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唐朝男子戴的帽子叫什麼
唐朝男子戴的帽子叫作襆頭。襆頭是中國古代,特別是唐朝的男子最常佩戴的「帽子」。襆頭最初是古代男子用來裹發的四腳頭巾,也就是折上巾,折裹頭部時,每個人的折疊技巧不一,所以折好的襆頭形狀各異。隋朝時,禮部尚書牛弘上書朝廷,建議在襆頭內設置骨架,罩在頭上,以利於折出造型一致的襆頭,後來發展成有骨架的烏紗帽。唐朝皇帝李世民穿常服時喜歡佩戴襆頭。很快,人們開始效仿皇帝,襆頭也成為唐朝最常見的「帽子」。襆頭的種類也有很多,如唐朝期的軟腳襆頭;唐中後期的硬腳襆頭。
㈡ 漢朝古裝中男的戴頭上的叫什麼
「冠」,是專門供貴族戴的帽子,漢代的時候,冠的種類非常多。起初,發冠是套在束起的發髻上的一個罩子,人們戴發冠只是為了美觀的需要
㈢ 滿族的服飾
[編輯本段]滿族服飾簡介
舊時滿族男子留發束辮,穿馬蹄袖袍褂,女子穿寬大直筒旗袍。
[編輯本段]滿族服飾特色
滿族婦女不纏腳,所著鞋子綉有漂亮花飾,鞋底中央墊有10公分高的木質鞋跟,滿族婦女穿著這樣的鞋走起路來,可保持昂首挺胸的身姿和腰肢搖曳的步態。滿族婦女的發式變化很大,姑娘時代,只簡單地把頭發在腦後挽一下。長到快出嫁時,就要把頭發梳成辮子並挽成單發髻,結婚後的發式有雙髻式、單髻式等多種,雙髻式發型把頭發從頭頂分梳為前後兩部分。前髻梳成平頂狀,以便戴冠,頸後髻梳成燕尾狀,在脛後伸展開來,它使得頸子總要保持挺直的狀態,因此,滿族婦女走起路來就更顯得高貴、尊嚴。圖為一位滿族新娘正在梳理她的結婚發式。
歷史上滿族男子多穿帶馬蹄袖的袍褂,腰束衣帶,或穿長袍外罩對襟馬褂,夏季頭戴涼帽,冬季戴皮製馬虎帽。衣服喜用青、藍、棕等色的棉、絲、綢、緞等各種質地的衣料製作,褲腿扎青色腿帶,腳穿棉布靴或皮靴,冬季穿皮製烏拉。頂上留辮子,剃去周圍的頭發。
女子喜穿長及腳面的旗袍,或外罩坎肩。服裝喜用各種色彩和圖案的絲綢、花緞、羅紗或棉麻衣料製成。有的將旗袍面上綉成一組圖案,更多在衣襟、袖口、領口、下擺處鑲上多層精細的花邊。腳著白襪,穿花盆底綉花鞋,褲腿扎青、紅、粉紅等各色腿帶。盤頭翅,梳兩把頭或旗髻。喜戴耳環、手鐲、戒指、頭簪、大絨花和鬢花等各種裝飾品。
滿族男女都喜愛在腰間或衣服的大襟上掛佩飾。男子有火鐮、耳勺、牙簽、眼鏡盒、扇帶。女子有香囊、荷包等。大多用綢緞縫制,花色品種繁多,製作精美。入關以後,滿族旗袍已在中國婦女中通用。
[編輯本段]滿族服飾形式
帽飾:滿族女人無帽,男人有帽,分禮帽、便帽、風帽、氈帽、坤秋帽(女子冬季禦寒);
服飾:主要有四種形式:旗袍(即長袍)、馬褂、坎肩、套褲。旗袍不分季節,男女均可以穿。馬褂則為有身份地位的富裕男人在春秋、冬季時穿著。坎肩是女人的外套衣。套褲是無褲腰的棉褲筒,以兩條背帶固定,多為老年婦女冷天的穿著。滿族人穿長褲與其它民族不同的是必須扎系的腿帶,以便出行。
鞋飾:男人的鞋為布底納綁,鞋臉鑲嵌雙皮條。冬天穿豬皮或牛皮靴,年邁老人多數穿高腰氈鞋。女人穿鞋下窄上寬、鞋臉尖端突出上翅、兩側綠花、形似小船的木底高樁鞋。具體有馬蹄底鞋、花盆底鞋、平底鞋、方頭鞋、尖頭鞋;
