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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质量如何监督

发布时间: 2022-12-29 16:48:14

⑴ 小学校服选用管理办法

小学校服选用管理办法如下(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小学)为例:

1、学校集体决策:每年秋季开学前,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按照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征集校服采购意向。

2、征集采购意向:按照自愿原则,发放告家长书广泛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选用校服应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学校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

5、确定供货企业:由第三方招标公司对已报名的有意向供货企业进行资格性及资料符合性审查,并做好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严格执行招标程序,由评委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等原则综合打分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6、公示采购结果:招标结束后,学校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校服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

7、签订采购合同: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第三方招标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合同一年一签,供应期内考核合格后,再签订下一年度合同。供应期满或合同终止需重新组织招标。

8、校服检查验收:校服发放前,按照合同约定,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验收。由校服供应企业提供本批次校服相关检测报告。

9、售后服务监督:采购结束后,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后续采购的依据。按照5%的比例为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校服。

10、资料存档备案:采购结束后,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检测报告、投诉处理、视频、照片等)存档备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采购合同及招标材料,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管。

⑵ 校服管理自查报告

校服管理自查报告

时光飞逝,如梭之日,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既存在亮点,也存在不足,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份自查报告了。你还在为写自查报告而苦恼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校服管理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校服管理自查报告1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校服采购的管理,确保中小学生幼儿校服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利益,2015年6月29日至7月2日,由xx县纪委牵头,xx市教体局和县教体文广局相关同志配合对我县学校近两年校服采购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校服采购,加强校服采购监管。

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根据宜宾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服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我县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校服管理的通知》,就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坚持自愿同意原则;

2、实行申报监管制度;

3、规范校服采购行为: 原则上实行价格限制;实行竞争性谈判或询价等方式采购;加强采购监督;

4、严格验收;

5、实行产品召回更换制度;

6、实行供应企业黑名单制度;

7、建立校服供应商准入制度;

8、严格追责问责。

二、校服采购大部分合法合规。

此次检查的61所法人学校中,有16所学校进行了校服采购,合计采购校服15691套。其中高中阶段采购了2629套,初中阶段采购了8610套,小学阶段采购了4442套。学校采购手续基本完善,合规合法,具体表现在:

1、所有采购了校服的学校均坚持了学生及家长自愿购买原则,并都签署了“学生自愿认购单”,部分贫困生供货

企业免费赠送。没有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现象。

2、严格执行申报监管制度,所有采购学校均填写了《xx县学生校服采购申报监管表》,经上级部门批准备案后再组织采购。

3、实行价格限制。全县校服小学生夏装每套价格控制在80元左右,春秋装每套价格控制在100元左右;中学生夏装每套价格控制在90元左右,春秋装每套价格控制在120元左右。

4、 绝大部分学校在采购时采取了询价采购或者竞争性谈判方式。

5、验收严格。绝大部分学校在采购时与供货商签订了采购合同,校服供货商也按照要求提供本批次校服原辅材料的纤维检测报告。

6、 实行了产品召回更换制度。学校为学生组织校服采购时坚持了索取正式的票证,要求供应企业实行产品召回制度。凡发现校服出现质量、安全等问题,供应企业必须无条件召回,更换合格产品。

三、校服采购过程中仍存在不足

1、 怕麻烦,不愿采购校服。调查发现大部分学校认为校服是一种民族精神和学校文化的体现,是一个学校整体精神面貌和集体荣誉感的外在体现之一,既是校园文化建设的组成部分,也是学生团体精神风貌的一种表现,学校有必要组织学生进行校服采购。但是很多学校校长为了减少麻烦,规避采购风险,不愿承担责任,未组织校服采购。

2、少部分学校未严格执行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多数学校选择三家及以上的企业进行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少部分学校采与1—2家企业协商的方式。

3、有少部分学校在采购时没有与供货商签定采购合同,与供货商已签定的采购合同中缺少对学生权益保护条款。在验收时大部分学校只要求供货商提供本批次校服原辅材料的纤维检测报告。并未主动与县质量监督部门联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

