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梦丽莎真丝连衣裙 好吗
行
❷ 蒙娜丽莎的资料
《蒙娜丽莎》
Mona Lisa - Leonardo da Vinci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件艺术品能像《蒙娜丽莎》那样誉满全球,同时引来各式各样的说法和评价。我们根据瓦萨里的记载,可以确定,画中人为佛罗伦萨银行家弗朗斯柯·捷列·佐贡多的妻子丽莎。她出生于1479年,达·芬奇为她画像时间是1503年,正是丽莎24岁的时候。画中人的主要神情是“微笑”,世人称之为“神秘的微笑”。
银行家佐贡多以丰厚的酬金请达·芬奇为夫人作画。当夫人出现在画家面前时,她身着华贵的连衣裙,梳着时髦的发式,一绺绺卷发散在双肩,身体显得丰满,眉毛齐整,两颊绯红,颈项和手臂佩带着名贵珠宝,全身充溢着唯美但奢靡的贵族气息。在弯弯的双眉下面,明亮的眼睛闪闪发光。当她用目光注视着这位鼎鼎大名的画家时,一颗能容无限智慧的苏格拉底式的脑袋映入眼帘,面孔下面布满银白色的胡须,看上去像是暂留人间的神,这与她终日见到的粗俗商人大不相同。一瞬间发自内心的微笑,使她的脸显出夺人的光彩,令人神往,腼腆、调皮,似乎失去的青春又回来了。模特灵魂深处的奥秘,被观察敏锐的画家一下子抓住了。“我同意马上着手工作。”达·芬奇向蒙娜丽莎点了点头。
为了维持丽莎的微笑,画家动用了智慧的脑袋,为她讲了精彩的愉快的故事,还请了各式各样的小丑、琴师、街头艺人为夫人表演,借以唤醒这位消沉、淡漠、昏昏欲睡的少妇。丽莎坐定以后把一只手放在另一只手上,作出一个少妇的姿态,画家注意到夫人裸露的颈项和丰腴双手,可惜被金银珠宝所占有,画家对丽莎说:“如果夫人不反对的话,我想描绘不加任何装饰的颈项和手臂,这是属于您最纯真的美,请夫人去掉一切象征财富的饰物,让我尽情描绘属于你本人的一切丽质。”于是丽莎急忙褪掉所有饰物。我们现在看到的正是一位毫无修饰、情趣天然的少妇。
蒙娜丽莎勾起了达·芬奇对后母阿格琵耶娜的回忆。有一次,画家深情地向少妇倾诉了自己的身世,似乎从丽莎的身影中看到后母的形象。当讲到母亲在24岁就死去时,他的声里充满怜悯和悲痛。丽莎说:“我也是24岁,我使你想起了她”,丽莎成了阿格琵耶娜的神秘化身。因此,达·芬奇在画丽莎时,是用真诚而纯洁的情感去描绘的,他用对母亲和情人的双重情感来尽情描绘此人的肖像。不仅如此,他还把她作为一种理想,一种美的象征,作为人类世界的欢乐和光明来描绘。他要把自己的美感和体验,用画笔传达给所有的人。文艺复兴的到来使神从神坛上走下来,成为有血有肉、有情有欲的人。达·芬奇的《蒙娜丽莎》成为这一新时代的标志而载入史册。
关于《蒙娜丽莎》的一些轶事
1503-1507年达·芬奇开始绘制《蒙娜丽莎》。这幅画一直跟随在他的身边,直到他死后数年,画像由法兰西国王弗朗索瓦一世买下。此后,它一直归法国王室所有,直到1805年拿破仑将之珍藏在卢浮宫。这幅画就像一位有生命的天外来者,它的超凡魅力和奇闻轶事令人惊叹甚至难以置信。
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得到《蒙娜丽莎》后,把它挂于家训堂,命令女儿整天模仿画中的笑容。经过数年努力,公主们终于将那神秘的微笑模仿得惟妙惟肖。
拿破仑拥有《蒙娜丽莎》时,喜欢把它挂在卧室内,每日早晚要独自欣赏多次,有时竟能面对画面伫立一天半日,入迷得忘记一切。
1951年《蒙娜丽莎》到西班牙展出,西班牙元首佛朗哥亲临机场捧画,20万马德里市民化装成唐·吉诃德载歌载舞,夹道欢迎。
1954年去英国,丘吉尔首相派6架飞机300名礼仪小姐专程将《蒙娜丽莎》从巴黎接往伦敦。法国方面破例允许丘吉尔首相用手指抚摸3次,但规定手指必须反复洗刷和严格消毒。
1963年6月《蒙娜丽莎》在美国华盛顿展出,保安人员有4万余众,每个参观者要经过6道哨卡,接受各种仪器的检查。 1974年5月《蒙娜丽莎》在日本东京展出,每个参观者只准在画前站9秒钟。
每年前去卢浮宫瞻仰这幅画的人达700百万左右,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不完全统计,截止1991年底,全世界已先后有二百多部研究《蒙娜丽莎》的专著问世,其它各种出版物则汗牛充栋,数不尽数。
全世界已发现《蒙娜丽莎》的赝品二百多幅,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就收藏了4幅,她说:“我实在太喜欢《蒙娜丽莎》了,但它是一件孤品,所以只得以赝品自娱。”
1987年英国与以色列考古学家在以色列与黎巴交界的各波利市一幢具有古罗马风格的别墅内,发掘到一幅马赛克拼图,图案竟与《蒙娜丽莎》一模一样。这幅画诞生于公元四世纪,比达·芬奇生活的年代早1100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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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它情缘
自从去年我真正看到了哥儿们玩吉它,我就深深地被吉它这乐器吸引住了,看着他们弹得出神入化,动听至极,我更想练就吉它,爸爸发现了我这一兴趣,便给我买回了一把吉它.那时,我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练吉它之中,寻求最高境界.
初始,我先是练习指法——就是练好每只手指所管理的弦.教导我的表哥写出了指法谱给我,让我耐心地练熟它,提升速度,我当然是全心投入吉它的训练呢!经过一个多星期的刻苦训练,指法练习基本完成了,速度快得仿佛让人听不出弹的弦啊!接着,我要学习按和弦.哥哥教我看书本,在书中抽出和弦谱来练习,他又郑重地对我说:"要想练好和弦,一定要吃得苦,不怕疼,不少吉它爱好者就是被痛吓倒半途而废了,所以必须克服困难!"此后,我就专心致志地学习和弦这一课了.
"走到半途",我越学越辛苦,手指上似乎轻轻触动琴弦也像刀割似的,我真想过放弃吉它,但我总放不下吉它,好像它对我说:"别放弃啊!你要坚持下去,不要给别人看扁啊!"我想:"别人能做到的事,我也要做到,既然上天不许我放弃,我就要学下去!"于是,我又专心地学起来,克服一切痛楚,以惊人的毅力,坚持到底.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我掌握了按弦的技巧了,看着那深蓝的吉它,那美丽的孔子,仿佛张大那圆圆的嘴巴,唱着振奋人心的歌,是为我高唱.
一轮艰辛的日子过去,接着就要自己去提高了.此后,我和吉它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还进行了演出呢,在学校,广播电台上,尽展风彩.
我深爱的吉它,多谢你,是你让我懂得了在漫漫人生路上,虽然困难重重,但只要敢于尝试,敢于挑战,必定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吉它,我爱你.
我学书法的苦与乐
我学书法三年了,现在写得一手很棒(至少我和同龄的小朋友都这样认为)的书法。你想知道我是怎么练出来的吗?这里面有许多苦与乐。
记得我6岁的一天,妈妈带我来到海日书画学校,欣赏小朋友们的作品。那里有各种字体的书法作品,还有许多形态各异的水墨画、水粉画。我羡慕极了,很想学到这一手。于是妈妈带我去报名。
当时,老师让我试着写一下,可我连毛笔都不会拿,就像拿腊笔似的抓起了毛笔,还弄得满手都是墨,现在想起来真可笑。黄老师慢慢纠正了我的握笔姿势,接着让我试着用毛笔写一横。结果,我写出来的一横长满了“鸡皮疙瘩”。不过黄老师说我的接受能力较强,加上妈妈的再三恳求,还是收下了我。
于是我来到了教室,好多比小的小朋友都在认真地练习。我也坐下来试着在黄老师给的双勾练习纸里“描”起来。要知道当时我连涂颜色都糟糕得很,写出的“横”和“竖”当然更见不了人。黄老师看见我这么一本正经地在“描”,鼓励我说:“丁滔进步真快,看你拿笔拿得多棒!”得到表扬的我更是努力了。
但那时的我很调皮,用妈妈的话说“没有一秒钟能坐得住的”,才写不到五分钟,就开始搞小动作了。黄老师悄悄走到我身边对我说:“丁滔,你想写得跟这位小朋友一样好吗?快点练呀!”看见大家都在埋头练习,我不好意思地又拿起笔来。又过了不得五分钟,我又探头去看看邻桌的小朋友;一会儿又故意用毛笔在自己的衣裤、桌椅上乱画;一会儿又把盛墨的碟子打翻了……弄得老师不得安宁。黄老师只好一次又一次地站在我身边,把我的注意力一次又一次拉回我的书法练习上。黄老师这次批评我,下次又表扬我,既让我明白自己做得不好,又不让我失去信心,就这样,在黄老师的不断提醒和指点下,我慢慢地掌握了书法的一些窍门了,每次上课专心练习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了。
一年级的时候,刘老师知道我在学书法,就特意让我参加了学校的书法班,我也很乐意。可是,我依然很粗心很调皮,虽然悟性高,进步快,可是每次写完书法回家总是脏兮兮的。妈妈于是为我准备了一双袖套,让我上书法兴趣班时戴上,可是我不喜欢戴袖套。有一次,我和邻桌的同学玩时,他不小心把我桌面的墨洒了。因为我平时总是写得很脏,又怕遭老师骂,于是我急中生智,用衣服的袖子把墨擦干净,然后,再把妈妈为我准备好的袖套戴上。这样,我便轻而易举地过了学校老师一关。可回到家,妈妈使尽法宝,都没能把我的校服上的墨迹给洗干净,只好为我重新买来一套新校服。那次我被妈妈重重地骂了一顿,我很委曲。我不用衣服擦,被老师骂,擦了又被妈妈骂。于是我堵气不上兴趣班了,现在想来真后悔,要是徐老师能原谅我,再收我为徒就好了。