佩飾:滿族人佩帶的飾品分骨飾、石飾、珠飾、金銀飾等。選戴哪一種首飾要根據地位身份,一般說首飾的好壞可以看出地位的高低、家庭的貧富。
[編輯本段]滿族服飾分類
旗袍
旗袍是滿族婦女傳統服飾。旗袍的特點是立領,右大襟,緊腰身,下擺開衩。古旗袍有琵琶襟、如意襟、斜襟、滾邊或鑲邊等。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後,經改進,腰身寬松,袖口寬大,長度適中,便於行走。已成為中國婦女較通行的服裝。三十年代初受西方短裙影響,長度縮短,幾近膝蓋,袖口縮小。三十年代中又加長,兩邊開高衩,突出了婦女體形的曲線美。四十年代縮短,出現短袖或無袖旗袍,外為流線型。繼後,衣片前後分離,有肩縫和裝袖式旗袍裙等。旗袍具有東方色彩,能充分顯示儀態雍容文雅,被認為是表現女性美的典型民族服裝,稱譽世界。
女式旗袍基本與男式相同,只是多一些裝飾而已。女式旗袍除也是直立式的寬襟大袖長袍外,下擺及小腿,有綉花紋飾。滿族婦女往往在衣襟、領口、袖邊等處,鑲嵌幾道花紋或彩牙兒,俗稱「畫道兒」或「狗牙兒」。根據季節變化,還可分為單、夾、棉、皮等幾種。
隨著社會的發展,男旗袍逐漸廢棄,女旗袍則不斷演化,由寬腰直筒式逐漸變成了緊身合體的曲線型、流線型,成為代表中華民族的一種女式服裝。
旗袍是滿族男女老少一年四季都穿著的服飾,它裁剪簡單,園領,前後襟寬大,而袖子較窄,四片裁製,衣衩較長,便於上馬下馬;窄窄的袖子,便於射箭。由於袖子口附有馬蹄狀的護袖,又稱馬蹄袖。在滿族人逐漸脫離騎射生涯後,馬蹄袖已成裝飾,而放下馬蹄袖仍然是滿族人對長者、尊者致敬的禮儀。
婦女旗袍的裝飾性比男性旗袍更強。領子、前襟和袖口都有綉花裝飾。隨著時代的變遷,旗袍式樣的變化也很大,四片裁製也改為兩片裁製。旗袍能很好表現婦女的身段和曲線。圖為滿族婦女在旗袍外套穿的馬甲。綉有精緻圖案。穿旗袍跳宮廷舞的滿族婦女。穿著傳統滿族旗袍的男子,包括帶箭袖的長袍和一襲馬甲,以及滿族男性的帽子。
旗袍,滿語稱「衣介」.分為單,夾,皮,棉四種.這種「衣皆連裳」(古代上為衣,下為裳)與漢族的上衣下裳的兩截衣裳有明顯區別.它是滿族男人喜著的服飾,也叫大衫,長袍.滿族男子穿的旗袍,其樣式和結構都比較簡單,原為滿族騎射時穿用的圓領(無領後習慣加一假領),大襟,窄袖,四面開禊,左衽, 帶扣絆,束帶,適於騎馬射獵.滿族婦女穿的旗袍,樣式美觀大方,講究裝飾,領口,袖頭,衣襟都綉有不同顏色的花邊,有的多至十幾道,穿起來勻稱苗條,婀娜多姿.有一種女式旗袍叫「大挽袖」,把花紋綉在袖裏,「挽」出來更顯得美觀.滿族婦女所穿旗袍,從樣式到做工都十分講究.在旗袍領口,衣襟,袖邊等處鑲嵌幾道花條或彩牙兒,有的還要鑲上18道衣邊才算是美.旗袍的樣式後來發生了一些變化,開禊從四面改成了兩面;下擺也由寬大改為收斂;袖口也由窄變肥,又由肥變瘦,使其穿起來更加合體.現在穿旗袍的已不限於滿族婦女了,它已成為各民族婦女普遍喜愛的服裝之一.