校服管理自查报告2

校服作为学生的日常服装,体现学校的校园文化和学生的精神面貌,是学校流动的文化。而学生校服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每个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每一个家庭息息相关。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校服的配备管理工作,保证校服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我校认真、严谨、规范地开展校服订购和管理,现将我校近年来校服配备管理工作小结汇报如下:

近年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区教育局后产办对学校校服采购配备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也非常的严谨和规范,他们经常召开专题的会议,布置工作,研讨问题,有的则是以会代训,加强相关的知识宣传和培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们学校的校服管理工作都是在他们的具体指导下开展的。

(一)建立健全专门的校服管理组织机构。根据市、区有关校服管理的文件精神和规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翠屏区教育局作为我校学生校服管理的上级主管部门,为了把上级部门有关校服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规定落实好,落实到位,必须建立专门的学校领导小组,明确具体管理部门,做到归口管理,责任明确。为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总务处作为学生校服的具体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校服配发和调换等日常工作。

(二)规范校服采购、配备程序,确保校服质量。完备科学的工作程序是保障校服质量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坚持校服配备的“七步走”工作程序:

首先是和家长委员代表协商学生是否配备校服,这是配备校服的前提。

第二是在家长委员会代表和学校意见一致后,学校根据每年情况修订学生校服着装(穿着)制度,做到上学时统一着装,重大活动或集会时,必须穿校服。

第三是严格规范做好校服的招标相关工作,选择一个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优良、社会信誉好的企业定购校服。

第四是学校发致“校服自愿认购表”,将和学生家长委员会协商,告知每一位学生家长,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配备。学生家长可通过“校服自愿认购表”的回执(学生校服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栏)向学校详细反映校服配备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可向学校提出问题整改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第五是根据“校服自愿认购表”的回执确定配备学生校服的人数后,上报后产办进行统一招投标,严格做到学生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据实收取费用,不加收其它任何费用。

第六是对校服进行抽样检测和检测结果的公示。

第七是抽样检测合格后分发校服和进行尺码大小的调整。

(三)充分发挥学生和家长委员会在校服配备中的监督、保障作用。学校成立学生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职责是全面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不但可以到课堂进行听课,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可以对学校教育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学生和家长全面参与校服的采购配备工作,对校服样式、材料、价格的决定起着重要作用。如校服样式的决定,在校内进行试穿和展示,在征求学生的意见后再作决定,校服样式完全由学生说了算(照顾到大多数学生的需求)。

(四)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师生质量安全意识,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学校经常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等形式加强对校服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师生鉴别真假优劣的能力,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和和自我保护意识。遇到问题立即向学校汇报,或向有关部门举报,建立师生监督群防机制,确保校服质量,确保安全使用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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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小学校服选用管理办法

小学校服选用管理办法:

一、实施原则

(一)自愿选择原则:学生是否穿着校服,是否购买校服,选用何种方式购买校服,完全自愿。

(二)多方参与原则:学校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委员会。

(三)公开公示原则:学校校服选用组织委员会健全校服选用工作机制,选用和采购过程全程公开,向全体家长师生和社会公示。

二、程序目标

1、按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购置工作。

2、召开学校校务会,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推广工作。积极提倡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从上级推荐的定点生产经营企业购置校服,由学校填报采购计划表,交企业按要求制作,制作后由企业送到学校,学校按采购计划表的要求付款。

4、所订校服质量必需符合质量要求,不得含有损人身健康的物质。

5、校服征订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赢利。

三、质量管理

(一)校服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校服质量和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

(二)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及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

(三)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定期函询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了解校服生产企业是否有质量不合格的行为,对校服质量监督管理。