很快,我过了“正”字和“永”字关。一天,黄老师跟我和妈妈商量,希望我能用心练习,坚持两年(包括两个假期的周一到周五),会有成绩的。我有点犹豫,因为一坐就是半天、一天,好累呀!再想到寒暑假所有的自由时间都泡汤了,想打退堂鼓。妈妈告诉我书法是我国古代文化精髓,能修心养性,对我的将来很有帮助,黄老师也跟我一起憧憬着未来成功的喜悦,我最终狠下决心,选择了学下去。
这是我在黄老师家学书法的第一个暑假。我每天(周一到周五)早上七点半来到黄老师家,一写就是一整天(除了午休和午饭),妈妈下班后再来接我。听上去都有点不可思议吧。可不知怎的,当时我并不觉得很苦,或许是有个良好的氛围吧,又或许是我想着自己的作品快出炉了吧。一个暑假过去了,我不但没有耽误功课(利用周六周日和晚上做),书法还有了突飞猛进的进步。虽然我也羡慕同学们在暑假里学会了游泳、游览了祖国的名胜、尽情地上网或游戏,但我觉得还是值得,并且我渐渐爱上了书法。
当我完成了两幅作品后,总觉得差不多了,开始觉得练书法有些乏味,提不起兴趣,练习时总走神。幸亏黄老师及时发现,给我换了一种新字体——张迁碑。我突然觉得很有新鲜感,又很有挑战性,而且这种字体也适合我,笔画粗厚大气。我越写越投入,黄老师见我如此努力,便开始了一对一的教学。我也很珍惜这个机会。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黄老师的悉心教育和我自己的努力下,我获得了“墨彩杯全国少儿书画大赛”二等奖。
这就是我学书法的故事,让我懂得了只有付出才有收获,我一定会继续练下去的。
我学书法的苦与乐
我学书法三年了,现在写得一手很棒(至少我和同龄的小朋友都这样认为)的书法。你想知道我是怎么练出来的吗?这里面有许多苦与乐。
记得我6岁的一天,妈妈带我来到海日书画学校,欣赏小朋友们的作品。那里有各种字体的书法作品,还有许多形态各异的水墨画、水粉画。我羡慕极了,很想学到这一手。于是妈妈带我去报名。
当时,老师让我试着写一下,可我连毛笔都不会拿,就像拿腊笔似的抓起了毛笔,还弄得满手都是墨,现在想起来真可笑。黄老师慢慢纠正了我的握笔姿势,接着让我试着用毛笔写一横。结果,我写出来的一横长满了“鸡皮疙瘩”。不过黄老师说我的接受能力较强,加上妈妈的再三恳求,还是收下了我。
于是我来到了教室,好多比小的小朋友都在认真地练习。我也坐下来试着在黄老师给的双勾练习纸里“描”起来。要知道当时我连涂颜色都糟糕得很,写出的“横”和“竖”当然更见不了人。黄老师看见我这么一本正经地在“描”,鼓励我说:“丁滔进步真快,看你拿笔拿得多棒!”得到表扬的我更是努力了。
但那时的我很调皮,用妈妈的话说“没有一秒钟能坐得住的”,才写不到五分钟,就开始搞小动作了。黄老师悄悄走到我身边对我说:“丁滔,你想写得跟这位小朋友一样好吗?快点练呀!”看见大家都在埋头练习,我不好意思地又拿起笔来。又过了不得五分钟,我又探头去看看邻桌的小朋友;一会儿又故意用毛笔在自己的衣裤、桌椅上乱画;一会儿又把盛墨的碟子打翻了……弄得老师不得安宁。黄老师只好一次又一次地站在我身边,把我的注意力一次又一次拉回我的书法练习上。黄老师这次批评我,下次又表扬我,既让我明白自己做得不好,又不让我失去信心,就这样,在黄老师的不断提醒和指点下,我慢慢地掌握了书法的一些窍门了,每次上课专心练习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了。
一年级的时候,刘老师知道我在学书法,就特意让我参加了学校的书法班,我也很乐意。可是,我依然很粗心很调皮,虽然悟性高,进步快,可是每次写完书法回家总是脏兮兮的。妈妈于是为我准备了一双袖套,让我上书法兴趣班时戴上,可是我不喜欢戴袖套。有一次,我和邻桌的同学玩时,他不小心把我桌面的墨洒了。因为我平时总是写得很脏,又怕遭老师骂,于是我急中生智,用衣服的袖子把墨擦干净,然后,再把妈妈为我准备好的袖套戴上。这样,我便轻而易举地过了学校老师一关。可回到家,妈妈使尽法宝,都没能把我的校服上的墨迹给洗干净,只好为我重新买来一套新校服。那次我被妈妈重重地骂了一顿,我很委曲。我不用衣服擦,被老师骂,擦了又被妈妈骂。于是我堵气不上兴趣班了,现在想来真后悔,要是徐老师能原谅我,再收我为徒就好了。
很快,我过了“正”字和“永”字关。一天,黄老师跟我和妈妈商量,希望我能用心练习,坚持两年(包括两个假期的周一到周五),会有成绩的。我有点犹豫,因为一坐就是半天、一天,好累呀!再想到寒暑假所有的自由时间都泡汤了,想打退堂鼓。妈妈告诉我书法是我国古代文化精髓,能修心养性,对我的将来很有帮助,黄老师也跟我一起憧憬着未来成功的喜悦,我最终狠下决心,选择了学下去。
这是我在黄老师家学书法的第一个暑假。我每天(周一到周五)早上七点半来到黄老师家,一写就是一整天(除了午休和午饭),妈妈下班后再来接我。听上去都有点不可思议吧。可不知怎的,当时我并不觉得很苦,或许是有个良好的氛围吧,又或许是我想着自己的作品快出炉了吧。一个暑假过去了,我不但没有耽误功课(利用周六周日和晚上做),书法还有了突飞猛进的进步。虽然我也羡慕同学们在暑假里学会了游泳、游览了祖国的名胜、尽情地上网或游戏,但我觉得还是值得,并且我渐渐爱上了书法。
当我完成了两幅作品后,总觉得差不多了,开始觉得练书法有些乏味,提不起兴趣,练习时总走神。幸亏黄老师及时发现,给我换了一种新字体——张迁碑。我突然觉得很有新鲜感,又很有挑战性,而且这种字体也适合我,笔画粗厚大气。我越写越投入,黄老师见我如此努力,便开始了一对一的教学。我也很珍惜这个机会。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黄老师的悉心教育和我自己的努力下,我获得了“墨彩杯全国少儿书画大赛”二等奖。
这就是我学书法的故事,让我懂得了只有付出才有收获,我一定会继续练下去的
在我们家卧室的转折角有一个醒目的橙色南瓜。这个南瓜是我的婶婶送给奶奶,奶奶一直摆放在我的家中。这就是我喜欢的艺术品。这个南瓜直径大约是36厘米,顶端有一个大约4厘米的花把。一大片的橙色中,有一小点的绿色,整个搭配的非常协调,越看越像《灰姑娘》里的南瓜马车!
这个南瓜是陶瓷的,重约3斤。表面非常的光滑,冰冰的、硬硬的,但是能让人爱不释手,就像捧着一个聚宝盆。那深绿色的花把有点透明,给人们想象的空间,同时也增添了几分活力。一个南瓜整体被分成了10份,真是十全十美呀!这个南瓜构造较为简单,跟农民伯伯种出的南瓜样子、构造是一样的;这个南瓜不是那么的鲜艳夺目,而是一般的橙色,让人感到生机盎然、心旷神怡。这简单朴素的景色比镶着奇珍异宝的陶塑南瓜好得多它以简朴、素气而引人注目。
这个南瓜做的非常逼真,真像刚从蔓上摘下来的新鲜的南瓜!玻璃南瓜表面泛着亮光,再不开灯的情况下,把玻璃南瓜放在餐桌上,贪吃的人肯定很想冲上去咬一口。
玻璃南瓜那朴素的颜色是我感受到了劳动人民的艰辛;它的诞生是于玻璃陶艺工人那双勤劳得手分不开的。这个南瓜,为我家增添了几分姿彩。因为玻璃陶艺工人丰富的想像力,必定会有更多人得到更美的艺术享受!
幼时的我只是一个在海边拍浪逐沙的孩子,大海未曾赋予我文学的天分,缪斯未曾用她的手抚摸过我。长大后,我离开故乡的海。在城里的一家书店里,我第一次接触了那么多的书。有一次,我从琳琅满目的书柜里抽出一本诗集,上面印有泰戈尔的引言:“用你手中的钱币买下一本诗集吧,它会使你的心快活得像一只小鸟,自由地飞翔在无限的空灵之中。”仅仅是看了一眼,我便如获至宝地买下了它。从此泰戈尔领我走向了一个缤纷的世界。我迷上了诗,正如我迷恋那深沉广阔的大海一样。
我第一次发现了诗的魅力正如阳光那样灿烂。诗里走出了乐观豪放的李白、深沉忧郁的杜甫、清丽婉约的李清照……他们用风格不同的笔向我展示了世间的万物。渐渐地我又读懂了汪国真的诚挚、舒婷的细腻、闻一多的深刻;我与雪莱、普希金交朋友,领略了世界诗苑的璀璨。慢慢地,我发觉自己已离不开诗了。诗用它无形的手时时扣动我的心弦,拨出动人的琴声,令我如痴如醉。于是在课堂上,我从老师口里知道了顾城那“黑夜给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的向往;在课外我吟诵着,进入那“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的意境。我真的感到自己像泰戈尔所说的那样像一只快活的小鸟,自由自在地飞翔在无限的空灵之中。
读了许多诗,我不禁怀着一个梦想,用我的诗轻轻扣动文学殿堂的大门。每当别人嬉戏玩耍时我醉心去探究万物的美;当万家灯火熄灭时,我独自一人在灯下构筑诗行,细细的笔尖流出小鸟的歌唱、花朵的绽放、嫩草的生长……用自己的笔谱写心中的歌,与万物同欢乐。每当我把诗稿邮寄之后,等待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尽管大多数石沉大海,但一想起江国真的“失意时,就唱一首歌;烦恼时,就写一首诗。因为生活总是美丽的”这句话时,我的胸就异常地开阔起来。偶尔看到自己的文字变成了铅印的字,便激动得几夜睡不好觉。尽管无人喝彩,但我感到文学殿堂的大门正徐徐开启,缪斯女神向我微笑,我那稚嫩的诗正圆着我的文学梦。
我醉心于读诗,醉心于写诗。那一行行诗句是一只只飞翔的彩蝶,带我到美丽缤纷的大花园;那一首首诗又像是一只只萤火虫,“发出了微弱的光,但攒起来将是亮丽的光”。
永远与缪斯结缘,我无悔。
我的绘画之路
从小,我就对绘画有着特殊的情感。记得在我读幼儿园的时候,妈妈问我想学点什么,我毫不犹豫地说:“我想学画画。”于是,我与绘画结下了不解之缘。