女式旗鞋
滿族的女式旗鞋,稱為「寸子鞋」,亦稱「馬蹄底鞋」。鞋底中間即腳心部位嵌上3寸多厚的木頭,用細白布包上,木跟不著地的地方,常用刺綉或穿珠加以裝飾,因鞋底平面呈馬蹄形,所以得名;還有一種鞋的底面呈花盆形狀,稱為「花盆底鞋」;老年婦女和勞動婦女所穿旗鞋以平木為底,稱為平底綉花鞋,亦稱「網雲子鞋」。滿族的女鞋,表面都有綉花,而襪子多為布質,襪底也納有花紋。滿族婦女高底鞋。滿族婦女皆天足,舊俗喜穿木製高底鞋,鞋底中部以木為之,前平後圓、上細下寬,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馬蹄,故名。底高達三四寸,後京師旗婦有七八寸者。木底四周包裹白布。鞋面,富家多以緞為質,貧者布為之,皆彩綉花卉圖案,素而無花者,最為禁忌,以其近凶服。貴族婦女常在鞋面上飾以珠寶翠玉,或於鞋頭加綴纓絡。少女至十三四歲始用。民國以後,已不多見。
馬褂
是滿族男子騎馬時常穿的一種褂子。馬褂分為大襟、對襟、琵琶襟等多種形式。馬褂後成為日常罩於袍子外面的服裝。高領對襟,四面開禊,長及腰部,袖子稍短,袍袖可露出三、四寸,將袍袖卷於褂袖上面,即所謂大、小袖。現在許多滿族人所穿的對襟小棉襖,就是從馬褂演變過來的。為了騎馬方便,在長袍的外邊套一種身長至臍,四面開禊的短褂,以御風寒.現在許多滿族人所穿的對襟小棉襖,就是從馬褂演變過來的.
坎肩
坎肩並不是滿族原有的服裝,是由漢族的「半臂」演變來的。坎肩分為對襟、捻襟、一字襟、琵琶襟等多種。婦女穿的坎肩還要綉花鋃邊。坎肩有棉有夾,或絲或布,多套在袍子外面。
大拉翅
清代滿族貴族婦女發式。盛行於光緒、宣統年間。其式,頂發梳成圓髻,腦後發呈燕尾式。另以黑緞、絨或紗製成「不」字形皂板,曰「頭板」,其底部以鐵絲製成扣碗狀,謂之「頭座」,扣於頭頂發髻上,並用發纏繞,使之固定。這種「高如牌樓」之固定裝飾,用時套在頭上。通常於頭板正中戴彩色大絹花,稱「頭正」或「端正花」,並加飾珠、翠、玉簪、步搖和鮮花,或於右側綴一彩色長絲穗。這種發式因頭板如兩翅張開而得名。
靰鞡
多為農村下層滿族人民冬季穿用的一種皮革製作的鞋。用牛皮或豬皮縫制,內絮靰鞡草,既輕便,又暖和,適於冬季狩獵、跑冰。它是很有特點的滿族服飾之一,一直在東北農村穿用。
[編輯本段]滿族服飾色彩與圖案
滿族的服飾色彩多以淡雅的白色、藍紫色為主,紅、粉、淡黃、黑等色也是其服飾的常用色。白色在滿族服飾中是一個重要的顏色,因為,滿族傳統上有尚白的習俗,以白色為潔、為貴,白色象徵著吉祥如意,所以,在滿族服飾中常在紅色、藍色等其他顏色的旗袍上鑲白色的花邊。
滿族婦女擅長刺綉,她們在衣襟、鞋面、荷包、枕頭等物品上刺綉花卉、芳草、鶴鹿、龍鳳等吉祥圖案。
滿族入關以後,服飾圖案中也常出現許多漢族的福、壽、萬等字的吉祥符號。雖然滿族的服飾有很強的民族傳統特色,但也隨其歷史的發展在不斷的演變著,特別是滿族入關以後,長期與漢族雜居,在服裝款式上,服飾色彩與服飾圖案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演變。
[編輯本段]精美多姿的滿族服飾
