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警察只穿警服不戴帽子有權執法嗎
【警察執法需要出示警察證嗎?】 有人提出警察也要出生執法證,但他們忘記了《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人民警察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就是說:警察在一般情況下,身著制服、佩帶警銜、警號,並不需要出示證件,只有在便衣情況下執法時才需聲明並出示警官證。《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由此可見,行政處罰法要求執法人員執法時出示身份證件,而人民警察法規定警察執行公務時有兩種表明身份的方式:一是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另一種方式是出示人民警察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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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警察只穿警服和佩戴警號不出示警察證就可以正當執法么
警察只穿警服和佩戴警號不出示警察證,不可以直接執法,需要出示相應證件才可以當場盤問、檢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九條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經盤問、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准,對其繼續盤問: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
(二)有現場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攜帶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的。
對被盤問人的留置時間自帶至公安機關之時起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至四十八小時,並應當留有盤問記錄。對於批准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通知其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對於不批准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2)警察是不是穿制服就能執法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十三條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因履行職責的緊急需要、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優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礙時,優先通行。
公安機關因偵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優先使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個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場地和建築物,用後應當及時歸還,並支付適當費用;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3. 警察辦案不穿警服不帶警察證是不是沒有權力執法
警察辦案,原則需要著制服,攜帶警察證件並出示。
為了工作的需要,警察可以著便裝,但應攜帶警察證。
如果不穿制服,也不攜帶執法證件,是不允許執行的。
當事人完全可以拒絕,並向其上級公安機關紀檢部門舉報。
4. 交警不穿制服執法是否違法 謝謝
1、警察在著裝執行公務的時候,可以不主動出示警察證。人民警察的警服,包括警銜標志,也屬於執法的憑證。如果不穿警服執法,應當出示證件。
2=一般是2個人執法,但是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單獨執法,比如簡單的治安案件,可適用簡易程序的,可以只有一人。交通警察其實大多數情況下也是一個人執法的。
5. 警察查身份證,穿警服不出示執法證件,能執法嗎
1、應該出示警察證。
2、習慣原因,著警服表明身份後都不出示警察證。
3、警察執法時可以被錄像,但不能隨便公開。
6. 警察查身份證,穿警服不出示執法證件,能執法嗎
按照條例規定,民警執法時,應該出具證件,著裝時候可以不出示,但當事人如有要求,則必須出示證件,你可以向轄區區縣以上的公安局警務督察大隊舉報。希望幫到你
7. 警察能亂穿工作服執法么
執法的話,協警只能協助在編民警完成,不能自己去做,警察執法時應該出示證件。但是沒有要求必須穿著制服的—— 協警的定位是「輔助」警力,屬於專業的群防群治隊伍,不具有行政執法權。協警必須在在編民警的帶領下開展各項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職權...
8. 警察穿警服執法就有權不出示證件嗎
必須出示。
根據2017版最新的《人民警察法》如下:
第二十二條
(檢查搜查)
人民警察為履行職責需要,經出示工作證件和檢查、搜查證明文件,可以對與涉嫌違法犯罪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進行檢查或者搜查;對確有必要立即進行檢查、搜查的,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當場檢查、搜查;被檢查、搜查人拒不配合的,可以強制檢查或者搜查。
檢查或者搜查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確有必要立即進行的除外。
遇有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抓捕違法犯罪嫌疑人,或者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的其他緊急情形,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進入公民住所檢查、搜查或者實施救助,但事後應當及時向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