绘画不仅给我带来了乐趣,也给我带来了好朋友似的安慰。在我开心的时候,用彩笔画下自己的喜悦;在我不开心的时候,用颜料画下自己的烦恼。绘画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绘画有着别具一格的魅力。无论是漫画、水粉画都是我非常喜欢的。尤其是漫画人物,是我一直以来酷爱的。虽然没有老师的指导,但我一直自己在努力,自己在尝试怎样把漫画人物画得更好。从开始画漫画到现在,我已经用掉了不知多少本素描本,现在翻出来看,别有一番风味,尽管以前画的不是很好,但每一副画都凝聚了我对绘画的热爱。大家都知道,日本的漫画水平是非常棒的,虽然我恨日本人,但他们的漫画水平,确实让我佩服。在家里有了电脑之后,我便在网上找一些日本的漫画,然后自己临摹下来,久而久之,自己的水平也提高了不少。不光是漫画,其他的我也非常喜欢。在小学的时候,我一直利用双休日的时间参加绘画班,还参加过好几次等级考试,一本本证书我一直珍藏着。
我的一个姐姐也十分喜欢绘画。在她房间里的白墙上,可以看到她的画——那是她在10多岁的时候,不顾她妈妈的反对,执意要在自己的墙上,画上最美的东西,她大胆、粗矿的线条深深让我体会到她对绘画的热爱,于是,我跟她有了共同话题。
此外,服装设计和家居装潢我也很喜欢。它们都给我以美的享受。我有一本素描本特别是设计服装的,有时候画了几副,就拿去给我姐姐看,让她给我提点意见。
我觉得,绘画是一样很高雅的艺术,它可以陶冶人的情操。它现在会伴随着我走下去,我相信,以后也会,绘画会伴随着我的一生。因为,我对它有独特的感情。以前,我学过电子琴、古筝、书法等等,但都没有坚持下来,惟独绘画,我坚持了将近有10年了,这份感情,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我很开心,无论在什么时候,绘画都能陪伴我。无论怎么样,我都不会放弃绘画。
漂亮的花瓶
周日,无意中发现有一伙南方人在我家附近广场上摆起卖瓷器的摊位,熙熙攘攘的人群络绎不绝,有的在休闲惬意的溜达,有的在漫无目的闲逛,有的在好奇的驻足观望,有的则饶有兴趣的细细品味和欣赏,这些人中有上了年纪的老者,有对瓷器很感兴趣的中年人士,也有不少年轻时尚的男女,我带着好奇的心理走进广场。
只见广场上摆满了类似排兵布阵的方阵,每个方阵都用不同颜色的彩色绒布包围着,里面的架子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瓷器,五颜六色非常漂亮,价格也从十几万到几十元钱不等,令人眼花缭乱。我对瓷器是个外行,也说不上来他们的种类,更不知道价位是否合理。我漫无目的的随着人流走着看着,一会儿看见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士买了一个很漂亮的瓷瓶,上面画有绿色的牡丹,一会又见一位老太太买了带盖的花罐子,说是回家既可以当摆设,又可以淹咸菜,多实用呀,还有买青花瓷瓶的,鱼缸的,瓷凳的等等,逛着逛着看着人家买得很热闹,我突然也有了购买的欲望,觉得这东西放在家里挺好看的,也很有品位的,同时能够给家里增加点文化气息,于是就有了想买的欲望。
既然有了要买的想法,下面逛的就是有目的了,但是苦于我没有瓷器方面的知识,怎么买?如何买?买什么样的?我感到很茫然,于是我一边看着别人买,听着别人怎么说,一边琢磨自己该买什么样的,由于我太贫乏这方面的知识,根本没有把握买到货真价实的好东西,只好按照我的喜好来买,买好看一点的,寓意好一点的。逛了一会儿,看到一个上面有着“玉堂富贵“字样的瓷瓶,上面有这几朵鲜红的红色牡丹,很喜庆,也挺好看的,又很有立体感,据卖家说这种瓷瓶的立体感是经过两次工艺烧出来的,挺复杂的,我用手摸了一下,质感不错,整体的造型也比较现代,而牡丹的富贵吉祥寓意也不错,于是我把它买了下来。接着又买了几个小的瓷瓶,小瓷瓶上的图案是个小娃娃的笑脸,非常可爱,她们就像三个小姐妹一样,你看她们在一起的时候,好像在窃窃私语的说着知心话,很温馨很惬意。总之,这四个漂亮的瓷瓶,我都非常喜欢,每天我都要仔细的看上几眼,体味其中的韵味,自我陶醉在其中。通过这次购买,我对瓷器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今后要多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为下次购买做好准备。自从北京奥运会召开,看到地铁专用线里青花瓷的装饰让我很震撼,原来这么传统的东西也会产生如此美轮美奂的效果,我被折服了,由此应验了那句话,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青花瓷让北京更美,让奥运更新,更让全世界的人们感受到了中国元素带给他们的吉祥和快乐!
❹ 作文《假如卖火柴的小女孩来到我身边》怎么写
这是想象性的文章,实际上也是记事的文章。所以第二点要求是叙述要具体。只有写具体了,人们读了你的文章才会感到社会主义国家的孩子真可爱,处处关心人,他们真幸福。
下面是一篇例文
❺ 观赏一艺术作品,撰写鉴赏文章1篇(1000 字左右),个人或学习小组自行确定所观赏的内容。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件艺术品能像《蒙娜丽莎》那样誉满全球,同时引来各式各样的说法和评价。我们根据瓦萨利的记载,可以确定,画中人为佛罗伦萨银行家佛朗斯柯·捷列·佐贡多的妻子丽莎。她出生于1479年,芬奇为她画像时间是1503年,正是丽莎24-27岁的时候。画中人的主要神情是“微笑”,世人称之为“神秘的微笑。”银行家佐贡多以丰厚的酬金请芬奇为夫人作画。当夫人出现在画家面前时,她身着华贵的连衣裙,梳着时髦的发式,一绺绺卷发散在双肩,身体显得丰满,眉毛齐整,两颊绯红,颈项和手臂佩带着名贵珠宝,全身充溢着纯真和天趣。
《蒙娜丽莎》是意大利著名画家达.芬奇在1503年到1507年间创作的,它代表达.芬奇的最高艺术成就,成功地塑造了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一位城市有产阶级的妇女形象。 画中人物坐姿优雅,笑容微妙,背景山水幽深茫茫,淋漓尽致地发挥了画家那奇特的烟雾状“空气透视”般的笔法。画家力图使人物的丰富内心感情和美丽的外形达到巧妙的结合,对于人像面容中眼角唇边等表露感情的关键部位,也特别着重掌握精确与含蓄的辩证关系,达到神韵之境,从而使蒙娜丽莎的微笑具有一种神秘莫测的千古奇韵,那如梦似的妩媚微笑,被不少美术史家称为“神秘的微笑”。
除了微笑之外,就此幅画来说,更重要的是表达了达.芬奇作画时的情感及所处的社会背景。 首先是微笑的神秘,有时觉得她笑得舒畅温柔,有时又显得严肃,有时像是略含哀伤,有时甚至显出讥嘲和揶揄。在一幅画中,光线的变化不能像在雕塑中产生那样大的差别。但在蒙娜丽莎的脸上,微暗的阴影时隐时现,为她的双眼与唇部披上了一层面纱。而人的笑容主要表现在眼角和嘴角上,达?芬奇却偏把这些部位画得若隐若现,没有明确的界线,因此才会有这令人捉摸不定的“神秘的微笑”。
绘画作为一种重要的艺术形式,它的主要特点表现在它是通过可以直接看见艺术形象这一点比一般的文字艺术更易于被观众接受,但它又有只能表现一个相对静止的瞬间的局限性,优秀的绘画作品善于选择人物或者事件最富有概括性和表现力的瞬间,使这固定不变的瞬间展现出可以穿越时空的美,散发永恒的魅力。达。芬奇就是敏锐地抓住蒙娜丽莎一刹那间微笑的表情描绘出她坦然的神态。你看她那轻盈的微笑,这种非人工所为的线条和韵味,让人不由的想起“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的诗句来。
达.芬奇在人文主义思想影响下,着力表现人的感情。在构图上,达?芬奇改变了以往画肖像画时采用侧面半身或截至胸部的习惯,代之以正面的胸像构图,透视点略微上升,使构图呈金字塔形,蒙娜·丽莎就显得更加端庄、稳重。在作画时,勾起了达?芬奇对生母阿尔别的回忆,似乎从丽莎的身影中看到生母的形象,丽莎成了阿尔别拉的神秘化身。因此,大师在画丽莎时,是用真诚而纯洁的情感去描绘的,他用对母亲和情人的双重情感来尽情描绘此人的肖像。不仅如此,他还把她作为一种理想,一种美的象征,作为人类世界的欢乐和光明来描绘,他要把自己的美感和体验,用画笔传达给所有的人。文艺复兴的到来使神从神坛上走下来,成为有血有肉、有情有欲的人。
达.芬奇是处于欧州文艺复兴时期,文艺复兴之前是宗教统治时代。西欧人经历了一千多年残酷蒙昧的封建统治和基督教禁欲主义的精神摧残,早已丧失了思想自由和幸福生活的权利。现实生活的一切喜怒哀乐都被视为触犯上帝的天条。所以在中世纪的画像中,圣母,耶稣也好,普通人也好,总是那样呆板,僵硬,面部毫无表情。直到文艺复兴时代的到来,一切才发生了变化,使丧失已久的笑容又回到人间,特别是回到获得解放的妇女们的脸上。那笑容里充满着新时代新人物的自信和乐观,洋溢着他们对未来,对真善美的渴望。
达.芬奇是意大利文艺复兴美术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也是整个欧洲文艺复兴运动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恩格斯在赞扬文艺复兴时代的“巨人”时列举的第一个就是他。他作为与时代休戚相关的艺术家,敏锐地感受到这一点,并天才地表现了这一点。他一扫过去肖像话上那郁郁寡欢,象幽灵一般的阴影,绘出了自由明朗的笑容。他用艺术形象向欧洲中世纪压抑人性的神学统治和禁欲主义宣布:人从禁欲主义小解放出来,它不再是徒有形质,没有七情六欲的模具,人能够向人微笑了!所以,《蒙娜丽莎》具有了强烈的时代精神,蒙娜丽莎的微笑不仅成为这幅肖像画的重要特征,而且成为文艺复兴时期女性美的典型,生动地体现了一个新时代的精神美。
《蒙娜丽莎》如亮丽的玫瑰刺破了午夜的黑暗与沉寂,过人们的心注入一缕芬芳与希望,成为画家可以放开手脚倾心颂扬真善美的象征,成为西欧人结束了漫长中世纪痛苦生活的标志,如恩格斯所说“这是人经受煎熬而取得的最伟大的进步的转折点。”这正是《蒙娜丽莎》历史意义所在。
