞杖,指用小荊條或小竹板抽打臀部、腿或背部的刑罰。一些朝代規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婦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兩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規定。清代官府衙門所用的笞杖開始沿襲明代規定,後來該為竹板子。大竹板子大頭寬二寸,小頭寬一寸。盡管各朝代對笞杖之刑的有關問題作了明確規定,但實際執行時往往不按正式條文,官員使用笞杖常常只憑當時的主觀意志,使用的刑具也常常超出官方規定的標准。結果,現實中的笞杖之刑要比正史刑法的條文殘酷得多,使笞杖完全喪失了最初的教刑本意,而變為單純懲罰人的手段本來,笞杖不屬於死刑的范圍,可是在各朝代中,上至皇帝,下至縣令,常把笞杖作為執行死刑的方式,即把犯人斃於杖下,叫做笞殺或杖殺。杖刑一般是「去衣受杖」。婦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也必須脫了褲子裸體受杖。
② 古代打板子即杖刑或笞刑 扒下褲子打屁股(古代五刑之一)
在影視劇中,我們經常看到古代官員在審訊犯人時,都會打板子,它可比古代的凌遲、灌鉛、剝皮等刑罰輕得多,不過往往幾板子下去,犯人屁股就已經皮開肉綻了,大多數人是很難承受這種痛苦的,打板子的數量主要是根據需要來定的。
打板子:又稱杖刑或笞刑
古代打板子,其實就是我們杖刑或者是笞刑,只是不同時代稱謂不一樣,在奴隸制五刑中稱“笞刑”,而在封建五刑中稱“杖刑”,主要方式就是用木板或者竹板擊打人的屁股或者背部的部位,可以說是一種較輕的刑罰,而且一般的是針對輕微犯罪而設,或作為減刑後的刑罰。
漢景帝時期的《箠令》規定了刑具規格,受刑部位,一般的分為小板、中板和大板,至於數量就要看具體的情況了,同時在實刑時中途不得換人,也算是一種人性化的規定了,不過挨板子的輕重,主要是看執行之人,所以一般的受刑之人在受刑之前,都會實現賄賂執刑人,這樣他們下手時就會輕一點。
明代“板子”以小荊條製成,大頭兒徑二分七厘,小頭兒徑一分七厘,長三尺五寸。“杖”以大荊條製成,大頭兒徑三分二厘,小頭兒徑二分二厘,長三尺五寸。杖刑所用荊條均須消去荊節,統一用刑部頒發的模板校勘,且荊條上不許沾有鐵釘等異物。
現在的笞刑在印度、新加坡、南非等16個國家依然在沿用,不過它僅限於鞭刑,主要是起到輕微的懲戒作用,打板子相對來說是一種較輕刑罰,不過在古代刑罰中還有一種也是非常的殘忍的,那就是腰斬之刑,它是直接將人攔腰斬斷。
腰斬之刑:將人攔腰斬斷
腰斬這種刑罰和古代的砍頭有點類似,不過砍頭之後人是直接死的,而腰斬則不一樣,它是讓人慢慢的死亡,這種刑罰在周代就已經有了。一般在行刑之前,先將犯人綁在閘刀或者巨斧之下,然後利用巨大的下墜力量,將人從腰間一下子
③ 清朝公堂打犯人板子時,到底是怎樣的場景
清朝公堂打犯人板子時,到底是怎樣的場景?最後在來看看我們當年大清朝的附屬國朝鮮王國,看他們懲戒犯人的方式是否與我們一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