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南京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服什么样子啊
上衣是经典的平驳领槐衫造型,搭配修身无褶西裤。
无胸贴袋,左胸配胸徼,右胸配标号。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棚型、文化市场等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服式样完全统一 ,主体元素、标志规格以及布局完全链明猜统一,不同执法队伍通过标志中的名称和图案加以区分,彻底解决长期以来不同执法部门着装五花八门的问题,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严肃性。
⑵ 广西渔政执法总队着装要求
广西渔政执法总队要求现场执法人员必须激答佩戴标准制服和标准帽子,并应该简洁、整洁、正式,具有辨识度。制服应统一采用深蓝色,正面佩戴“广西渔政执拿搜法总队”服装徽章;头部佩戴明敏慧标准帽子,正面要佩戴“广西渔政执法”四字徽章,胸部佩戴人员标识。
⑶ 渔政服袖子上的四道杠代表的是什么意思
代表着要担负保卫祖国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四大领海任务的标志。
1、中国渔政服经历过多次变化。50年代初期,渔政服的样式为:夏装上白下蓝,有披肩、飘带、胸章;冬服为全蓝呢质。夏装的披肩渣态和袖口为蓝色,上面各有三道白线。
2、这样的设计,一说是学苏联海军的,另一说是我国曾一度有过黄海、东海、南海三个舰队的编制,三条白线代表三大舰队,也表示人民海军肩负守卫三大领海的任务。至好旁于渤海,一说是当时未与黄海明确分开;另一说是当时苏军驻旅顺,渤海防如袜源务多赖于他们。
3、直到1955年实行军衔制前后(同年苏军移交旅顺防务,撤出旅顺),才在渔政服的披肩和袖口上各增加了一条白线,变成四道白线,并赋予它“担负保卫祖国渤、黄、东、南四大领海的光荣任务”的含义。所以渔政服袖子上的四道杠代表的着要担负保卫祖国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四大领海任务的标志。
⑷ 渔政套装是什么意思
渔散颂政套装是渔政人员着装。根据相关查询公开信息显示,是指渔政机构在隐雀编在职人员穿着国家统一的渔政灶掘早制式服装,渔政标志服是包扩装备,制服,四季装备等在内的配置。
⑸ 渔政执法要配备哪些渔政执法装备
海事执法是执法船,上面有很多装备,如果是内陆的河道执法建议你看一下浙江涌金执法装备提供的渔政执法装备有:防刺服、执法头盔、执法记录仪、防暴盾牌、录音笔、喊话器、强光手电、车轮锁、肩灯等。
⑹ 中国渔政着装有法律依据吗
经国务院批准统一着装部门、行业的着装范围一览表
单位 行业统一着装范围 个人负担费用比例 公 安 部 门 (一)着警服范围:1.公安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省辖市、行署和县(市)公安机关行政单位中属行政编制的在编干警;2.目前在政企合一性质单位设立的公安机构的干警;3.大中城市大型公共场所和少数地处偏远、城乡结合部的重要大型工矿企业、科研单位,周围情况复杂,治安问题较多,内部保卫组织无法管理,当地公安机关又管不到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安派出机构的干警。 (二)着公用警服范围:1.公安警察院校的干部、教师和学生;2.公安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中经常到发案现场参与侦破案件的人员;3.公安机关行政单位的在编门卫、传达人员,驾驶警车、囚车、勘查车、机要通信等公安业务车司机;4.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乡镇公安派出所招聘的合同制民警。
(三)着化装服范围:各级公安机关从事专职秘密侦察工作的人员,改着化装服,不配发警服。
(四)企业公安消防队人员,改着上绿下蓝消防制式服装。
(五)公安机关所属下列单位和人员不属着装范围:1.科研所、医院、公司、出版社、印刷厂、招待所、幼儿园、农副业生产基地等单位的干部、职工;2.离退休干警;3.各种工勤人员。
(六)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系统公安机关干警比照各级公安机关的规定执行。 除以上规定的着装范围外,其他企事业内部安全保卫人员一律不着警服。 国 家 安 全 部门 各级国家安全机关行政单位中以公开身份执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务的行政在编干部 司 法 部 门 劳改劳教 工作干警 (一)着装范围:1.司法部劳改局、劳教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的劳改局、劳教局(处)和地市司法局的劳改处(科)、劳教处(科)机关的在编干警;2.司法系统的监狱、劳改队、劳教所、少管所、出入监队(含收容站、所)、犯人医院以及强制留场就业场所的在编干警。 (二)着公用警服范围:1.劳改、劳教干警院校的在编干部、教师和学生;2.劳改劳教单位驾驶囚车、警备车的专职司机和着装单位的在编门卫、传达人员。 (三)劳改、劳教机关所属下列单位和人员不属着装范围:1.劳改、劳教单位的托儿所、幼儿园、招待所、子弟学校、技工学校、科研所、职工医院、家属工厂(场、队)和商店、供应站、各类公司、无劳改犯人或劳教人员的工厂(农场)等机构的工作人员;2.离退休干警;3.以工代干的人员;4.中、小学等普通学校教师在特殊学校兼职教学的人员。 法 院 部 门 在全国法院系统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的编制比例未正式确定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中级人民法院经正式任命的在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交通运输审判庭、告诉申诉审判庭和执行庭工作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含正、副院长,正、副庭长),基层人民法院经正式任命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含正、副院长,正、副庭长),穿着统一的人民法院制服。 铁路、林业、农垦、油田、矿区、海事等法院,比照同级人民法院的着装范围着装。 各级人民法院在编的司法警察,穿着带法警标志的统一的人民警察制服(按公安部门的供应标准及管理办法执行)。 30% 检 察 院 部门 在人民检察院系统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的编制比例未正式确定之前,暂按如下范围执行。