作为世界美术史上最具知名度的一件作品,必然会有无尽的问题为后人探讨。对于《蒙娜丽莎》人们过分熟悉,很难再产生新鲜感;然而醉心于此画的人,却是每看必有新得,各中奥妙怕是只可意会了。《蒙娜丽莎》不但是卢浮宫的镇馆之宝,简直是法国人的骄傲。当年《蒙娜丽莎》曾经失窃,千万人为之痛不欲生,政府则把当日定为“国难日”;而当它失而复得时,则举国欢腾,其盛况不啻于国家重获新生。法国人莫非忘记了,《蒙娜丽莎》本不该属于他们。在蒙娜丽莎的故乡意大利,拥有无法估量的艺术宝藏;却不曾拥有《蒙娜丽莎》,不能不说是巨大遗憾。这是世界上拥有最多发烧友的一幅画,不要说艺术界,单就政界要员对她的迷恋就令人诧异:大名鼎鼎的戴高乐总统每当心绪烦躁时,必驱车前往卢浮宫欣赏《蒙娜丽莎》,出来后便满面春风,原先的烦恼荡然无存;而蓬皮杜总统则公开承认无法克制对《蒙娜丽莎》的心驰神往之情。世纪伟人邱吉尔可谓是曾经沧海了,可他晚年有幸亲抚《蒙娜丽莎》时,竟无法控制颤抖的手指;铁娘子撒切尔夫人亦对《蒙娜丽莎》情有独钟,无缘享有真迹,就收藏了4幅赝品。看到这些事实,我们会明白为何这幅画竟有如此巨大的魅力或是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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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狗的命运
巴胥臣
题记:其实,现实中哀号的不止是它自己
周日,晴。
前所未有的好天气,漫长的星辉,交织成一片,只有那冷清的月,孤单单的,无人相伴。低头走在这条远离了闹市的僻静小路上。脚下,支离破碎的斑驳树影无奈地向后退去。在这里,我也许是第一次遇见了你,在这偌大城市的一角。不由自主地扭过头来,找寻那嬉笑声的源头,恍然看到了从黑暗中逃出的你,那一双眼中,又燃起了来两簇火苗,似乎是一种乞求,那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们追了上来,石子、砖头落在地上,弹到墙上,发出几声空荡荡的回音。
你仓惶地躲闪着,乞求得到一些庇护,而我只是冷眼旁观,最后,你失望了,悲凄地嚎叫了一声,狼狈地逃了,那孩童们又开始了新的追捕。四周空荡荡地,月孤单单地,怅然若失,再也没了走下去的念头。
周二,微冷。
又冷了些,许多的店铺也都早早打烊了,月亮才露出头,略略地显出一圈圈白。前晚的一幕幕都在脑海中挥之不去,希望今晚可别再遇上。
可偏偏前面又传来了那梦寐一般的笑闹声,我连忙转过身,“吱—”身后刺耳的刹车声划落天际,惊醒了沉睡的星宿。赶快扭过头,是你,怎么又是你?惊栗地蜷伏在一辆电动车前,半天,才微睁开眼,讨好地向车主摇摇尾巴,那车主从车上蹦下来,绕着车子走了好几圈,恶狠狠地走向你,你连忙站起来,向他迎去,尾巴在皎洁的月光下摇成了一朵怒放的鲜花。
飞起一脚,来不及躲闪,已被踢到了马路中央,又是一声长长的呜咽。车主忿忿地啐了一口,骑上车子,绝尘而去,又一辆汽车横冲直撞而来,径直碾过,“呜—”一声撕心裂肺的声音使人毛骨涑然,“哈哈哈!”那在行人群中突然爆发出的大笑是那么尖锐、刺耳,惊飞了几只倒栖在树上的蝙蝠,如海水般,没过了那声哀呜。那轮月也越发的无助孤单起来……
周四,雨。
不只为什么,从此不敢在夜间行走,特别是那样的月夜。妈妈购物回来后说,这阵子总有一只狗孤魂野鬼般地四处游荡,跛着一条腿,马路上有了一滩来历不明的血迹,半夜,总会听到声声长嚎,淋浴着月光,如泣如诉。
我一下子想起,那会不会是你……
“莎莎,周六有没有空?”阿洁一手拿着电话,一手拿着一包“幸福海苔”往嘴里塞,整个人慵懒地摊在沙发上,肆无忌惮地往外扔电话费。“什么?莎莎,不会连你也抛弃我吧?!算了,拜拜!”阿洁眼睛里的光芒暗了下来,失望地放下话筒,这个周六贩贩贩怎么办?她在心里说。
阿洁,一个18岁的女孩,从小就爱吃幸福海苔,而且是原味的。她的家庭属于绝对美满的那种,爸爸是某知名公司经理,妈妈开了一家公司,收入颇丰,而阿洁从小就异常聪明,成绩优异,高考考上了北京大学。可阿洁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幸不幸福,只是隐隐约约感觉到,从他们家被旁人无形地定为模范家庭开始,幸福就不再是原味。
阿洁望着眼前一大堆的行李,平时思路清晰的大脑突然变得混乱起来。爸爸妈妈已经有三年没有好好陪过她了,周六也不例外。阿洁翻着日历,眼睛直直地盯着全家福,“他们根本不爱我,周洁,你不要再妄想了!”阿洁大大的眼睛里第一次出现了晶莹的东西,是泪吗?应该吧。
“叮铃铃!”刺耳的的电话铃声把阿洁从感伤中拉了回来。“喂,阿洁,我是妈妈,周六贩贩贩”“行行行,我知道了。我一个人拎得动。就这样了。再见!”“砰”的一声,阿洁把电话挂了。转身瞬间,阿洁的泪流了下来,她努力想听妈妈讲下去,可是她实在没有勇气!
转眼到了周六。
阿洁左右手各拎一个大包,还拖了一个行李箱。她却不觉得重,反而,心里却很沉重。到了火车站了。这是一个悲剧吧。最出人意料的是,阿洁没有带幸福海苔,她想,幸福,对她来说早已淡了,也许这一辈子她都注定不能受到幸福女神的眷顾。“阿洁!阿洁!”好像很熟悉贩贩贩是爸爸妈妈!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甚至不敢回头看,怕是又空欢喜一场,直到一只宽大和一只细洁的双手勾住了她的脖子,她才哭着叫了一声:“爸爸,妈妈!”她的泪水决堤而出,是感动的泪,更是幸福的泪。“你看,我们给你带来了什么?”“幸福海苔!”“我知道你没它不行,所以给你带来了!”阿洁紧紧捏着原味幸福海苔,大喊了一句:“谢谢!我爱你们!”直到这一刻,她才明白自己的幸福永远都是原味,永远贩贩贩
原味的幸福不是长长久久地欢聚,而是一刹那爱的洋溢。
产品名称:颜红(这个名字可真够土的,不过倒过来就是“红颜”,所以同学“红颜红颜”地叫,以至于考试时她差点把自己的名字写成了“红颜”!为了叙述方便,下文就用“红颜”这个名字写了)
生产日期:6月1日(是双子座兼儿童节。有时红颜在想,再过个几年,别人已经不过儿童节了,而她可以不停地过自己的生日兼儿童节,直到老得头发都白了,说话都说不动了,还能过儿童节,肯定很有意思!)
生产者:颜严、柳红
功能:粉碎老爸老妈的一部分金矿,同时让老爸老妈不停地制造金矿,当然,是为了让红颜过得开开心心,舒舒服服,最重要的一点,她,是他们的女儿。
产品说实话,一开始红颜真的很讨厌自己的名字,颜红颜红,昵称就是小红,这让她想到裹着红头巾,挎着竹篮的乡村妹,俗得很,抑或是那种只会叽叽喳喳的一二年级小姑娘,幼稚得很。直到有一天——其实也就是她进入中学的第一天——一个对她来说很重要的人,对着她的名字研究了半天,最终,得出一个结论——颜红,红颜也。就打那一刻起,颜红红颜真的对那个姓高名诗诗的女生感激涕零,不仅后来和她成了死党,就连毕业后也形影不离,你说奇不奇!红颜想,也许,这就叫缘分吧。
红颜在班里绝对是少她一个不少,多她一个不多的女孩,考试成绩始终是半瓶水,在认真的边缘徘徊,像大型的考试吗,到考试前夕就恶补,年级也能混个二三十名吧。还好她老爸老妈对成绩这种东西不是很重视,最多只是要求她尽力就行了。每当高诗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对她“哭诉”周六周日,暑假寒假有多少多少补习班时,就轮到红颜拍拍她肩膀,故作深沉地对她说:“唉,听天由命吧!”“唉,你不会了解我的痛的!”看着高诗诗痛苦的样子,红颜很迷茫,也许,只能暗自庆幸自己摊上了一对好爹娘吧。
说起红颜的家,真的好“老”,颜严叫柳红“老婆”,柳红叫颜严“老公”,嘿,这个红颜也不缓和缓和家里的“老气”,索性“一老再老”,配合着叫颜严“老爸”,叫柳红“老妈”。悲哀!虽然这个家“老”了一点,但这不影响红颜对他们的爱,以及老爸老妈对红颜的爱。红颜她老爸是做编剧的,老妈做作家,以红颜的理解,不管是编剧还是作家,反正都是坐在家里赚钱的呗!照道理,老爸老妈都是搞文学的人,生出来的女儿也应该是文邹邹的,可红颜就是木鱼脑袋不开窍,写出来的东西除了让座就是蛋炒饭,除了蛋炒饭就是骑自行车,总之,不堪入目!老爸颜严时常“痛心疾首”地对她说:“唉,红颜啊,在这么浓郁的家庭文学氛围的熏陶下,你怎么还是贩贩贩唉!”老爸说话总是一套一套的,弄得红颜都背出来了,每次听训都是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还好老妈不是这样,不然红颜会疯的!
产品禁忌:千万别在本产品面前说“红颜多薄命”之类的话!不然,后果就是贩贩不堪设想!
原本以为,这个世上,只有我自己相信我曾见到过阳光,这样的够了。
巨趴在我的画纸上,懒洋洋地,他说他就喜欢这样,眯缝着眼睛看着从窗口射进来的阳光。他又说,我的画纸上有一种好闻、洁净的味道——一种只属于阳光的味道。
于是,我好奇地问:“巨,你说阳光是什么颜色的?”
巨有意考我:“你猜猜。”
“是金色,金色的,对吧?”我颇为沾沾自喜,谁也不知道,我亲眼见到过这东西。
“阿金,你怎么,怎么知道的?”巨的话儿在打颤,这家伙,一兴奋就是这样。正当我准备眉飞色舞大侃一番后,巨却叹了一口气,像出自饱经风霜的老头似的。我一时语塞,又陷入了僵持,巨的叹气不是莫名其妙。
巨是一只明眼的蚂蚁,这样说来有些废话,谁知道蚂蚁会不会瞎眼呢?巨在那些巨所谓的”坏小孩“的手眼夹击下大战了七七四十九回合逃后余生。一开始,他管自己叫英雄,后来又觉得太空泛了。大概是跑到我这儿的第二个早晨,他冲我抱怨:
“上帝真不公平,为什么把蚂蚁塑造得那么小呢?你说啊,阿金,如果你没见过蚂蚁,你会认为那是一种很大的动物吗?”
“会比太阳大吗?”