清代滿族基本都編入八旗,有旗人之稱,故這種滿族男女老少四季皆宜的服裝被人們稱為旗袍。式樣分男女兩種。清初男子旗袍為圓領、大襟、箭袖(馬蹄袖),四面開衩,系扣袢,腰中束帶。四面開衩是為了騎射自如,箭袖是為射箭方便,又可禦寒保護手背。冬季在棉袍外往往套一件長到肚臍、四面開衩、對襟的短褂,俗稱馬褂(滿語鄂多赫)。亦有外套一馬甲(俗稱坎肩)者。清末。由四開衩改為左右兩開衩,箭袖多改為平袖。女式旗袍基本與男袍同,只是在領口、前襟、袖口等處鑲飾花邊,天寒時則外加馬褂或馬甲於袍外。民國年間,女式旗袍多改為胸襟寬松、腰身微緊、臀部稍寬、下擺略收的式樣,這種貼身合體的旗袍,更能顯示出婦女端莊典雅及身段之美。本世紀五十年代末,男式旗袍在滿族聚居區才逐漸廢棄,而女式旗袍不但滿族婦女至今喜愛,而且其他民族婦女也多穿著。
馬蹄袖是清代滿族男女旗袍之袖式,亦稱箭袖。清初,滿族男子所服旗袍,袖口較窄,袖端多加一長可露指的半圓型獸皮(後改布質),因其狀酷似馬蹄而名之馬蹄袖。優點是征戰、打獵時射箭方便,禦寒保護手背。清中期以後,該袖式的服裝漸從便服轉為禮服,便服多為平袖,禮服仍為馬蹄袖。平時多捲起,在辦公事、喜慶節日、拜見上司、叩見長輩時,必須先左後右地放下馬蹄袖,才可行拜見禮。亦有將馬蹄袖用鈕扣系於便服袖口以為禮服之用者。滿族婦女禮服亦多為馬蹄袖式。民國年間,逐漸不用。
窩龍帶也是滿族傳統服飾,亦稱馬甲,實為無袖的馬褂。有領,衣長及腹,多為兩側開衩,在領、襟等邊緣處飾以各色花紋。有對襟、大襟、琵琶襟等式和棉、皮、夾、紗之分。內蒙古的滿族男子多喜琵琶襟式坎肩。其式是將衣襟縫成弧形,即襟從領口至右肩處貼胸而下,但不到底,而又左轉至肚臍處,以致下襟缺一小截,其式是為上下馬方便之故。女式坎肩多為對襟式,對襟下端多為如意頭式,衣緣多鑲以艷麗花邊。清代該服飾窄小,多穿於旗袍內,清末以來尚寬大,多套於旗袍外。因其美觀實用,至今在科爾沁右翼前旗滿族屯滿族鄉及喀喇沁旗十家滿族鄉仍有年長者穿著。
烏拉是滿族傳統的防寒靴鞋之一。以豬、牛、鹿等獸皮縫制而成。形狀為前尖後圓,鞋幫貫以六個鞋耳,鞋口近腳處墊以襯布,並用一細皮帶聯結靴耳。鞋較寬大,穿用時須在鞋中充墊「東北三寶」之一的烏拉草。由於烏拉質柔量輕,行動自如,既可防寒,又利於軍事征戰及狩獵生活,故得以沿用下來,至今在內蒙古呼倫貝爾市的一些偏僻山村還可見到。
[編輯本段]滿族服飾文化
明朝,南遷到遼東地區的滿族人,他們的服裝是布、皮兼用。迨至努爾哈赤率部起兵後,他們的服飾雜亂無章,出現「上下同服」的現象。直到皇太極時代,冠服始有定製。入關之後,從皇帝到兵丁之衣冠,寒暑更換,皆有定製,不可逾越。至於閑散旗人,男皆袍服,以綢緞或布製做,外套馬褂,直到辛亥革命,率以為常。滿族婦女的旗袍,多有發展,喜用綢緞製做。在北京等地盛行「十八鑲」的做法,即鑲十八道衣邊才算好看,樣式也變成寬袍大袖,為有清一代的時裝。辛亥革命後,旗袍的樣式由肥變瘦,並有長、短袖之分。經過不斷改進,一般樣式為:直領,窄袖,右開大襟,釘扣絆,緊腰身,衣長至膝下,兩側開叉。
努而哈赤在統一女真各部落,建立後金政權,推行八旗制度以後,滿族人均在旗,故他們所穿的袍服便稱為「旗袍」。滿族貴族入關統治全國後,清太宗皇太極認為清朝帝王應當維持本民族的生活方式和傳統習慣,尤其是維持統治者的民族標志的服飾制度,以此作為固國之本。於是便著手制定和完善清朝的衣冠制,並三令五申,不許親王大臣學漢人穿褒衣博帶、寬袍大袖等。要求在宮廷里的侍女奴僕都著滿族服裝,漢人成年男子衣著發式必須遵從滿族的習慣,只有在死後入斂殯葬時方可用漢人衣冠!!!