(一)县区人民检察院经正式任命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
(二)县、市以上各级人民检察院经正式任命在刑事、经济、法纪、监所、控告申诉、铁路运输、刑事技术业务厅(处、科)工作的现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含正、副厅、处、科长);
(三)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正、副检察长。 (四)铁路运输、林业、农垦、油田、矿区、劳改劳教等检察院比照同级人民检察院的着装范围着装。
(五)各级人民检察院在编的司法警察。 30% (司法警察按公安部门的供应标准及管理办法执行) 海 关 部 门 凡在国境站、港口、机场、车站、邮局等现场以及对外执行职务的海关工作人员;海关总署需要到地方海关业务场所的干部;各海关院校毕业班的学生和需要到海关业务场所的教职员,均应穿着海关制服。 30% 商 品 检 验 部门 凡经常在国境站、港口、机场、车站、进出口商品检验场所执行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和对外贸易公证鉴定任务的外勤商检人员,均穿着商检制服。 凡既做外勤抽样工作,又兼做内勤化验工作的商检人员也穿着商检制服,但换发制服和鞋帽的年限比正常着装人员延长二年。 凡不到现场执行任务的商检人员一律不着装。 30% 卫 生 部 门1.卫生检疫 人员 只限开放口岸对外执行卫生检疫任务的外勤干部着装;不直接参加对外执行卫生检疫任务的工作人员一律不着装;门卫和司机制做化纤料的工作服。 30% 2.食品卫生 监督人员 食品卫生监督员专用制服,限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由人民政府发给证书〔铁路、交通、厂(场)矿的食品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的食品卫生监督员执行监督任务时着用。 30% 农 业 部 门1.动植物检疫 工作人员 凡在港口、机场、车站、邮局等现场执行对外动植物检疫任务的人员,均应穿着对外动植物检疫制服,佩带检疫标志。 30% 2.沿海和边境 水域渔政检察人员 凡在沿海渔场、港口和内陆边境水域现场执行渔政监督检查任务的专职渔政人员,均应穿着统一的渔政服装,佩戴标志。 30% 3.渔船检验 人员 凡在对外开放港口现场执行涉外工作的渔船检验人员应穿着统一式样的渔船检验服装,佩戴标志。 30% 4.渔港监督人员 凡在对外开放港口现场执行涉外工作的渔港监督人员应穿着统一式样的渔港监督服装,佩戴标志。 30% 5.农业植物 检疫人员 凡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行政部门所属植物检疫机构内,负责执行国家植物检疫任务的现任专职植物检疫工作人员,应穿着统一服装,其他人员一律不着装。
专职检疫工作人员是指经省级农业行政部门批准,报农牧渔业部备案后,正式授予“农牧渔业部植物检疫员证”的专职植物检疫员。 30% 6.内陆水域渔 政检察人员 凡在内陆水域现场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的专职渔政人员,均应穿着渔政服装。非现场执行监督检查工作的渔政人员和工勤人员,水产企业、生产联合体、渔业管理委员会等生产管理部门和群众性管理组织的人员不得制着渔政服装,必要时可由县以上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发与“中国渔政”相区别的标志。 30% 林 业 部 门 森林植物 检疫人员 凡在县级(含县)以上地方各级林业行政部门所属的森林植物检疫(以下简称森检)机构内,负责执行国家森检疫任务的现任专职森检工作人员,方可着森检服装,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着装。
专职森检工作人员是指经省级林业行政部门批准,报林业部备案后,持有“森林植物检疫证”的人员。 30% 交 通 部 门 1.港务监督 人员 凡经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港口港务监督部门的外勤工作人员,应穿着港务监督制服,佩戴帽徽和肩章 30% 2.船舶检验 工作人员 凡经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港口对外籍船舶检验的工作人员均应穿着船检制服,佩戴帽徽的胸章。 30% 3.内河港务监 督工作人员 暂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航运(交通)局,长江航政管理局批准的港航监督外勤人员。 30% 国 家 海 洋 部 门 (一)船员、调查队员、船大队部经常出海工作的人员、监测中心经常出海的执法工作人员、航空遥感队上飞机和上船和执法人员、浮标队员,局(巡航和条法处)和分局机关执法管理人员,第三海洋研究所海监船和执法管理人员。 (二)不符合第一项第一条配发范围者,凡因工作需要着装海洋制服者,可以价拨,按成本价格收全费。 30% 工 商 行 政 管理部门 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所、检查站(队)、稽私队的正式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直辖市,省辖市,县(含县级市)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直接从事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的正式工商行政管理人员。 30% 税 务 部 门 税务系统着装范围仅限于下列人员:基层税务所、检查站、稽查队的国家正式工作人员,在县(市)税务局,直辖市及省(区)辖市和市辖区税务局直接从事征税的国家正式工作人员。