我是很认真地问他。
“哪儿跟哪儿,阿金,你真是个奇怪的孩子。”巨的口气不掩失落。可怜的巨,每每陷入这个苦恼时,却要忍不住幻想一下,可是他却永远不知道太阳有多大。
我想说,巨,你的愿望永远不可能实现,却不忍心巨在我看不见的情况下暗自伤心。“我的愿望是看到阳光。”我相信我的声音没有一丝波澜,半晌,我在心里又补充说,”我一定会看到阳光的。”
空气中飘浮着巨忧愁的苦笑,还有凝滞的,带有同病相怜的目光吧。也许,瞎子的眼睛是瞎了,可是心却是明亮的。
我一直忘我地画着阳光,在那个窗台边。一片嘈杂声惊扰了我的安静,巨说的坏小孩们来了。不过,我不觉得他们是坏小孩,能看到阳光的都是好孩子——阳光是多么美好的事物啊。
马上有人问我:“你在干什么啊?”
我笑笑,刚想拿起画笔,却不知被他们中间的谁拿走了。巨说,那支画笔能画出阳光般的颜色,怪不得我握着它觉得暖暖的呢。
“我在画阳光!”
我嘴角的弧度骄傲地保持着,有人一下子“哈”了出来。接着,一阵冷笑,不知是谁,抓着我的手,在上面放了什么东西。
啊——巨,它一定是被发现了,它费劲地在我手心里翻滚,喉咙里发出难受的咳嗽。是啊,如果他长到比太阳还要大,就不用被欺负了。
“哎,小瞎子,这就是阳光”
戏谑的口气,一个男孩的声音。可怜的巨在我手心里咒骂着他,也许是因为盲孩的缘故吧,我竟能和一只蚂蚁正常沟通。过了一会儿,他们大概是走了。哎,明眼的孩子总是这样,不过,我依然相信他们是美好的孩子,没有坏心眼。
谁知,一切迅疾令我无法想象,包括那如雪纷纷的碎纸。
那天的巨不知为了什么事,像是已经变成了比太阳还要大的生灵。“阿金……这是你画的吗?”巨的话儿又打颤了。
呵——笨笨的巨,当然是我画的喽,谁会教我这小瞎子画阳光啊?
“你画得真像耶”这是巨的感叹吗?我正感觉他跨过我手臂上的绒毛,好像是隔着千山万水,步子磕磕绊绊,前一步还没站稳,后一步就迈出去了。巨在激动我画得好吗?
“这真的是你画的吗?”
巨的声音一次次在我耳边回旋,拉长又截短,我竟被弄得不真实起来,舔了一下发干的嘴唇,不知道说什么好。不等我思索,那群孩子像是风风火火地进来了。一个孩子立马叫起来:“快看,阳光跑到他的纸上去了。”声音未落,又被另一个声音抵住了:“笨蛋,这不是阳光。”听得出,他就是那个曾嘲弄过我的男生。
男生的脚步威胁着我的神经,无法预料,他几秒钟之后将会有怎样的举动。我下意识地压住我的画纸,嘴唇紧闭,可——天有不测风云,顷刻,那团压在我臂弯下暖暖的东西不见了。是谁?是哪双手把他拿走了?我的呼吸急促起来,且不均匀。
“不好,阿金!”是巨在一旁惊叫。
顿时,“刺啦刺啦”的声音划破了空气,轻轻悠悠地,或许是零碎的小块儿,有几片划破了我原本淡定寂静的脸。
窗外分明有那种叫阳光的东西射进来。巨,你在哪儿?巨,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巨,你告诉我,是我的阳光碎了吗?
那群坏蛋终于走了。巨傍着我冰冷的指尖一言不发。在那时,我觉得我整个人都被撕碎了,化作精巧的蝶,空灵而又凄伤地拍着翅膀。
“阿金——”巨艰难地叫出了声。
我的泪落下来,会打湿那些静静飞落的碎片吧。忽然地,泪水仿佛淡却了在眼前横旦的黑色,我能看到,我的泪融化在阳光里,也有阳光的温度。
“巨,你知道我唯一认识的是什么颜色吗?”
我苦笑着:“是黑色,黑色侵占了我的世界。”
“不是啊,阿金,你不是知道阳光的颜色吗?是金色,难道你忘了?金色是你的名字!”
巨的口气像极力辩解什么。
……
泪竭,梦却醒了。
一个梦,一个梦吗?回答我的只有阳光——真实的阳光从窗口射进来,还有一张被口水弄湿的画纸。
我冲着阳光微笑,尽管谁都不知道,巨和阿金在另一个世界与它邂逅。
只是,那个只属于阿金的梦,却被揉碎了。
有时候,糖吃起来,未必是甜的!
——题记
家——无奈
她是家中的长女,因为父母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没有消退,从而导致她家已是拥有六姐妹的严重性超生家庭,面临着她母亲那带着落后思想而每日增大的肚皮,她的思想里只有——那个是男生。
她家并不贫穷,住着商品房,但因为超生的原因,付出天价般的罚款……她父母卖车又卖房,落迫到要去每月对于他们已是沉重负担的600元仅有40平方的出租房。生活的压力,加剧了她父母对于金钱的需求量,不用的尽量不买,能省的尽量节俭。无疑,她父母的决定,会落在她作为长女的身上……
校——等待
学生会主要干部,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的她,深受同学和老师的喜爱。她节俭,使她成为了学校的环保大使;她勤奋,使她的名字总能出现在光荣榜前列;她热心,使她的人缘好,与同学相处融洽。她喜欢学校的生活方式,轻松。但她却总是在最放松的时候,想起家中母亲能否独自照顾好她的妹妹,想着立足在社会上的父亲能否安全工作,顺利回家。
常常想起这些,使她脸上常常浮起的,不是学校中的快乐,而是忧心忡忡。同学们看见平时的开心果不再有以前的笑声,老师们看见平时的好问女不再有以前的辫子,便都想问问是什么事困扰着她,而她,家中迫使她不能说出实话,学校里的一切,她的思想控制着她说不想被污染,然而她,选择用苦笑来面对着那些全因出于关心她的老师和同学们的问候,长大就好,她经常说这句话,或许,那是真的吧……
家——逼迫
果真,那些不好的一切,都在同一时间降临在她身上了。
放学后的她,看见父亲额头上的皱纹,像似乎一日之内增加了许多,而母亲那曾经对每日充满憧憬的眼睛,换做了浮肿而又通红。原来,父母亲为了她的学业问题,争吵的许久,可最终的结果,不意外,就是让她退学。
她没有哭,也没有说话,只是走近她那她最亲爱的母亲前,拥抱的,她母亲眼眶中的眼泪,像泉水般涌出……
校——离开
第二天,同学们照样像往常那样早早起床去到课室进行早读,也像往常那样书声朗朗,只是,课室的一角里的一个座位空了出来而已……过了早读后,同学们也便知道了她退学了,但没有人知道是怎么的一回事,各种说法也在一时之间传出,生病,出国,移民,休学……唯一就是没有说她是被生活逼的。
一年后的她,回到了学校,那些昔日曾经同窗的伙伴,已经上了初三,她今次回来学校,背后背着一个小孩,是个男孩,而她手上拿着一大袋东西,看见了以前的同学,也便打开了那个被刺眼的阳光照的别样通红的袋子,拿出一个印有喜字包装袋的糖果,放在我们的手上,每个人都有。她说,她妈妈开始工作了,爸爸也当上了馆长,很快她就可以重新上学了,而这颗糖,是因为弟弟满月才派的。我想她等这颗糖,也等了很多年了吧,可糖迟迟不来,导致她的肩上,多了一个不应该是她所承担的负担。真的可以吗,真的可以重新上学吗?还是,那只是个寄托在远方的一个愿望……
我打开手,看了看她那颜脸上所忽隐忽现的辛苦,我拆开糖的包装袋,把那颗红色的糖放入口中,为什么,我吃不出甜味……
一块橡皮
一块橡皮,它静静地、静静地躺在我的书桌上。我刚刚用它的一角擦掉了本子上铅笔描绘的图画。它不再干净了,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黑色的一角就像它张大的嘴巴,它在向我无声地哭诉。这不禁令我想起了豆——一个曾经是我童年时的伙伴,她也曾这样向我哭泣过。
豆以前就住在我家隔壁,我们从小就认识,我们两家的阳台只隔了一米多远。早上,谁先起来,跑到阳台的窗户前,向对面大喊一声:“懒猪起床啦!”就能看到另一个穿着睡衣揉着眼睛光着脚丫“啪嗒啪嗒”地跑过来含糊不清地嘟嚷上几句,然后上学路上互相交流着夜晚如何与周公相会,再一边吃吃地笑。
我和豆不在同一个班,但我们的感情却从来没有因此而淡薄,每天我们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一起写作业,有时还一起吃饭,无论是亲人还是同学都说我们形影不离像连体姐妹。
豆很爱笑,她笑起来时嘴角边会有两个可爱的酒窝,和她在一起,我也会被她灿烂的笑容所感染,情不自禁地挂上笑脸。
只是我们幼小的心灵却又都是那样敏感脆弱,禁不住风雨的折磨。
那天早晨,我们还有说有笑地一同去上学。傍晚,豆在我家,和我一起写作业,那时我们还用铅笔,橡皮是必不可少的。几天前我刚刚央求妈妈给我买了一块淡黄色的橡皮,橡皮中间有一部分是镂空的,中间装了一个小铃铛擦作业本上的字时,“叮当叮当”的声响很是引人注目。豆常常拿起我的橡皮赞叹,羡慕:“好好看的橡皮!嗯,又很好玩,我也让我妈帮我买。”
可是这天我打开笔袋准备取出橡皮,谁料翻了好几遍就是看不到那抹黄色的影子,正巧豆拿起自己的橡皮。我想再找吧,把作业先写完。将豆的橡皮拿在手上,我突然觉得很是熟悉,那也是中间装有铃铛的淡黄色橡皮,我翻来覆去地看,越看越像我丢失的那块。
我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了一个奇怪的想法:“就是豆偷了我的橡皮!”没错,应该就是她!不喑世事的我一口咬定就是豆拿走了我的橡皮。
“豆,你是不是拿了我的橡皮!”我用生硬的语气问她。她抬起头,眨着大眼睛,满脸疑惑地看着我:“什么?这是我妈妈帮我刚买的呀。”
我的无名火一下子冒了出来:“我一直和你在一起写作业,那我的橡皮哪儿去了?”
豆怯怯地说:“我,我真不知道,我只是看你的橡皮好看,才让妈妈买了一块给我,我没有拿你的橡皮,……没有……没有!”豆急了,竟大声地哭了起来。妈妈正在炒菜,闻声跑过来,我指着豆对妈妈不满地说:“豆拿了我的橡皮,她不承认!”妈妈叫来了豆的家长。
豆的妈妈说,那橡皮是她买给豆的。可当时脾气暴躁,心眼又小的我怎容解释?我不依地哭闹起来:“反正就是她拿了我的橡皮,就是她嘛!还我橡皮,快还我橡皮!”