㈣ 蒙古族的習俗
1、禮儀風俗
蒙古民族對來客,不論是熟人還是陌生人,一見面總是熱情問候:「他賽音百努。」(安好),隨後主人把右手放在胸前,微微躬身,請客人進蒙古包,全家老少圍著客人坐下,問長問短,好似自家。
2、獻哈達
哈達是藏語音譯。常在迎送、饋贈、敬神、拜年以及喜慶時使用,以表示敬意祝賀。這種禮節由來已久。據《馬柯·波羅游記》中所寫,蒙古族「過年過節時都互相用金銀玉石做的禮品同白色綢布一起捧獻」。
3、遞鼻煙壺
是蒙古民族古老的習俗,在蒙古包里作客,殷勤好客的主人,常常要拿出一個精緻象個瓷瓶樣的小壺,敬給客人嗅,這就是裝著鼻煙的鼻煙壺。遞鼻煙壺也有一定的規矩。如果是同輩相見,要用右手遞壺,互相交換,或雙手略舉,鞠躬互換,然後各自倒出一點鼻煙,用手指抹在鼻孔上,品聞煙味,品完再互換。如果是長輩和晚輩相見,要微欠身,用右手遞壺,下輩脆足,用兩手接過,各舉起聞嗅,然後再互換。
4、歲時風俗
蒙古民族最重要的節日要算過年,一般進入臘月十五,人們就著手作過年的准備工作。臘月二十三過小年,這一天,全家人或親友聚在一起飲食娛樂送火神。
5、服飾
靴子:蒙古靴子分馬靴和蒙古靴兩種,馬靴分棉靴和單馬靴。用牛皮製成黑色,個別有紫色,挺撥,秀氣,年青人多愛穿馬靴。蒙古靴(香牛皮靴)有尖稍向上翹的,靴子的邦,通常有圖案,壓花紋,裡面有的襯皮,有的襯氈,靴身寬大,靴可套棉襪氈襪。
袍子:蒙古族男女老幼都喜愛穿長袍。這種袍子,寬大袖長。下端左右一般不分岔,領子較高,紐扣在右側。袍子的領口、袖口、邊沿,常用漂亮的花邊點綴,袍子的顏色,因地因人因季而異。
腰帶:是穿蒙古袍子時所必備的,有的是布料,有的是綢緞,長有五米,顏色和袍子相協調。
首飾:平素牧區婦女一般不戴帽,多用紅、綠等顏色的長綢子把頭纏上,男子,夏季多戴鴨舌帽,冬季多戴羊皮、狐皮帽,式樣是尖頂大耳或草原式斗笠帽。蒙古族婦女的首飾,逢年過節,喜慶宴會,訪親探友時用於頭上的裝飾。裝飾品種類很多,材料也因貧富不同。比較講究的,多用瑪瑙、珍珠、寶石、金銀等製成。
6、飲食
蒙古族的飲食大致分三大類,即肉食、奶食、糧食。一日三餐,兩稀一干,早晨中午一般喝奶茶泡炒米、奶食、手扒肉,晚上氽羊肉下面條、吃包子。
肉食:牛、羊肉是蒙古族最普通,也是最喜愛的食品。尤其願吃羊肉的「手扒肉」,羊肉的吃法多種多樣。常見亦享有盛名的
㈤ 古代帝王的帽子,各個朝代大有不同,那清朝帝王的帽子象徵了什麼
清代冠服中保留的民族特色與狩獵民族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具有深刻的意義和內涵。如帝後朝袍上的馬蹄袖、披肩領和皇後兩肩所飾被稱為「緣」的半月形裝飾,分別象徵著馬蹄、弓和馬鞍的形象,將滿族騎射征戰「馬上得天下」的輝煌歷史充分表現了出來。尤其是滿族傳統服裝的箭袖,入關後雖然失去實際作用,但箭袖卻作為滿族的行禮動作(即滿語中的「放哇哈」)得以保留。箭袖又稱馬蹄袖,平時挽起成馬蹄形,一遇到行禮之時,敏捷地將「袖頭」翻下來,然後或行半禮或行全禮。這種禮節在清朝定都北京以後,已不限於滿族,漢族也以此為禮,以示注重守禮。因此馬蹄袖以遮手可禦寒,挽起放下可行禮,既具有實用功能,又有很好的裝飾效果,而被人們譽為「反映清代歷史的象形文字」。清代帝王服飾正是這樣,把傳統特色與本民族元素完美的融合,而除了在服裝的方寸之間,滿、漢兩種文化也得以在更廣闊的天地和平共處。
