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安監局制服是不是就是安全監察制服
全國沒統一安監局制服
安全生產執法監察隊是安監下屬的一個部門(有些是分開,拿兩個法人資格),屬於安監局管轄,所以全國沒有統一的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制服。
❷ 監察委到底有哪些許可權
1、監督。監察機關對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調查。監察機關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3、處置。監察機關依據相關法律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在行使職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4、派出的監察機構根據授權,依法對有關機關、組織和單位、行政區域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監察建議;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涉嫌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進行調查、處置,並作出政務處分決定。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是最高監察機關,領導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的工作。
國家監察委員會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負責全國監察工作。國家監察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組成,主任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副主任、委員由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國家監察委員會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一百二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是最高監察機關,監察部並入新組建的國家監察委員會。
❸ 紀委監察局為什麼沒有統一的制服
紀委監察局不是執法部門,而是執紀部門,處理內部問題,所以沒有必要統一著裝。
❹ 紀檢委有制服么被雙規的人該穿什麼大神們幫幫忙
雙規了的人是黃馬甲,囚服啊!
❺ 監察委是公務員編制嗎
是的,去年新成立的,跟紀委工作有點像。
❻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有統一制服嗎
安監局全稱即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局是政府的職能部門,列入直屬機構序列。主管安全生產和相關的政策法規工作。安監局具有行政權和執法權。
安監局在中央一級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安監總局),省級設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地級和縣級也設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的地區設辦事機構)。
安監局系統沒有全國統一的制服,但有的地方的安監局自己配發了服裝。
❼ 監察委以後能走監察官制度嗎待遇能高於普通公務員嗎
監察委以後能走監察官制度,待遇能高於普通公務員。
這個部門是可以,這樣的崗位一般都是拿出來遴選,就是公務員內部考試。從待遇上來講,比一般的公務員要高。
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參公管理)這個職位待遇在縣里一般,在省市是可以的。相較於一般行政編制公務員,發展空間肯定是小一些的。
(7)監察委是不是有制服擴展閱讀
監察委員會設立背景
此次憲法修改建議中,用一節對監察委員會作出規定,確立監察委員會作為國家機構的法律地位,充分彰顯了監察委員會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重要作用,也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保證國家監察委員會履職盡責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群眾最痛恨腐敗現象,腐敗是我們黨面臨的最大威脅。當前,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並鞏固發展,但形勢依然嚴峻復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增強黨自我凈化能力,根本靠強化黨的自我監督和群眾監督;自我監督是世界性難題,是國家治理的「哥德巴赫猜想」,中國共產黨下定決心,練就「絕世武功」,建設廉潔政治。
❽ 勞動監察大隊為什麼沒有制服監察單位沒有制服可以進入企業嗎
勞動監察大隊有勞動保障監察標志,沒有制服。
勞動保障監察標志分為胸牌和臂章兩部分。
勞動保障監察員依據國務院《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規定,可以進入企業進行勞動保障監察的日常巡查,或者進行勞動保障監察案件的專項調查。
有關勞動保障監察員進入企業的規定: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 進入用人單位的勞動場所進行檢查;
(二) 就調查、檢查事項詢問有關人員;
(三) 要求用人單位提供與調查、檢查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必要時可以發出調查詢問書;
(四) 採取記錄、錄音、錄像、照像和復制等方式收集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五) 對事實確鑿、可以當場處理的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行為當場予以糾正;
(六) 可以委託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進行審計;
(七) 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採取的其他調查、檢查措施。
勞動保障監察員進行調查、檢查不得少於2人。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指定其中1名為主辦勞動保障監察員。
勞動保障監察員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情況進行監察時,應當遵循以下規定:
(一) 進入用人單位時,應佩戴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標志,出示勞動保障監察證件,並說明身份;
(二) 就調查事項製作筆錄,應由勞動保障監察員和被調查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名或蓋章。被
調查人拒不簽名、蓋章的,應註明拒簽情況。
勞動保障監察員進行調查、檢查時,承擔下列義務:
(一) 依法履行職責,秉公執法;
(二) 保守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獲知的商業秘密;
(三) 為舉報人保密。
勞動保障監察員在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迴避:
(一) 本人是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的;
(二) 本人或其近親屬與承辦查處的案件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的;
(三) 因其他原因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