豆被她妈妈带走了,走之前,她回头望了我一眼,嘴巴张了张,似乎想说些什么,但终究没有说出口。豆哭得很厉害,满脸满手的泪水。
好几天过去了,我每次看到豆,依旧是气鼓鼓的样子,有时碰面,我都侧身走开,理都不理豆。
又过了几天,我的气消了些,同学帮我在桌缝里找到了我的橡皮,我才知道自己错怪了豆。
那快橡皮脏脏的,就像那时流着泪委屈的豆,满脸的泪痕。
只是年少的我们又是多么倔强,为了面子,我不愿再向豆道歉。我知道我们不可能再回到从前,和以前那样和好如初了。
长大了一些,感到自己是那么不可理喻,然而豆却搬家了,我和她也失去了联系,我再也找不到向她道歉的机会了。
如今,再一次看到这样的一块橡皮,我不禁想起了那个曾经是我的好伙伴的女孩——豆。
懒惰的朝阳还未露出惺忪的睡眼,整个城市处于昏睡之中。惟有城郊的菜场,渐渐苏醒……
老王斜倚床沿,叼着劣质香烟,眉头紧蹙,叹息不止。寂寞的烟雾萦绕周身,仿佛多年的老友般安抚着他。地上掉落的烟蒂,还为熄灭。
“这月底,儿子要带多少钱去?”
“大概500吧。”
“怎么这么多?”
“我也问过他,他还气愤着呢,说老师说除去生活费,还得另外交200,至于是交的什么费老师就不告诉了。”
老王不语,眉头又往里深了一层。这些日子,生意不见起色,一直亏本,管委会来催房租,儿子学校又要交钱,还有自己腰部一直犯病,这可怎么办?
他颤颤巍巍地从抽屉里层摸出一直舍不得拿出来的钱,一遍,二遍,三遍地数着,哎,再数也只能是这么多啊。他摸了摸口袋,里边只有30块钱。
老伴也摸摸荷包,拿出了唯一的一点钱给了老王,总算凑够了。
老王望望窗外,朝阳终于睁开了惺忪的睡眼。她温暖的光泽洒向城市的各个角落,却惟独遗忘了菜场。菜场里永远那么潮湿,那么阴暗。
老王点亮了昏暗的白炽灯,开始一天的忙碌。老伴在一旁打下手。生火,洗菜,放调料……一切具备,只欠顾客。
可是却迟迟不见有人朝自己的摊点瞥一眼。老王越来越绝望。
“老王啊,咱店这墙都破得不成样子了——对了,自来水管也破了,管委会怎么还不来修啊,你到底跟他们说了没啊?”
“我说了,可他们说,要修就得自己掏钱,否则,你就搬出去,我这还有别人会来!”
“他们这些人就会欺负我们穷人!哼,前几天,小李的水管也破了,人家还没开口,那些管委会的就屁颠屁颠地跑去给修好了,还不是因为人家小李后面有个当官的亲戚!”
“嘿,没办法啊,咱们没钱没势。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把儿子抚养成人,等儿子考出去后,咱们的重担也算放下了。”
“是啊,你一定得督促儿子好好学习,免得他以后沦落成我们这样。”
嗯。老王点燃一枝香烟,佝偻着坐在板凳上,他望望外面的阳光,内心顿生希望。一切都会好的,老王想。
伊晓云很疲惫地将一大箱书拖上楼,手痛得发胀,她一路安慰着自己,现在总算能解脱了,用不着天天看着父母吵架,用不着天天听到碗筷咣当咣当被暴怒的父亲摔在地上的声音,即使再无助,又怎么样,不是都习惯了吗?
以为我会哭吗?伊晓云甩下周围人们同情的目光,很随意地甩甩刘海,脸上甚至浮上了一丝微笑,伊晓云,她真的很坚强,而且倔强。
这个新家打理得很精致,就好像是一间伊晓云做梦时无数次幻想过的房子。她打扮得很时尚,也很得体,一袭黑色印花的连衣裙,衬得她白晰高挑,
牵着儿子的手站在门口,父亲也笑眯眯地立于一旁,伊晓云讷讷地站着,她像个多余的人。
“晓云,过来,进来呀!”声音软软的。
“晓云,干什么呢?妈妈在叫你呢!”父亲冲着她说,“哼,妈妈,我只有一个妈妈,她是我什么人?”伊晓云愤愤地想。
“晓云!”她又亲切地叫着,跨出门拿过晓云手中的箱子,不由自主地伊晓云跟了进来,在父亲和弟弟间坐下。一下午的时间,连同晚餐,就这样不知不觉地过去了。
晚上,她带晓云进了一个漂亮小巧的房间,絮絮叨叨地讲着,只是晓云闷闷的,侧着脸,躺在床上,连一个笑容也不给。
第二天,迷迷糊糊地醒来时,感到浑身滚烫,啊,又发烧了!晓云心里一惊,这才发现她也坐在床沿,更是一脸的惊慌失措,“完了,完了。”晓云的心“咚咚”直跳,不安地转了个身,“妈妈,你别坐在那了,再不走,我上学要迟到了。”她那宝贝儿子大声地喊着,“快走吧!我……呀,上学?!这怎么办呢?”想着,硬撑着,要起床,被她一把按住了,“爸爸上班了,你发烧了。”又听她转头喊道:“乖,今天自己去上学,妈妈要送你姐姐去医院。路上小心些。”
“晓云,妈妈先替你去倒杯水。”又是妈妈,不知不觉,泪水溢满了眼眶,晓云轻轻地拭去了,脸上浮现了一丝笑容。
哦,这是含泪的微笑,完美的眼泪。
—闯入魔法城堡
我叫丽莎,是四个人中最小的。老三叫丽可,(是朱艺茹)。老二叫丽珊,(是廉开伟)。老大叫丽娜,(是杨淑丹)。
我们四人是姐妹,住在同一个家里,都有音乐天分。称呼一般都喊名字叫人,就叫姐姐或妹妹。
“喂!妹妹们,快一点,晚会就要迟到了!”丽娜说。
“好了我们准备好了”我说。“出发吧!”丽娜说。
“let'sgo!”。
我们登上舞台,我弹起钢琴,丽娜唱起歌,丽珊弹起吉他,丽可敲起鼓。
台下的人又唱又笑。我看在台下这群人中有一位身穿黑色衣服的女巫,她鬼鬼崇崇,不知在搞什么鬼。我收回心思,弹完曲字。我们一鞠躬,转眼下台。
“姐姐们!嘘,看见那个女巫了吗!”
我指着那个女巫问。
“我看见了,她鬼鬼崇崇地干什么?”丽珊说。
“要不要跟踪她?”丽可说。
“过去看看!”丽娜说......
我们悄悄地跟了过去,只见她转身捡了一个东西就跑了,我们紧追不舍,她钻进了一扇门里,我们也跟着进去,里面有一些田鼠,坏鸟,这些都是她变的。
原来,这里就是魔法城堡,她一拍手,整个房间变得金光灿烂。
她真坏她,把所有的人都变成了动物,还有,魔法城堡的王后变得很好可爱,她变成了一只小白兔,丽可把她装进口袋,没想到我们被女巫发现了,她念着咒语,我们眼前一闪,就进了一个白色的世界。
这里一片洁白,有点凉,我们四人紧紧地挨在一起,手拉手。走啊走,这里什么东西也没有,也没有出口。突然,从我们面前闪过一双眼睛,“哈哈哈哈,你们逃不掉了!”只听一个鬼叫声。
“完了,快跑!丽娜说。于是,我们跑进一个黑洞洞的地方......
❼ 关于达芬奇
莱昂纳多·达·芬奇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第一位画家,也是整个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之一。他是一位思想深邃、学识渊博、多才多艺的艺术大师、科学巨匠、文艺理论家、大哲学家、诗人、音乐家、工程师和发明家。他在几乎每个领域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后代的学者称他是"文艺复兴时代最完美的代表",是"第一流的学者",是一位"旷世奇才"。所有的,以及更多的赞誉他都当之无愧。
达·芬奇于1452年生于佛罗伦萨郊区芬奇镇,1519年5月2日卒于法国昂布瓦斯附近。
达·芬奇15岁开始在画家A.del韦罗基奥(AndreadelVerrocchio;1435~1488;意大利雕刻家,画家)的作坊学艺。1472年入画家行会。15世纪70年代中期个人绘画风格逐渐成熟。1482~1499年居留法国,除为米兰公爵服务外,还从事其它艺术和科学活动。这期间他的绘画作品不多,但《岩间圣母》、《最后的晚餐》则是他的代表作。1500年出游曼图亚和威尼斯等地。1506年回到佛罗伦萨,创作《圣母子与圣安娜》和《蒙娜丽莎》,还着手为市政厅绘制壁画。1507年再去米兰,并服务于法国宫廷。1513年移居罗马,1516年又到法国,最后定居昂布瓦斯。晚年极少作画,潜心科学研究,死后留下大量笔记手稿,内容从物理、数学到生物解剖,几乎无所不包。
达·芬奇他一生完成的绘画作品并不多,但件件都是不朽之作。其作品具有明显的个人风格,并善于将艺术创作和科学探讨结合起来,这在世界美术史上是独一无二的。学术界一般将其创作活动分为早期和盛期两个阶段。
当他在韦罗基奥的作坊学艺时,就表现出非凡的绘画天才。约1470年他在协助韦罗基奥绘制《基督受洗》时,虽然只画了一位站在基督身旁的天使,但其神态、表情和柔和的色调,已明显地超过了韦罗基奥。现存他最早的作品《受胎告知》,虽没有创新,而背景山水的描绘却已注意到了空气氛围的表现。这表明他一开始就致力于解决写实与典型加工的辩证关系。稍后创作的《吉内夫拉·德本奇像》,一反15世纪艺术追求线条分明的传统,以逆光夕照的色调渲染他所倡导的透视效果。1481年创作的《博士来拜》(又译《三王来拜》),是标志其艺术风格达到成熟期的作品。该画虽由于他动身去米兰而没有完成,但从原稿上可以看出其构图和形象塑造所显示的艺术创新,大大超越了他的老师和同辈:由圣母婴孩和三位博士所形成的三角形稳定构图,按精确的透视法画的建筑遗迹和奔腾飞跃的马群等背景,说明他已不再从叙事的角度简单地罗列有关人物,而是对传统的题材进行彻底的改造。他所采用的色调幽暗的画法,使人物形象从阴影中突出,突破了传统绘画明晰透露的特点,预示着文艺复兴的到来。
1482年达·芬奇来到米兰,应圣弗朗切斯科教堂的邀请绘制祭坛画《岩间圣母》。这幅现藏于巴黎的作品,虽仍然是传统题材,但人物形象的塑造和岩窟幽深的刻画及山岩间花草逼真的描绘,证明他使用的烟雾状笔法已使其在传真写实和艺术加工方面达到了新的水平。《最后的晚餐》是他在这一时期创作中最负盛名之作。这幅表现基督被捕前和门徒最后会餐诀别场面的湿壁画,绘制在米兰圣玛丽亚·德拉格拉齐耶修道院饭厅。巧妙的构图和独具匠心的经营布局,使画面上的厅堂与生活中的饭厅建筑结构紧密联结在一起,使观者感觉画中的情景似乎就发生在眼前。在人物布局上,一反平列于饭桌的形式,将基督独立于画面中央,其它门徒通过各自不同的手势、表情,分别表现出惊恐、愤怒、怀疑、剖白和慌张的情绪。这种典型性格的描绘,突出了绘画的主题,它与构图的统一效果互为补充,堪称美术史上最完美的典范之作。1500年达·芬奇回到佛罗伦萨,随着共和制度的恢复,文化气氛一度活跃,画坛上也先后出现了米开朗琪罗(Michelangelo,1475~1564;意大利文艺复兴时代雕刻家,画家,建筑师)、拉斐尔(Raphael,1483~1520;意大利画家,以画宗教画着称于世)等杰出人物。他向市民展出的一幅经过精心构思的《圣母子与圣安娜》,立即引起轰动,其构图原理和画法对艺术界有极大影响,米开朗琪罗和拉斐尔等人也从中得到启发。