大約在商朝,開始出現冠服制度。到了漢代,衣冠制度又被重新制定,通過冠帽就可以區分出一個人的身份和等級。漢代主要的冠帽有:冕冠、通天冠、長冠、進賢冠、武冠和法冠等等。不同身份、不同場合所戴冠帽有嚴格規定,帝王在參加祭祀大典的時候要戴冕冠;在朝會和宴會上,帝王一般戴通天冠;長冠是參加祭祀時官員所戴的冠帽。武冠是各級武職人員在朝會時所戴的禮冠;進賢冠專門為文官和儒士所佩戴。
古代帝王、諸侯及卿大夫在舉行祭祀等大典時所戴的大禮冠。外黑色,里硃色。冕頂有長方板,稱為延,後高前低,略向前傾。延之前端綴有數串小圓玉,謂之旒。冕加在發髻上,要橫插一長笄(簪),以別住冕。笄的兩端繞頷下系一小絲帶,謂之紘;又各用一條名叫枕的絲繩掛下一個綿丸,謂之纊,纊下端飾玉,謂之珎。因兩珎正當左右兩耳,故又名充耳、塞耳。旒、松、纊都是冕的部件。天子的冕十二旒(一說前後各有十二旒),諸侯九,上大夫七,下大夫五。歷代之制大略相同。南北朝以後,只有帝王可以戴冕,因用以專稱皇帝的禮冠。《淮南子.主術訓》:「古之王者,冕而前旒。」高誘註:「冕,王者冠也。」唐王維《和賈至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九天閶闔開宮殿,萬國衣冠拜冕旒。」
(1)皇帝冬朝冠:冠體為圓頂呈斜坡狀,冠周圍有一道上仰的檐邊。冬用薰貂製作,十一月初一至正月十五用黑狐毛皮製作,冠體上綴朱緯,長出冠檐,頂上加金縷絲鏤空金雲龍嵌東珠寶頂,寶頂分為三層,底層為底座,有正龍四條,間飾東珠四顆,第二、三層各有升龍四條,各飾東珠四顆;每層間各貫東珠一顆;共飾東珠十五顆。頂部再嵌大東珠一顆,梁二,在頂左右,檐下兩旁垂帶交於項下。
(2)皇帝夏朝冠:冠形作圓錐形,下檐外敞呈雙層喇叭狀。用玉草(玉草產於東北,滿族叫德勒蘇草,進關以後,視此草為發祥之物)或藤絲、竹絲做成,外裱以羅,在兩層喇叭口上鑲石青色織金邊飾;以紅紗或紅織金為里,外層綴朱緯,內層安帽圈,圈上綴帶。冠前綴金累絲鏤空金佛,金佛周圍飾東珠十五顆,冠後綴金累絲鏤空舍林,有東珠七顆。冠頂部再加金累絲鏤空雲龍,嵌大東珠寶頂,寶頂形式與冬朝冠相同。
(3)皇帝吉服冠:冠形似朝冠,冬用海龍、薰貂、紫貂,上綴朱緯,冠頂滿花金座,上銜大珍珠一顆。滿花金座有的是鑲嵌寶石的。夏吉服冠也用玉草或藤絲、竹絲編織,紅紗綢裱里,石青織金緞或織金綢、紗緣邊。上綴朱緯,頂滿花金座上嵌大珍珠一顆。
(4)皇帝常服冠:冬為有折檐的圓形帽,滿綴紅纓、紅絨結頂。用皮或青絨製作。夏常服冠形同夏朝服冠,以玉草或藤、竹絲編織,紅紗、綢里,石青織金緣邊。上綴朱緯、紅絨結頂。