另外,财政部门从事农税(指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农林特产税、牧业税、契税)征收工作的人员可以着装,从事其他业务工作的人员不得着装;
基层财政部门从事农税征收的正式工作人员,在县(市)、直辖市、省辖市和市辖区财政部门负有直接从事农税征收管理的专职工作人员可统一着装;
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基层财政部门的农税助征员(一年以上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程度配发公用装。 30% 其 它 一、专职律师、涉外公证人员配发制服,不属于统一着装,只是为出庭辨护和涉外公证时衣着整洁,其配发范围:(一)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所属的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下同)和经司法部批准设立的专业法律顾问处专门从事律师工作的现职律师。(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审定的市、县、区从事涉外公证工作的现职公证人员。 50% 二、经济民警和企事业专职消防人员:(一)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核准在编的经济民警,按规定着装,其他人员严禁着经济民警服装。(二)在企、事业单位专门从事消防保卫工作的人员,并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审核批准的,均按本规定着装 (同公安) 三、历史上就着装的铁道、邮电、民航、航运等生产经营部门着企业标志服装。 30%
⑺ 城管制服胸牌、领花怎么戴
城管制服胸牌的戴法是带字(城管执法)的胸牌佩戴于外衣左胸处。领花戴法是领花圆头向外,尖头朝里佩戴于外衣领。
(7)渔政执法制服怎样搭配扩展阅读: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2010式城管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以下简称城管制服及标志)的管理,保障和维护城管制服及标志的专用性和严肃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城管制式服装是指城管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穿着的统一式样服装,包括春秋装、夏装、冬装、帽子、鞋及其他等。
本规定所称标志标识是指城管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时佩戴的专用标志,包括帽徽、肩章、领花、胸牌号、胸徽、臂章、领带夹等。
第三条 城管制服及标志由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局)监制,并组织实施管理。
第四条 每名执法人员城管制服及标志配发标准:
(一)城管制式服装:
1、冬装:冬季常服套装2套、多功能服1件、毛衣1件、内衬衣4件;
2、春秋装:春秋常服套装2套、作训服2件、作训帽2顶;
3、夏装:夏季长袖衬衣3件、夏季短袖衬衣3件、夏季短袖夹克衬衣3件、夏裤4条;
4、帽子:夏季帽子2顶;春秋冬季帽子2顶、
5、鞋:皮凉鞋1双、单皮鞋2双、棉皮鞋1双。
6、其他:领带2条、腰带2条、头盔1个、雨衣1套、反光背心1件。
(二)城管标志标识:
帽徽2个、硬肩章2套、软肩章2套、套式肩章2套、领花2对、金属胸牌号2个、丝织胸牌号4个、金属胸徽2个、丝织胸徽4个、臂章2个、领带夹2个。
第五条 城管制服及标志换发周期为:
(一)夏装每三年换发一次,春秋装、冬装每四年换发一次。
(二)鞋子每两年换发一次,帽子每三年换发一次。
(三)领带、腰带每两年换发一次。
(四)标志标识每四年换发一次。
参考资料:网络——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
⑻ 渔政服春秋执勤服的面料是什么面料
梳毛涤混纺弹性碰雀哔叽面料。渔政服春秋执勤服的面料是梳毛埋吵让涤混纺弹性哔叽面料,春秋执勤服按照99式工艺标准和技术要求,采用精梳毛涤混纺弹性哔叽面料。渔政是属于农业农村部门,中国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是由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负责渔政监督管理的职弯局能机构。
⑼ 中国渔政肩章对应等级
衬底为藏青色,厅、局级及以上级别的肩章为松枝+大五角星
厅、局级以下级别的为银白色波浪+舵轮叠加五角星,其中处级三颗星、科级两颗星、科级以下一颗星,协管人员为银白色波浪+舵轮(没有星)。
⑽ 肩标像河似的是什么部门的
肩标像河似的是中国渔政部门。胸标则纤由胸号和胸牌组成:胸号为渔业行政执法证号码,胸徽由橄孙唯仿榄叶托起的盾牌加中国渔政文字组成。肩章为银白色波浪搭配肩星,肩星数量体现山带着装者职级,新制服的臂章上标有渔政徽标、橄榄枝和两行字:第一行字统一为中国渔政第二行字体现渔政执法人员的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