1503年,达·芬奇为市政厅大会议厅绘制壁画(因再次去米兰而始终未完成)。在这期间,他创作了《蒙娜丽莎》和《圣母子与圣安娜》。这是两幅他极为珍爱的作品,始终带在身边,晚年移居法国也不离左右,最后遗存巴黎。
在达·芬奇的艺术遗产中,大量的素描习作也颇值得重视,这些素描和他的正式作品一样,同样达到了极高的水平,被誉为素描艺术的典范。其特点是:观察入微,线条刚柔相济,尤善于利用疏密程度不同的斜线,表现光影的微妙变化,他的每一件作品都以素描作基础。其艺术理论散见于他的5000多件笔记和未完稿的《画论》中,也是文艺复兴时代理论研究的重大成果。
达·芬奇的现实主义艺术成就,奠基于他对众多自然学科领域的研究。他以博学多才着称,在数学、力学、光学、解剖学、植物学、动物学、人体生物学、天文学、地质学、气象学以及机械设计、建筑工程、水利工程等方面都有不少创见和发明。他用深刻的观察和敏捷的思考以及熟练的数学、工程知识丰富了几乎所有知识领域。他随身带的笔记手稿已发现有7000多页,可惜没有完整的著作发表,因此许多先进的思想和天才的预见,当时未能发挥作用。例如,他曾用虚速度的原理来解释静力学的基本问题。他还结合绘画研究过光影、明暗、色彩和各种透视现象,指出黑白不是真正的颜色。他设想光的传播如同投石击水引起的水波和空气中的声波一样,也由中心向外传播。他作过针孔成像实验,并以光线的直进加以阐明。他还曾研究过人的眼球,设计光学仪器。
他是一位真正的推动历史进步的人。
1 蒙娜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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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自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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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最后的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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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有谁知道LISA.LISA丽莎的衣服,款式都有哪些
作为追求时尚的白领,太简单了。LISA.LISA的款式有——毛衣、连衣裙、短裙、女裤、上衣、T恤、短外套、大衣、棉服以及皮草等。
❾ 蒙娜丽莎和达芬奇的故事,是知道啊
蒙娜丽莎的名字因达·芬奇一幅肖像画而家喻户晓,Mona是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语对“夫人”的简称和尊称,所以直译过来,《蒙娜丽莎》这幅肖像画的名字应该是《丽莎夫人》。人们根据瓦萨里的记载大致可以确定,画中人为佛罗伦萨银行家弗朗西斯科·杰列·乔贡多的妻子丽莎夫人。她出生于1479年,达·芬奇为她画像时间是1503年,正是她24—27岁的时候。
为了让蒙娜丽莎微笑,画家动用了充满智慧的脑袋,给她讲精彩、愉快的故事,请琴师和艺人为她表演,让这位神态矜持、表情淡漠的少妇保持住珍贵的微笑。蒙娜丽莎坐定后把一只手放在另一只手上。画家注意到夫人裸露的颈项和丰腴的双手被金银珠宝所占有,就对她说:“如果夫人不反对的话,我想描绘不加任何装饰的颈项和手臂,这是属于您最纯真的美。”于是,蒙娜丽莎摘下所有饰物。使后人看到的是一位毫无修饰、情趣天然的少妇。
❿ 意大利文艺复兴三杰及其作品分析
文艺复兴时期的美术作品意大利是人文主义文学的发源地,但丁、彼特拉克、薄伽丘是文艺复兴的先驱者,被称为“文艺复兴三颗巨星”,也称为“文坛三杰”(文艺复兴前三杰)。
但丁· 阿利吉耶利(意大利文:Dante Alighieri,1265年-1321年9月14日),现代意大利语的奠基者,欧洲文艺复兴时代的开拓人物之一,以长诗《神曲》留名后世。恩格斯评价说:“封建的中世纪的终结和现代资本主义纪元的开端,是以一位大人物为标志的,这位人物就是意大利人但丁,他是中世纪的最后一位诗人,同时又是新时代的最初一位诗人”。
生平
但丁出生在意大利的佛罗伦萨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生于1265年,出生日期不清,按他自己在诗中的说法“生在双子座下”,应该是 5月下旬或 6月上旬。5 岁时生母去世,父亲续弦,后母为他生了两个弟弟、一个妹妹。 但丁的生平记录很少,但写作的人很多,有许多并不可靠,他可能并没有受过正式教育(也有人说他在波隆那及巴黎等地念书),从许多有名的朋友兼教师那里学习不少东西,包括拉丁语、普罗旺斯语和音乐,年轻时可能做过骑士,参加过几次战争,33岁时就已经结婚,他妻子为他生了6个孩子,只有4个(3男1女)存活。 但他真正爱的是一个 8岁的小女孩,姓名是贝蕾雅妮彩。 佛罗伦萨但丁博物馆门外的但丁雕像..当时佛罗伦萨政界分为两派,一派是效忠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齐伯林派,另一派是效忠教皇的盖尔非派,1266年后,由于教皇势力强盛,盖尔非派取得胜利,将齐伯林派放逐。盖尔非派掌权后1294年当选的教皇卜尼法斯八世想控制佛罗伦萨,一部分富裕市民希望城市的独立,不愿意受制于教皇,分化成“白党”,另一部分没落户,希望借助教皇的势力翻身,成为“黑党”。两派重新争斗,但丁的家族原来属于盖尔非派,但丁热烈主张独立自由,因此成为白党的中坚,并被选为最高权利机关执行委员会的六位委员之一。 1301年教皇特派法国国王的兄弟瓦鲁瓦的卡罗(Carlo di Valois)去佛罗伦萨“调节和平”,白党怀疑此行另有目的,派出以但丁为团长的代表团去说服教皇收回成命,但没有结果,果然卡罗到佛罗伦萨后立即组织黑党屠杀反对派,控制佛罗伦萨,并宣布放逐但丁,一但他回城,任何佛罗伦萨士兵都可以处决烧死他,从此但丁再也没有能回到家乡。 1308年卢森堡的亨利七世当选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预备入侵佛罗伦萨,但丁给他写信,指点需要进攻的地点,因此白党也开始痛恨但丁。1313年亨利去世,但丁的希望落空。 1315年,佛罗伦萨被军人掌权,宣布如果但丁肯付罚金,并于头上撒灰,颈下挂刀,游街一周就可免罪返国。但丁回信说:“这种方法不是我返国的路!要是损害了我但丁的名誉,那么我决不再踏上佛罗伦萨的土地!难道我在别处就不能享受日月星辰的光明吗?难道我不向佛罗伦萨市民卑躬屈膝,我就不能接触宝贵的真理吗?可以确定的是,我不愁没有面包吃!” 但丁在被放逐时,曾在几个意大利城市居住,有的记载他曾去过巴黎,他以著作排遣其乡愁,并将一生中的恩人仇人都写入他的名作《神曲》中,对教皇揶揄嘲笑,他将自己一生单相思的恋人,一个叫贝亚德的,25岁就去世的美女,安排到天堂的最高境界。 但丁于1321年客死他乡,在意大利东北部腊万纳去世。
轶事
1. 一次,但丁出席威尼斯执政官举行的宴会。听差捧给意大利各城邦使节的都是一条条肥大的煎鱼,给但丁的却是很小很小的鱼。 但丁没有表示抗议,也没有吃鱼。他用手把盘子里的小鱼一条条拿起来,凑近自己的耳朵听,好像听见了什么,然后再逐一放回盘子里。 执政官见状,很奇怪,问他在做什么。 但丁大声说道:"几年前,我的一位朋友逝世,举行的是海葬,不知他的遗体是否已埋入海底,我就挨个问这些小鱼,看它们知不知道情况。" 执政官问:"小鱼说些什么?"。 但丁说:"它们对我说,它们都还很幼小,不知道过去的事情,让我向同桌的大鱼们打听一下。" 执政官听后哈哈大笑起来,吩咐听差马上给但丁端一条最大的煎鱼来。 2. 但丁年轻的时候,喜欢在他的家乡翡冷翠(佛罗伦萨)的广场上仰天枯坐。尤其是在仲夏之夜,他常常伴着满天的星斗坐到天明。这个孤独的青年诗人有着十分惊人的记忆力。一天晚上,有个陌生人径直向但丁走去,躬下身说道:“久仰您的诗名,知道您是翡冷翠的骄傲。在下承诺回答一个问题,但苦于自己学识浅薄,无法解答,特请先生襄助。我要回答的问题是:世上最好吃的东西是什么?“鸡蛋。”但丁脱口而出说。那人点点头走了。几年之后的某一天,但丁仍然坐在那个广场上仰望星空,还是那个陌生人走上前去,继续数年前的对话:“那么,如何烹调呢?”但丁看了来人一眼,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放一点盐。”[1]
著名作品
爱情诗歌《新生》 哲学诗歌《宴会》 抒情诗《诗句集》 长诗《神曲》 拉丁文文章《俗语论》 政论文《王国论》 拉丁文诗歌《牧歌》 但丁的被收集的《书信集》 但丁的作品基本上是以意大利托斯卡纳方言写作的,对形成现代意大利语言以托斯卡纳方言为基础起了相当大的作用,因为除了拉丁语作品外,古代意大利作品只有但丁是最早使用活的语言写作,他的作品对意大利文学语言的形成起了相当大作用,所以也是对文艺复兴运动起了先行者的作用。
编辑本段彼特拉克
佩特拉克
弗朗西斯克·彼特拉克(意大利文:Francesco Petrarch,1304年7月20日 - 1374年7月19日)是意大利早期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诗人、学者,人文主义的奠基者,早期资产阶级的艺术和道德观的建立与他是分不开的。