(5)皇帝行服冠:冬行服冠形如冬常服冠,用黑狐、黑羔皮或青絨為之,滿綴紅纓、紅絨結頂。夏行服冠形同夏常服冠。
(6)皇帝雨冠:冬季冠形為高頂式,前有深檐。夏季為平頂式,前檐展敞。按不同季節表用明黃色氈、油綢或羽緞製作,月白緞里。
(7)翎子:翎子分花翎、藍翎、染藍翎,花翎為貴,花翎即孔雀翎,又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分,三眼最貴。花翎原有例戴、賜戴之分。例戴如宗室貝子戴三眼花翎,鎮國公、輔國公和碩額駙戴雙眼花翎。鎮國將軍、輔國將軍,戴單眼花翎。品宦例戴花翎的有御前大臣、領侍衛內大臣、直省將軍內大臣、各城參贊辦事領隊大臣、散秩大臣、武備院卿、上駟院卿、頭、二、三、四等侍衛及前鋒營、火器營、護軍營、鑾儀衛等滿員五品以上、統領、參領、前鋒侍衛、諸王府長史、散騎郎、二等護衛均戴單眼花翎,翎根綴藍翎,插入用翠玉、白玉、碧玉、碧璽、琺琅、瓷等質材製成的翎管內,綴於冠後。雙眼和三眼翎,就是拿兩個和三個孔雀尾羽後梢的彩色翎斑垂直排列,連接而成。藍翎是用鶡羽製成,藍色無翎斑,故名藍翎。染藍翎是用靛藍染天鵝毛而成。在明代都督江彬等就已在白紅笠上植染藍翎為飾,貴者三英、初者二英、最次者一英,已於前述。清代花翎以三翎為貴,但康熙時,因某皇子想戴花翎,康熙帝曾特賜五眼花翎;後福文襄公立大功,曾獲四眼花翎,屬於特例。皇室子弟年十二能賜射箭者,也給花翎,但無冠頂,名「空花翎」。清末漢人中李鴻章曾獲戴三眼花翎,賜雲龍補服。曾國藩、曾國荃、左宗棠獲賞戴雙眼花翎。當時漢人獲封爵賜戴花翎及文臣兼提督巡撫銜者都得賞賜,這在清前期是很少有的。即宗室親郡王為大臣者,也必奉旨恩賞才能戴花翎,如未奉旨擅自戴用者,要交宗人府議處。
皇帝朝冠分為冬朝冠和夏朝冠兩種:冬朝冠冠體為圓頂呈斜坡狀,冠周圍有一道上仰的檐邊。用薰貂或黑狐毛皮製作;夏朝冠形作圓錐狀,下檐外敞呈雙層喇叭狀。用玉草或藤絲、竹絲作成,外面裱以羅,以紅紗或紅織金為里,在兩層喇叭口上鑲織金邊飾;內層安帽圈,圈上綴帶。冠前綴「鏤空金佛」。
皇帝朝冠,冬用薰貂,十一月朔至上元用黑狐。上綴朱緯。頂三層,貫東珠各一,皆承以金龍四,餘東珠如其數,上銜大珍珠一。夏織玉草或藤竹絲為之,緣石青片金二層,里用紅片金或紅紗。上綴朱緯,前綴金佛,飾東珠十五。後綴舍林,飾東珠七,頂如冬制。
吉服冠,冬用海龍、薰貂、紫貂惟其時。上綴朱緯。頂滿花金座,上銜大珍珠一。夏織玉草或藤竹絲為之,紅紗綢里,石青片金緣。上綴朱緯。頂如冬吉服冠。
常服冠,紅絨結頂,不加梁,餘如吉服冠。
行冠,冬用黑狐或黑羊皮、青絨,餘俱如常服冠。夏織藤竹絲為之,紅紗里緣。上綴朱氂。頂及梁皆黃色,前綴珍珠一。
雨冠之制二:冬頂崇,前檐深;夏頂平,前檐敞。皆明黃色,月白緞里。氈及油綢、羽緞惟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