⑷ 校服投诉哪里最管用

如果质量有问题,或者是价格偏高,可以搜集有校服质量问题的证据,给当地教育局的纪检组打电话即可,也可以直接向当地纪检委反映问题。

⑸ 南阳一中校服质量差怎么投诉

向省市场监管投诉。
市场监管不是对某一行业、某一具体市场、某一区域的管理,而是具有普遍性的监督管理,过去大多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只涉及一些人身安全、假冒伪劣、市场等等一些有形市场的管理而忽视一些市场本身行为和范围(即无形市场)的管理,更不用说电子商务、网上购物、邮购等交易行为的管理,一句话说,只局限于具体交易行为的管理,没有充分认识市场交易关系,从抽象行为进行监管,因此,市场监管要把监管眼光放到随经济的发展而发展。

⑹ 校服管理办法

校服是体现校园文化特色、便于学校教育管理、款式色调相对固定、用于学生统一穿着的服装。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主导校服选用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确定校服类别及主色调、制定征订方案、按程序组建校服选用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督促供应商做好售后保障服务等相关工作。
校服可分为春秋装(运动装)、夏装、冬装等日常着装和礼服等功能性着装,征订时应优先满足日常着装。学校督促校服供应商按照规定,每一款式密封留存8件检验样品,由学校相关部门统一保管,用于校服质量监测。
校服实施双送检制度,
即校服生产企业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将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留存备查。若发生检验费,可在招标环节约定,由中标校服供应商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

⑺ 校服选用管理办法

校服选用管理办法如下:

一、学校集体决策

每期开学初,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按照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征集校服采购意向。

校服采购每2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2年级、3-4年级,5-6年级),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毕业年级级不组织采购校服。

二、征集采购意向

按照自愿原则广泛征求家长意见,每期初对一三五年级学生发放《校服征订告家长书》,完全采取家长、学生自愿购买,并签字确认。

学校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

三、组建选用组织

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

四、确定供货企业

对意向供货企业进行资格性及资料符合性审查,并做好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

根据学校在校学生人数选取合理比例的学生、教师、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评定组,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不少于评定阻总人数的80%。

组织意向供货企业进行样衣展示、方案说明;优先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定组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确定供货企业全程由洛南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监督管理。

五、公示采购结果

票选结束后,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

六、工作要求

合同签订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及时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

校服检查验收及发放按照合同约定,对校服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服装标识等进行初步认定合格后才能收货。如有异议,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检查验收合格后,学校应按时将校服发至学生,并会同校服生产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售后服务监督

采购结束后,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

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后续采购的依据。

资料存档备案

采购结束后,及时收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检测报告、投诉处理、视频、照片等)存档备查。

及时向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备案采购合同,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⑻ 学校校服管理办法

学校校服管理办法:
校服实行学校自主决策、学校公开采购和学生自愿购买的基本原则。并明确校服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标准要求和采购流程。
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校服管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校服征订,协助做好质量检验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监督抽查结果及时通报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中小学校要以“规范、公开、透明”为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校服的招标采购;生产企业要提供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各中小学校在采购过程中一经发现质量问题,要第一时间与生产企业进行交涉,依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赔事宜,同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⑼ 校服检测该怎么检测

按照质监局、教育厅实施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规范校园纤维制品采购程序,严格执行“双送检”制度。即校服出厂时生产企业必须报检,合格后交付学校,学校须验收、登记,进行验收检验,“双送检”合格后方可发放到学生手中。

一旦检测出校服存在质量问题,各级纤维质量监督机构可依据《产品质量法》《办法》等规定,查处校服生产企业,将处理结果通告教育部门,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而校服使用单位未履行检查验收和记录义务或未按规定委托送检的,应当按照《办法》规定予以处理。

⑽ 学校校服太贵了投诉哪个部门

可以给当地教育局的纪检组打电话即可,也可以直接向当地纪检委反映问题。教育部的举报监督热线是010-66092315和66093315,向当地教育部门投诉,一般叫教委、教育局或是教体局。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

不过学校规定了必须统一校服,作为家长也只能执行。因为每个学校不一样,所以校服的价格不一样啊,有的学校一般是统一收500块钱左右的校服费用,但是有的学校收费就比较昂贵。


教育部下发通知,详细列出6种严禁的行为,为教师行为划出6条红线。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