生平
1304年7月20日生于阿雷佐城,1374年7月19日卒于阿尔夸。父亲是佛罗伦萨的望族、律师。他自幼随父亲流亡法国,后攻读法学。父亲逝世后专心从事文学活动,并周游欧洲各国。他还当过神甫,有机会出入教会、宫廷,观察生活,追求知识,提出以”人的思想”代替”神的思想”,被称为”人文主义之父”。 彼特拉克的父亲原是佛罗伦萨的一个律师,因与黑党领袖不和,于1302年被逐出城,迁居到阿雷佐。1304年7月20日,彼特拉克就在这里出生。以后又经过几次搬迁,在1312年他们家迁到法国南部的阿维农,当时的教廷就在那里。因此彼特拉克与教皇等上层分子都有密切联系。这种情况既关系到他的成长,也有助于他以后的人文主义活动。 彼特拉克少年时就喜爱文学、修辞,对古典作品尤其感兴趣,古罗马维吉尔的诗歌、西塞罗的讲演都强烈地吸引着他。但他父亲却要他成为一个法学家。因此,从1316年起,他先后在法国的蒙得玻利和意大利的波伦亚学习法律。1320年父亲去世,他便放弃了法学,自由地发展自己的爱好。同年他回到阿维农,担任一个次要的教职。1330—1347年,他一直在红衣主教万尼·科伦那手下任职。 在教会里的工作并不忙,这就使他一面参与教廷的一些政治、外交活动,一面不倦地学习文学、创作诗歌。作为诗人,彼特拉克的名声很快传开。1340年,巴黎和罗马争相邀请他去接受桂冠。结果他决定去罗马。1341年4月8日,他在罗马的卡匹托利山上接受了“桂冠诗人”的称号。 1374年7月19日,彼特拉克在一个叫阿克瓦的小村里去世。当人们发现他的遗体时,他的头还埋在维吉尔的手稿中。
作品
彼特拉克是文艺复兴时期用人文主义观点研究古典文化的最早代表。他广泛搜集希腊、罗马的古籍抄本,并且敢于突破中世纪的神学观念,用新时代的眼光,把人和现实生活放在中心位置,诠释古典著作。他对古典文化的研究,对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和本人的创作,都发生了影响。 彼特拉克用拉丁语写了许多诗歌、散文。这些作品歌颂人的高贵和智慧,宣传人可以追求尘世幸福,享受荣誉的权利,并向中世纪宣扬的神权说和禁欲主义提出挑战。他还认为,人的高贵并不决定于出身,而是决定于人的行为。著名的叙事诗《阿非利加》(写作始于1338年或1339年,但未完成)描写古罗马统帅西皮奥战胜汉尼拔的英雄事迹,歌颂罗马的伟大,体现了爱国主义精神。这部作品使他在1341年4月8日获得桂冠诗人的称号。 《秘密》 借圣奥古斯丁同诗人的对话,宣传人文主义,诗人热烈为爱情和荣誉辩护,认为爱情同热爱上帝,追求人间的幸福同追求永恒的幸福,是一致的。 代表作《歌集》相传为诗人于1327年见到美丽少女萝拉后陆续写下300多首十四行诗和1347年萝拉死后为表达哀思的一些抒情诗的结集,用意大利语写成,主要是爱情诗。彼特拉克跳出旧抒情诗的框框,以丰富多彩的色调,细致入微的笔触,描绘萝拉的形体之美,刻画自己复杂的思想感情和内心活动。这些诗篇大胆歌颂爱情,表达对幸福的渴望,反映出人文主义者蔑视中世纪道德,热爱生活的世界观。彼特拉克的诗音韵优美,结构周密,常常借助自然景物来歌颂萝拉,传达细微的感情。他使十四行诗这一新诗体艺术上臻于完美。他的抒情诗,特别是十四行诗,为欧洲抒情诗的发展开辟了道路。后人为此把他尊称为诗圣。《歌集》中的长诗《我的意大利》,是一首政治抒情诗。诗人谴责意大利的君主们利用外族雇佣军进行内战,让“豺狼与绵羊同居”,善良的人民蒙受灾难。他的其他政治抒情诗还对教会进行猛烈的抨击。彼特拉克的一些诗篇,也反映了他内心的矛盾,反映了文艺复兴初期的人文主义者的矛盾。 彼特拉克用拉丁文写过一部历史著作《名人列传》。 彼特拉克的诗很丰富,其中《歌集》、《阿非利加》、《意大利颂》和《名人列传》著称于世。
十四行
彼特拉克通过长期的创作实践,把十四行诗推到一个完美的境地,发展成为一种新诗体,即“彼特拉克诗体”。这种诗体被后来的乔叟、莎士比亚等著名文学家和诗人所模仿,为欧洲诗歌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因此,彼特拉克又被尊为“诗圣”。 《歌集》中还有少量的爱国主义诗篇和政治讽刺诗,其中《我的意大利》最有代表性。当时的意大利由于受到教皇的干涉、外敌的入侵以及各城邦国相互混战,长期处于四分五裂的状态。目睹这种现实,诗人写道: 看吧, 我的祖国, 你所喜爱的我的故乡, 正在为无名原因引起的战争 和那不能抑制的纠纷, 受着多么残酷的 折磨和煎熬! 这血和泪凝成的诗句,饱含着诗人忧国忧民的深情,寄托着渴望祖国统一的强烈愿望。[2]
编辑本段薄伽丘
乔万尼 · 薄伽丘(Giovanni Boccaccio,1313年-1375年),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家、诗人,以故事集《十日谈 乔万尼·薄伽丘
》留名后世。一译卜伽丘,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的杰出代表,人文主义者。代表作《十日谈》批判宗教守旧思想,主张“幸福在人间”,被视为文艺复兴的宣言。其与但丁、佩特拉克合称“文学三杰”。
生平
薄伽丘是佛罗伦萨商人凯利诺・薄伽丘和一个法国女人的私生子。关于他的诞生地,缺少确切的资料予以论断。据说他生于佛罗伦萨附近的契塔尔多,一说生于巴黎。幼年时生母去世,随父亲来到佛罗伦萨。不久,父亲再婚,他在严父和后母的冷酷中度过了童年。 后来,他被父亲送到那波利,在父亲入股的一家商社不情愿地学习经商,毫无收获。父亲又让他改学法律和宗教法规,但无论是商业还是法律,都引不起他的兴趣。他自幼喜爱文学,便开始自学诗学,阅读经典作家的作品。这段生活使他亲身体验到市民和商人的生活以及思想情感,融入到他日后写成的《十日谈》中。 在那波利生活期间,薄伽丘有机会出入安杰奥的罗伯特国王的宫廷。在这里,他被压抑的个性和才智得以充分地施展。他同许多人文主义诗人、学者、神学家、法学家广泛交游,并接触到贵族骑士的生活。这丰富了他的生活阅历,扩大了文化艺术视野,进一步焕发了他对古典文化和文学的兴趣。他在宫廷里又认识了罗伯特的私生女玛丽娅,对她产生了爱情。这一段富于浪漫情调的经历,也在他的文学创作中留下了很深的印痕,他日后在文学作品中塑造的一些女性形象,可以见出玛丽娅的影子。 1340年冬,薄伽丘父亲的商业活动受到挫折,经济状况恶化,一蹶不振。薄伽丘无法维持原先悠闲自在的生活,便回到佛罗伦萨。在佛罗伦萨尖锐激烈的政治斗争中,他始终坚定地站在共和政府一边,反对封建贵族势力。他参加了行会,曾担任管理财务的职务,多次受共和政府的委托,作为特使去意大利其他城邦和教廷执行外交使命。 1350年,薄伽丘和诗人彼特拉克相识。翌年,他受委托去邀请被放逐的彼特拉克回佛罗伦萨主持学术讨论。从此,这两位卓越的人文主义者建立了亲密无间的友谊。 薄伽丘潜心研究古典文学,成为博学的人文主义者。他翻译了荷马的作品,在搜集、翻译和注释古代典籍上作出了重要贡献。晚年,他致力于《神曲》的诠释和讲解,曾主持佛罗伦萨大学《神曲》讨论。 1373年10月23日,薄伽丘抱病在佛罗伦萨大学《神曲》讨论会上作了最后一次演讲。第二年,契友彼特拉克的逝世,给他精神上很大的打击。1375年12月21日,薄伽丘在契塔尔多逝世。
作品
薄伽丘是位才华横溢,勤勉多产的作家。他既以短篇小说、传奇小说蜚声文坛,又擅长写作叙事诗、牧歌、十四行诗,在学术著述上也成就卓著。 传奇小说《菲洛柯洛》是薄伽丘的第一部作品,大约写于1336年左右。它以西班牙宫廷为背景,从中世纪传说中汲取素材,叙述一个信仰基督教的少妇和一个青年异教徒的爱情故事。他们冲破种种阻挠,有情人终成眷属。《十日谈》中有两则故事就取材于这部作品。《菲洛柯洛》是欧洲较早出现的长篇小说。 叙事长诗《菲洛斯特拉托》(约1338年)和《苔塞伊达》(1340—1341),分别从《特洛伊传奇》和维吉尔的《埃涅阿斯纪》中撷取题材,它们赞颂纯洁的爱情、高尚的友谊,展示人世间生活的美和友情的欢乐,在古典的题材中注入了现代的情感。这两部作品开了8行体诗的先河。 牧歌式传奇《亚美托的女神们》(又称《佛罗伦萨女神们的喜剧》,约1341),在形式上仿效但丁的《新生》,用散文连缀三韵句诗歌。薄伽丘借用神话题材,抒写亚美托在爱情的陶冶下,由一个粗野的牧羊青年转变为品格高尚的人,其间穿插了7位女神向亚美托讲述自己的爱情经历。 长诗《爱情的幻影》(1342—1343)受到但丁《神曲》的影响,用三韵句写成,具有隐喻诗的特点。薄伽丘叙述自己一次寓意性的旅行,把歌颂德行和赞美纯洁的爱情结合起来。 《菲埃索拉的女神》(1343—1354)是又一部8行体长诗,写女神和牧羊人相爱,得罪了黛安娜女神,遭到惩罚,一对恋人化作两条河流,但最后双双流入阿诺河,又汇集到一起。《菲洛美塔的哀歌》,是仅次于《十日谈》的一部重要作品。它写于薄伽丘从那波利返回佛罗伦萨之后的1343至1344年间。这部传奇小说描写被恋人抛弃的女子菲娅美塔的遭遇,细致地抒写她的爱和怨、希望和痛苦,翘首盼望恋人归来的心理,堪称欧洲最早的心理小说。 这些作品的共同特点都是以爱情为主题,借鉴古希腊古罗马诗歌、神话、传奇,显示了中世纪传统和骑士文学的痕迹,但又摆脱了俗套,充满对人世生活和对幸福的追求,谴责禁欲主义。晚年,薄伽丘一心钻研古典文化,埋头著述《异教诸神谱系》(1350—1375)和《但丁传》是两部最重要的作品。前者以丰富的史料叙述神和英雄的起源,展示神话的基础,后者则是意大利研究但丁的最早学术著作之一。薄伽丘在他的理论著述中,批判教会对诗歌的诋毁,提出“诗歌即神学”的观点;他阐述诗歌应当模仿自然,反映生活,强调文学的启迪和教育的巨大作用;要求诗人从古希腊古罗马文化中汲取营养,并讲求虚构、想象。薄伽丘虽然还没有完全摆脱中世纪神学的观念,但他的文艺理论为文艺复兴时期诗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